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首頁 | 專題首頁 | 最新播報 | 分析評論 | 兩岸包機 | 大陸居民赴臺旅遊 | 圖片
  首頁-專題-時政-海協會與海基會恢復協商談判-最新播報
 
 
兩岸週末包機將從7月4日開始實施
 
  來源: 新華網      日期: 2008-06-13 11:26

 
 

  新華網北京6月13日電(記者李雲路 陳鍵興)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13日上午在北京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根據紀要附件,兩岸週末包機將從7月4日起正式實施。週末包機時段為每週五至下週一計4個全天。

  附件內容涉及兩岸週末包機的時段、航點及班次。有關航點,大陸方面同意先行開放北京、上海(浦東)、廣州、廈門、南京5個航點,並陸續開放成都、重慶、杭州、大連、桂林、深圳,以及其他有市場需求的航點;臺灣方面同意開放桃園、高雄小港、臺中清泉崗、臺北松山、澎湖馬公、花蓮、金門、臺東等8個航點。

  有關班次,雙方同意在週末包機初期階段,每週各飛18個往返班次,共36個往返班次。根據市場需求等因素適時增加班次。此外,每週臺灣方面至上海(浦東)的班次不超過9個往返班次;大陸方面至臺中清泉崗的班次不超過6個往返班次。

  為儘早實現兩岸直接通航,海協會與海基會13日就開通兩岸客運包機和貨運包機等事宜,經過平等協商,形成會談紀要。紀要內容涉及承運人、搭載對象、飛行航路、通關便利、保稅措施、互設機構、輔助安排、申請程式、準用事項、貨運事宜、定期航班以及聯繫機制等方面。

  根據紀要,雙方同意:凡持有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的旅客均可搭乘客運包機;儘快協商開通兩岸直達航路和建立雙方空管方面的直接交接程式,在直達航路開通前,包機航路得暫時繞經香港飛行(航)情報區;包機承運人得在對方航點設立辦事機構,臺灣方面同意大陸承運人于6個月內設立辦事機構;在週末客運包機實施後3個月內就兩岸貨運包機進行協商,並儘速達成共識付諸實施;儘快就開通兩岸定期直達航班進行協商。

 
台灣網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