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
 
專家:反分裂國家法宗旨“反獨促統”內容充滿善意

  時間:2005-03-28 15:45    來源:     
 
 

  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2896票讚成、2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這是祖國大陸因應島內外局勢變化、遏制“臺獨”分裂、爭取和平統一目標而採取的重大舉措。近日,中國網《中國訪談》節目邀請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的彭維學、黨朝勝兩位專家,就《反分裂國家法》立法宗旨、實質內容、島內反應,以及其他相關熱點問題接受了《中國訪談》節目的專訪。 

  立法宗旨“反獨促統” 實質內容充滿善意 

  中國訪談:能否談談《反分裂國家法》的宗旨和實質性內容? 

  黨朝勝:《反分裂國家法》總共是十條,第一條規定得非常明確,立法的宗旨就是:第一,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祖國的活動;第二,為了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第三,為了維護臺海地區的和平和穩定;第四,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為了維護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關于第一點,主要是針對當前的“臺獨”分裂勢力活動猖獗來制定的。在去年的中臺辦、國臺辦“5·17聲明”里講得非常清楚,反對“臺獨”是全體中國人的首要任務。第二,自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當時提出和平統一的口號,“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一直是對臺的基本方針,在這個過程中,就有必要把一係列的政策予以法律化,把它上升為全民的意志。第三,從目前的形勢來講,臺灣問題不僅是影響到祖國的和平建設和發展,也影響到整個亞太地區的局勢,從亞太周邊的形勢來看,臺灣問題不僅僅是牽扯到祖國大陸的利益,而且影響著美國、日本、亞太、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的穩定,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有制止不穩定因素的義務。第四,因為涉及到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這是每個國家必要的權利,也是很重要的義務。如果不維護國家的統一、領土完整的話,它將損害中華民族的利益,因此有必要通過法律的形式維護國家的最根本利益。立法宗旨主要是從這四個層面來理解。 

  關于法律具體的實質性內容,我覺得可以講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立法宗旨。第二部分是強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都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可分割。這是包括海峽兩岸所有中國人的神聖職責,這是從一個中國的原則上講的。第三,實質性內容有很大的篇幅,包括“五大鼓勵措施”和“六大談判內容”都用了很具體的措施來鼓勵和保護兩岸之間的交流,鼓勵兩岸人民共同地維護國家統一,並以法律的形式來承諾兩岸之間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只要是為了統一,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判解決。第四,鑒于“臺獨”分裂勢力不會束手就擒,不會輕易放棄分裂活動,還有國際反華勢力始終想把臺灣拉進去,幹涉兩岸事務,如果我們不採取非和平方式,那就可能使兩岸關係和臺海關係更加復雜化。基于這些因素,制定了第八條。此外,為保護臺灣同胞權利,該法律還處處體現了祖國大陸的善意,展現我們維護臺海和平、維護祖國統一,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兩岸問題得到和平解決、和平統一的誠意。 

  中國網200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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