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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亟須建立政府主導下的巨災保險機制

  時間:2008-03-14 08:44    來源:中國網     
 
 

湖北保監局長:我國亟須建立政府主導下的巨災保險機制

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李柯勇、吳晶)“在今年罕見的雪災中,儘管保險業積極履行職責,主動快速理賠,但總賠款在災害損失中佔比不到2%,與發達國家36%、發展中國家5%的平均比例相比,明顯偏低。主要原因在於保險覆蓋面過窄,經濟補償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保監局局長任建國如是説。

任建國代表指出,近年來我國頻繁遭受重大自然災害侵襲,其中非典、雪災已達到保險業“巨災”的級別。而當前我國災害風險管理水準總體較低,還停留在以行政手段為主、側重於災後救濟的層次。對保險這種市場化手段運用不充分,很容易出現高成本、高負擔、低效率的問題。

“政府對保險業參與巨災風險管理的推動和支援力度還不夠,僅靠自發的商業保險行為,難以達到有效分散巨災風險的目的。”他分析説,巨災風險的特性,對保險業正常經營這一風險形成障礙。與普通可保風險相比,巨災風險發生概率小但損失大,不完全具備普通商業保險經營原則。我國保險業目前還處於初級階段,在國家沒有建立巨災支援保護體系情況下,單靠自身積累的償付能力不足以應對巨災風險。我國再保險市場不發達,也制約了保險業的承保能力。

任建國代表介紹説,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保險理應成為災害損失補償的重要渠道。美國“卡特裏娜”颶風和“911”恐怖事件都造成數千人死亡和上千億美元損失,其中保險補償都佔到災害損失的50%以上。由於保險賠付及時,災害事故的負面影響很快得到控制。

他説:“從全球看,美、法、日、西班牙等國政府均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有效提升了巨災風險應對能力。當前,我國要儘快建立巨災保險機制,明確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巨災風險管理原則,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

他建議建立國家巨災保險基金,構建商業再保險和國家再保險相結合的、多層級的巨災風險分擔機制。開展法定強制性巨災保險,推動巨災保險覆蓋面的擴大。拓寬國家巨災風險基金籌集渠道,對巨災保險實施積極的財政稅收政策。還要設立專門機構,協調和推動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建設。

 
編輯:賀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