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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要聞


 

傅庚辰:對加入WTO後發展文化產業的幾點建議
 
 
  來源:      日期:2002-03-08 11:16

    人民網北京人民大會堂3月8日訊 記者廖玒、宋麗雲、王倩倩、潘健報道:今天上午,在政協九屆五次會議舉行的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傅庚辰委員代表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作大會發言。他發言的題目是《對“入世”後發展我國文化產業的幾點建議》,發言內容如下:

一、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將給我國文化產業帶來衝擊和挑戰

世貿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劃分的12類服務項目中,有4類與文化產業相關。其中,第一類“商業性服務”中包括了出版、印刷、廣告、咨詢服務;第二類“通訊服務”中包括錄音、錄像、電視、廣播、電影服務;第四類“分銷服務”中允許外資對我國影院進行投資改造,允許每年以分賬形式進口20部外國電影,允許國外服務提供者與中方設立合營企業,從事音像制品的分銷,允許外國服務者從事出版物的分銷業務;第十類“文化娛樂及體育服務”涵蓋了文化產業的絕大部分領域。此外,《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對于保護知識產權作出明確的規定,文化產業的大量產品包括出版物、廣播電視節目、音像制品、電腦軟件、廣告設計等均屬于知識產權領域。

文化產業已成為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美國的視聽產品已成為僅次于航天航空產品的第二大出口產品,日本的娛樂業經營收入已超過汽車工業產值,世界500強企業的前10名也都是文化知識型企業。如此強大的文化產業一旦進入我國市場,將會對我國的文化產業產生強大的衝擊。這種衝擊首先表現在科技含量高的行業中。如允許外國資本在中國投資互聯網業務,網上文化消費和管理將成為一個新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另外,國外電影、音像制品等科技含量高的文化產品,對國產同類產品也具有很強的衝擊力。新聞出版業將在3年後全部對外開放,這一行業長期以來控制很嚴,很多媒介、出版社是靠政策過日子,缺乏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一旦放開,將受到很大衝擊。目前已登陸中國的德國貝塔斯曼、美國在線——時代華納、澳大利亞新聞集團,都是資本逾百億美元的文化產業集團。在這種競爭格局中,誰擁有強勢資本,就意味著誰擁有市場份額。中央電視臺堪稱我國傳媒業的巨子,其一年廣告收入達50億元人民幣,而美國CNN一個音樂頻道,年廣告收入額就高達50億美元。知識產權貿易是世貿組織三大支柱之一。美國目前電影、音像、計算機、傳媒等版權產業出口額高達5000億美元,佔其國民生產總值的7%左右,居美國各行業之首。我國建立的知識產權制度歷史短、問題多。隨著我國全面承諾WTO關于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我版權產業將受到發達國家的衝擊。在經營管理上,西方文化產業更具優勢,他們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一套完整的經營管理方式。入世後,國際文化企業集團必將運用其資本和管理優勢,與國內文化企業爭奪市場、爭奪人才,這將使我們本來就緊張的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受到更大衝擊。

世界優勢文化企業以強大的資本實力為後盾,以領先的科學技術為手段,其中娛樂文化最具滲透力。基于其社會制度、意識形態、價值觀念的不同,在豐富我們文化生活的同時,必將帶來一些與我們的思想觀念、價值觀念相抵觸的東西,必將對我們的思想文化建設和政府的管理職能和管理方式,帶來既現實又深遠的影響和挑戰。但同時,他們的先進技術、雄厚資本、成熟經驗、廣闊市場也將為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對此,我們要有清醒的認識,要有切實可行的方針和措施,抓住機遇,迎接挑戰。

二、應對“入世”挑戰,發展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化產業

不久前,全國政協張思卿副主席率領教科文衛體委員會“發展文化產業”聯合調查組,先後赴湖南、江蘇、重慶等地考察,對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問題進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以下建議。

(一)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的內容、形容和功能都極大地發展了,發展文化產業,不僅關係到文化建設,也關係到國民經濟發展、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文化產業將成為21世紀最有前途的產業之一,我們的認識不能停留在計劃經濟的時代。我們要處理好文化屬性與產業屬性的關係,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係,使之相輔相成地統一起來。

(二)加強對文化產業的領導。將文化產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制訂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國家綜合經濟部門應會同文化部門,對國內外的文化產業進行充分調研,確定戰略目標,提出宏觀指導意見,發展有特色和有比較優勢的文化產品及其經營服務。有計劃地形成若幹跨地區、跨行業甚至跨國界的大型文化企業的“航空母艦”,參與國際競爭。建議國務院成立綜合的文化管理部門,將政府辦文化的職能剝離出去,要以行業管理為主,通過各種經濟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調控市場。

(三)調整產業結構,完善文化產業政策。當前,制定和完善文化產業政策,要從現實和長遠兩個方面加以考慮。一要積極保護、合理開發、有效利用。二要促進開放,鼓勵競爭,加強對外文化交流,發展外向型文化產業,吸收國外產業運行的先進經驗。

(四)建立國家文化產業發展基金。盡快建立該項基金,並通過吸引地方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等各方面投資,逐步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文化產業投融資體制。

(五)加強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係建設,將其納入國民經濟指標體係。國內目前還沒有關于文化產業的專門統計指標,涉及文化類的統計大都納入社會發展指標,這種統計指標體係難以科學地量化文化產業發展水平,亟待改革。

(六)加快立法步伐,積極應對加入WTO後出現的新形勢,為文化產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入世以後,文化法制建設既要體現我國文化主權的不可侵犯性,也要與WTO規則銜接一致。我國的文化法制建設剛剛起步,要在清理與世貿規則不一致法規的同時,盡快制定新的法規,使之不出現“斷檔”現象。以法制手段保障和促進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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