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3日訊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關則文在討論時提出,鼓勵我國公民參與慈善公益事業,推動慈善公益活動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應成為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係、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
關則文代表說,作為社會保障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慈善事業的發展近年在我國取得很大進展。但是,目前我國慈善公益事業發展仍相對滯後:全民參與度低、企業捐贈積極性不高;“官辦”色彩濃厚,民間慈善組織發展受到制約;監督管理欠規范等等。據了解,中華慈善總會所獲捐贈的70%都來自國外和港澳臺地區,內地個人的捐贈不到15%。關則文建議,盡快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公益事業促進法》,解決以下幾個重點問題:
一是明確慈善機構獨立的法人地位,並對其性質、職能、任務及其管理、運行基本準則作出規范;二是採取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或個人向慈善公益事業捐贈,支持慈善公益事業發展;三是規范和完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管理,加強監督及向捐贈者反饋工作和審計工作,確保社會捐贈款物使用安全有效;四是調整政府與慈善公益事業組織的關係,各級政府要從行政直接幹預轉變為通過經濟、法律手段間接幹預來監控其活動。
(張翼鵬)
《華南新聞》 (2005年03月14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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