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評論
 
聯合早報:326遊行各取所需 北京不再是紙老虎

  時間:2005-03-27 13:37    來源:     
 
 

  自3月4日北京發表胡錦濤四點講話,3月14日大陸的人大會議大比數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以及美國國務卿賴斯訪華以來。臺海局勢似乎正在醞釀一個吊詭的政治低氣壓。

  平心而論,北京此次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最大的意義並不在於非和平方式,而在於和平訴求,在於通過法律形式將中共對臺政策作了完整的闡述,歸納和展示,在於默認和接受兩岸政治分治的現實,在於希望在一次性劃定“臺獨”底線的前提下,為兩岸和平共存,爭取更多的迴旋餘地和拓展空間。

  但是,無論來自美國、日本還是歐盟主要國家的第一時間反應,卻多半可以忽略了“反分裂國家法”的主要區塊,集中在“非和平方式”做文章,臺灣朝野政治勢力亦是如此。

  迄今為止,儘管也有一些持平之論,多次反覆指出,北京的“反分裂國家法”十點內容和最近一段時間以來,陳水扁幾次涉及到兩岸關係的重要政策立場發言,尤其是“扁宋會”達成的十點共識,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是可以在不斷的互動過程中,找到重疊和交集的;但是在非理性的政治煽動之下,臺灣主流社會以及朝野政治勢力,對“反分裂國家法”的回應,幾乎是情緒性的、宣泄性的,連在野的泛藍陣營主要的政治人物也不能免俗。

  由民進黨發起的326遊行,就是這一種情緒性極大限度宣泄的必然産物。

  北京不再是想像中的紙老虎

  北京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本身並不是對臺動武,也沒有提出統一的時間表,更沒有像之前民進黨以及臺聯黨渲染的諸如懲罰臺商,追溯罪行的具體條款,並不是直接的“武力威脅”,和美國維持臺海現狀的政策基調也是吻合的。

  癥結點在於,北京不再被動地接受美國對臺海現狀的詮釋權,力爭奪回原本屬於自己政策詮釋權和互動主導權。這似乎也是今次北京著意堅持立法的初衷之一。

  美國在對應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採取的多半是軟遏制和迂迴施壓,包括“默許”陳水扁參與326示威遊行,鼓勵民進黨在國際社會製造針對性的輿論反擊,要求歐盟終止或者推遲解除對華軍售禁令。但,美國也接受和默認了“反分裂國家法”存在的事實。

  臺灣內部組織和參與326遊行,從表面上看,似乎針對的是北京的反分裂國家法,但事實上,多數有意參與遊行的民眾,認真或者不認真了解和掌握“反分裂國家法”基本內容的人並不多。

  這是一種對北京當局潛意識和下意識排斥的情感反應。反應尤為激烈的臺聯黨和極端“臺獨”勢力,經已意識到北京清晰劃定的“非和平方式”,其實已經阻絕了毫無節制的分裂訴求。

  他們的反彈和訴求最大的關鍵因素是,北京不再是他們想像中的紙老虎,今後“臺獨”訴求只能停留在情緒的宣泄,理念的表達,而不可能採取任何“觸犯”三個非和平方式的實際舉措。

  仍然陶醉在扁宋會十點共識之中的宋楚瑜,對於陳水扁決心全家上街參與326遊行,表現得憂心忡忡,甚至視之為兩岸和戰的一個關鍵性指標。但其實,陳水扁的參與,從最新的發展態勢來看,並不完全是針對北京的“反分裂國家法”,更多的是和民進黨其他政治人物,以及臺聯黨爭搶政治資源和爭奪民進黨以及泛綠陣營的政治話語權。

  至於呂秀蓮、蘇貞昌以及謝長廷,各自在326遊行的參與度上,恐怕更多的並不是對北京“反分裂國家法”同仇敵愾,而是借此機會增加個人在媒體的能見度,增加各自對泛綠陣營選民的吸引力。

  仍須重視臺灣社會特定政情

  臺面上的政治人物,有的“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有的則是“明知可為而不為之”,這種政治權謀,連一向自視甚高的“臺獨”大師林濁水都看不過去,認為這其實只是無能的表現。前“陸委會”主委蘇起認為,扁宋會和326遊行其實更多的是陳水扁突圍脫困的積極步驟。

  正因為上述諸多因素的綜合作用之下,326遊行實際上一種各取所需的政治行為。如果民進黨不參與,則泛綠陣營的話語空間就會被臺聯黨和李登輝所掌控;如果陳水扁退避三舍,則民進黨內今後重大政治議題的主導權和主控權,就會從陳水扁的手中逐漸流失。

  動員民眾組織聲勢浩大的示威遊行,是近些年來臺灣內部政治生態演變過程中,最煽情最廉價最直接的表達方式。這種表達方式在濃厚的“民粹”政治氛圍之下,在氾濫成災的電子媒體鏡頭的直接拍攝下,所能夠起到的“震撼效果”完全可以想像。

  尤其是嘉年華會的包裝,柔性訴求,陳水扁的“只遊行,不演講”,相對的克制,刻意的低調,某種程度也將極大削弱“臺獨”基本教義和極端“臺獨”分離主張渲染和訴求的媒體放大效果。

  示威遊行不等於改變現狀,刻意低調不意味改弦更張,參與和組織聲勢浩大的示威遊行,可以被容納的政治意涵諸多,不宜作單一選項的解讀。問題在於是否因為示威遊行的舉行,參與民眾的眾多,而使北京對臺當局失去了對臺海互動情勢進一步發展勢態的冷靜觀察和判斷。

  如果北京對今次的326遊行也採取各取所需的觀察視角,忽略了臺灣社會特定政治情境,相信最終的研判結論也是失之千里。竊以為,北京觀察著眼點並不應只限于326遊行,而應注重於5月14日任務型“國民代表大會”的選舉。

  召開和階段性修憲議題的提出和結果,究竟會不會繼續刻意衝撞北京的非和平方式底線,其實才是對“反分裂國家法”立法之後最直接的檢驗。(作者:陳子帛)

 
編輯:system    
 
 
台灣網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