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總結三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共同打擊犯罪已有成果

時間:2009-12-01 13:2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臺北11月30日電(記者陳斌華 應堅)臺灣當局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大陸委員會”30日在臺北召開委員會議,總結三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協議執行情形。“陸委會”在報告中表示,三次會談簽署九項協議並達成一項共識,為兩岸交流正常化帶來不少實質效益。其中,《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于2009年6月25日生效,在治安機關的相互協助下,目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已展現一定的成果。

  在兩岸共同防治電信詐欺犯罪方面,自協議生效至11月10日,兩岸合作偵破4案,緝獲臺灣犯罪嫌疑人76人,大陸犯罪嫌疑人十余人,受害民眾逾百人。在遣返重大罪犯方面,大陸方面先後於4月30日、6月5日,遣返臺灣方面重大槍擊要犯黃某某與殺人案嫌犯許某某,對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具有積極正面的功效。

  據初步統計,自協議生效至10月31日止,兩岸雙方相互提出包含協緝通緝犯、情資交換、文書送達等請求案件,累計達4199件;雙方治安機關已建立制度化的處理機制,並逐步展現成效。

  依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兩岸已建立制度化兩岸食品安全聯繫窗口,即時通報相關食品安全訊息,一年來已逾400件。

  關於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協議,自2008年7月4日首發團來臺,至2009年10月底,共計20989團、51萬3229人來臺觀光。依平均每人每日消費金額295美元(約合新台幣9735元)、平均停留7天6夜估算,已為臺灣觀光相關産業帶來超過10.5億美元(約合新台幣349億元)的外匯收益與商機。自開放迄今,只發生15人次逾期停留事件,已緝獲3人,旅客脫團率約為十萬分之三,在開放大陸觀光客的鄰近國家和地區中是比例最低的。

  關於兩岸空運相關協議,自2008年7月4日至2009年11月15日,兩岸直航共運輸294萬人次往返兩岸,不僅大幅減少兩岸之間運輸時間及成本,且有助於大陸觀光客來臺人數的增加、臺商返臺投資意願的提高及兩岸産業分工佈局等。

  關於兩岸海運協議,兩岸海運直航定期航線于2008年12月15日首航,截至2009年10月31日,臺灣交通部門共核準兩岸161艘次船舶從事兩岸海運直航業務,實際進港船舶5486艘次、出港船舶5470艘次,總裝卸逾119萬個20尺貨櫃(TEU),總裝卸貨櫃噸數2189萬噸。兩岸海運直航不經第三地,一年可節省成本超過新台幣12億元,大幅提高物流配送效率,並開啟臺灣農産品行銷大陸新契機,有助於發展臺灣成為海空運籌中心。

  關於兩岸郵政協議,開辦直接通郵後,在普通平信上,雙方每日平均約27492件(含小包),較間接通郵時下降24.56%左右,但通郵的時間節省約1至2天;在掛號函件上,雙方每日平均約有2703件,成長比率約10.3%,所節省的時間也是約1至2天;兩岸寄送包裹每日平均約323件,送達的時間約需6至9天;寄送特快專遞郵件每日平均約938件,送達的時間約4至5天。臺灣“中華郵政公司”于2009年2月26日開辦兩岸雙向郵政匯兌等業務,新增加的大陸匯入匯款業務每日平均約13張,匯入金額每日平均約為新台幣213萬8087元。

  在落實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上,2009年11月16日,兩岸金融監理機關宣佈完成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金融MOU的簽署,主要規範項目包括資訊交換、保密、查核方式、合作機制等。未來臺灣主管機關可由此對臺灣金融業赴大陸設置分支機構進行有效監理,讓臺灣金融業在大陸的分支機構可以對臺商提供金融支援與服務。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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