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反分裂國家法》是加強和推進兩岸關係法
 
 
  來源:      日期:2005-03-14 10:47

 

  中國臺灣網3月14日消息 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3月14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順利閉幕。閉幕會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應大會新聞發言人的邀請,會見採訪此次會議的中外記者,並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

  臺灣年代電視臺記者提問:在這里有一個問題要請教溫總理,就是在剛剛結束的人大會議當中,我知道以非常高的票數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這部法律因為是剛剛出臺的,內容引起相當大的關注。不過我們個人比較關注的部分是在于這里面有相當重要的篇章是強調未來兩岸的持續交流的部分。不知道國務院各機關在這部法律的架構之下,將要如何提出具體的措施,來進一步地促進兩岸的持續交流?另外我們知道在國內各個城市有很多很多的臺商,在這里做生意,甚至是安身立命,不曉得這個新的法律對于這些廣大臺商們的權益是不是會造成任何影響?甚或相反的,不是有影響,而是對他們的權益進一步。

  溫家寶答道:謝謝這位臺灣記者的提問。在這里我首先要向2300萬臺灣同胞表示問候。你的問題抓住了我們這個法的一個要害,就是說這個法是一個加強和推進兩岸關係的法,是一部和平統一的法,而不是針對臺灣人民的,也不是一部“戰爭法”。

  溫家寶說,在這部法律明確地規定了要推進兩岸人員的交往,鼓勵和推進經濟的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勵和推進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項事業的交流。在這部法律里規定了要保護臺商的利益。這部法律是遏制和反對“臺獨”勢力。只有遏制和反對“臺獨”勢力,臺海才有和平的局勢,臺海的和平和穩定有利于臺商到大陸的投資,也有利于外國到大陸的投資。     

  你問到我採取什麼措施,胡錦濤總書記在前不久就臺灣問題的重要談話已經講到了,我們要保護臺商在大陸的合法權益,只要是對臺灣人民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去做。

  溫家寶說,第一,盡快將海峽兩岸的客運包機,由節日化轉向常態化。 第二,要採取措施,解決臺灣,特別是臺南地區農產品到大陸的銷售問題。   (吳彤 劉滔滔 吳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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