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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國家法》與孫中山的統一理念一脈相承

  時間:2005-04-05 14:43    來源: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都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大陸人民和臺灣人民,都是中華民族的子孫,都是中國人,這是不爭的事實。

  全國人大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在華人世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讚揚之聲不絕。其實,早在上個世紀初,關於收回臺灣、統一中國的問題已在一位偉人的深思熟慮之中,這位偉人,就是孫中山先生。19世紀末,面對列強環伺,軍閥割據的危險局面,孫中山先生在成立興中會時就率先提出“恢復中國”的政治主張。他為實現祖國和平統一而殫精竭慮、英勇奮鬥的一生,為我們實現祖國統一大業,留下了彌足珍貴的精神遺産。全國人大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與孫中山先生統一中國的理念一脈相承,是對孫中山先生統一中國的思想的繼承和發展。

  臺灣是中國領土,決心收復

  孫中山領導的多次起義,目的是“扶大廈之將傾”,“拯斯民于水火”。1912年5月,在與臺灣愛國志士羅福星的談話中強調指出:“臺灣是中國領土,決心收復。”1922年8月,孫中山發表“宣言”明確指出:“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國家,這一點已牢牢地印在我國的歷史意識之中,正是這種意識才使我們能作為一個國家而被保存下來”。當著在場的中外記者,他曾莊嚴地宣佈:“中國如不能收復臺灣,即無法立於大地之上。”1924年冬,孫中山在神戶與日本新聞記者談話時,語重心長地指出:“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上述訓導足見孫中山對收復臺灣,力謀統一之一貫關注。

   全國人大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指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這一條法規,與孫中山先生畢生堅持的“一個中國”的理念完全一致,在精神上是血脈相連,這也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的理念。

  “主張以和平促進統一”,

  不排除“用武力統一中國”

  孫中山深受中華傳統文化“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的熏陶,在如何統一中國的問題上,他是一貫主張用和平的手段的。1923年春,他在廣州軍事會議上談到“文歷年奔走救國,……主張以和平促進統一,希達到國家統一為主旨”。1924年冬,孫中山抱病單騎到北京,“以極誠懇的意思,去同全國人民謀和平統一。”然而,在孫中山的理念中,和平雖是努力追求的理想,卻並不是惟一的選擇,並不排除在“變出非常、萬不獲已”下用武力來維護國家主權。

  《反分裂國家法》明文規定:“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臺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指出“國家主張通過臺灣海峽兩岸平等的協商和談判,實現和平統一”,但當“‘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正是孫中山先生“到不得已的時候,要用武力”的理念的再現。

  繼承孫中山遺願

  兩岸共謀統一大業

  孫中山先生是全中國人民共同敬仰的一代偉人,他的關於統一中國、建設中國的理念,得到全世界華人的首肯,共産黨人、國民黨人,對他都禮敬備至。在一個中國的認識上,到了1992年大陸與臺灣仍有“九二共識”,這不能不説是孫中山先生統一中國的理念的感召。即使是到了今天,臺灣當局也口口聲聲稱他們是孫中山的忠實信徒。既然如此,就應當遵循孫中山的遺願,共謀祖國統一大業,不能因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就坐立不安甚至暴跳如雷,誤導臺灣民眾,而應當把思想統一到孫中山關於統一中國的理念上來。

   莊 威(作者係廈門市政協副主席、民革廈門市委主委)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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