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倡言: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合乎民心 順乎民意
 
 
  來源:      日期:2005-03-08 18:02

 

 
  中國臺灣網3月8日消息  十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于今天上午9時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大會聽取了王兆國副委員長關于《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說明。全體會議後,臺灣代表團13名代表在人民大會堂臺灣廳對《反分裂國家法(草案)》進行了審議。


               范增勝

  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因此,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地位、大陸臺灣同屬“一中”的事實不會改變。自90年代中期以來,黨中央三代領導人堅持主張通過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並為之作出不懈的努力,但是臺當局近期以來從事“臺獨”分裂活動日益猖獗,嚴重破壞兩岸關係發展,國家面臨分裂的危險,所以人大審議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提交審議是重要的。

  《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制定,凝聚了大陸長期以來堅持國家和平統一,解決臺灣問題的一貫方針,其中充滿真誠、善意和寬容,體現捍衛祖國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決心。同時也提出,我們決不允許任何“臺獨”勢力將臺灣從中國分離出去,警告“臺獨”勢力必須懸崖勒馬,停止分裂活動。

  《反分裂國家法(草案)》體現了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分裂勢力的堅強意志和決心。希望法律公布後,能加強宣傳工作,讓臺胞能正確理解法律的內容以及立法宗旨。其他任何國家不應該也沒有理由幹預中國內部事務。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非常友善,非常和平的法律,也是為維護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長遠利益所考慮和最終提出的法律。

  (范增勝  1939年1月生,漢族,臺灣省桃園人,碩士學歷,上海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總裁顧問、高級經濟師,上海市政府參事,上海市僑聯副主席。)

  
               詹高越:

  兩岸剛開放時,大家都盼大陸臺灣統一,現在臺灣來的鄉親,常常說“我們,你們”,好像統一越來越遠,之所以出現這種局面是因為李登輝、陳水扁等“臺獨”勢力制造綠色恐怖,將“臺獨”定義為“愛臺灣”,否則就是“賣臺灣”。“臺獨”分裂勢力嚴重破壞了兩岸和平。《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出臺非常必要。

  《反分裂國家法(草案)》:1、文字精練,鏗鏘有力,準確規范。2、考慮全面:充分考慮了我們國家對臺方針政策的延續,和應對兩岸關係形勢的變化;充分考慮了採取非和平方式遏制“臺獨”;充分考慮了廣大臺胞的利益;充分考慮了增進祖國統一,把“臺獨”分裂勢力與廣大臺灣同胞區分開。3、通過法律形式,明明白白地表明了中國人民毫不動搖解決臺灣問題和爭取和平統一的決心,明明白白指出了在一定形勢下,如何推進和爭取和平統一,表明了我們的善意,明明白白指明了,我們決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詹高越  1942年8月生,漢族,臺灣省彰化人,大學學歷,天津市臺聯常務副會長,全國臺聯理事,天津市政協常委。)

  
              劉琪:

  《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出臺,其目的是為了反對和遏止“臺獨”分裂勢力,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臺海地區的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

  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合乎民心,順乎民意。《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將對維護國家主權,遏制“臺獨”勢力分裂國家提供法律依據。臺當局連續的“臺獨”動作,導致兩岸關係空前緊張,遏止“臺獨”勢力成為當務之急。

  通過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來制定法律,把捍衛祖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上升為國家意志。以法律維護國家的安全和穩定,是國際上通用用法,維護臺海和平和實現祖國的統一是中國人的共同願望,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不僅有利于遏止臺獨,維護臺海和平和穩定,為未來國家統一創造了有利條件,而且符合國家和民族的長遠、根本利益。

  (劉琪 1958年8月生,漢族,臺灣省嘉義人,大學學歷,西南石油學院科技交流中心副主任、副教授,四川省臺聯會長,四川省政協常委。)


  (前方記者:劉滔滔  吳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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