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之聲
 
代表委員談反分裂國家法

  時間:2005-03-12 09:27    來源:     
 
 

  “兩會”開幕後,在代表、委員們關注的諸多熱點問題中,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反分裂國家法頗為醒目。本網記者就這一議題採訪了部分代表和委員。

   立法遏制“臺獨”十分必要

  羅益鋒(印尼歸僑,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委員):近年“臺獨”活動猖獗,臺灣當局拋出“一邊一國”、大搞“去中國化”等,在“臺獨”勢力越來越猖獗的背景下,全國人大及時通過立法來遏制“臺獨”,這是十分必要的。

  我參加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反分裂國家法的審議,在人大常委會審議這部法律時,是以全票通過,這是十分罕見的。在分組審議時,本來預定中午11點半休會,由于包括香港、澳門的常委會委員熱烈發言,大家爭先恐後地表態,對“臺獨”行徑表示極大義憤,一致支持這一立法,以至會議延長了1個多小時。反分裂國家法的起草和審議在人民群眾中反響也很強烈。我在“兩會”之前徵求群眾意見時,各界人士對制定反分裂國家法都十分關注,表示堅決支持立法反“臺獨”。

  這部法律有幾個特點,我認為其中突出的一個,就是體現中央政府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最大誠意。反分裂國家法不是“對臺動武法”,更不是“戰爭動員令”。盡管臺灣當局“臺獨”的立場十分頑固,但是,我們哪怕有一絲和平希望都要爭取。當然,如果出現了把臺灣分裂出去的情況,那我們就不得不採取非和平方式來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個責任只能由“臺獨”分子來負了。

  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

  鄭道溪(全國人大代表、中共泉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反分裂國家法是符合民族利益、體現人民心聲的國家大法。

   反分裂國家法以憲法為依據,簡潔清晰地表明了中央政府促進和平統一、反“臺獨”的原則,把我們黨和政府解決臺灣問題的方針政策,一貫原則、立場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確立下來,上升為國家意志,集中體現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推動祖國統一戰略的要點,完全符合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是全體炎黃子孫的共同心願。

   泉州與臺灣一水之隔。在兩岸交流中,泉州被譽為兩岸關係的“晴雨表”、兩岸交往的“窗口”,在對臺關係中具有特殊的位置。目前臺灣漢族同胞中,約44.8%近900萬人祖籍泉州。臺灣政要及商賈翹楚中泉籍臺胞近百名,他們在島內政界、經濟界、學術界和廣大臺灣民眾中均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泉州市現有臺屬近16萬人,居住在泉州的臺胞3396人。近10年來,泉臺雙向交流蓬勃發展,交往數量不斷增加、質量不斷提高、效應不斷擴展。我相信,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有助于兩岸關係的穩定和發展,必將進一步推動泉州的發展,推動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建設,推動海峽兩岸的共同繁榮。

  意在遏制“臺獨”勢力的分裂活動

   林榮茂(全國政協委員、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廣州市委員會主委):反分裂國家法的宗旨就是反對臺灣從祖國分離出去。種種跡象顯示,“臺獨”分子還在蠢蠢欲動,民進黨還在利用執政資源大搞“去中國化”。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意在遏制“臺獨”勢力的分裂活動,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是至高無上的。反“臺獨”,不但是國家的意志,也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意志。絕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祖國分割出去!

  據我了解,島內臺灣同胞,很多人都主張維持現狀,實際上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也是維持臺灣現狀的重要保障。我們相信,這部法律的制定會使臺灣人民更明確地認識到我們反“臺獨”的決心,臺灣百姓也不會支持“臺獨”行徑。

  作為來自臺盟的政協委員,我們堅決支持和擁護全國人大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來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我們堅信祖國的統一和民族的復興是中華兒女的共同心願,今後我們要以胡錦濤對臺工作的四點意見為指導,進一步做好臺灣人民的工作。

  更有利于推動兩岸和平

  范增勝(臺灣籍,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僑聯副主席):反分裂國家法提上大會議程,是舉國關注的大事。作為臺灣籍代表,我們一向主張通過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但是近年來“臺獨”活動日益猖獗,尤其是陳水扁當局已把“臺獨”時間表列了出來,已從過去的“漸進式臺獨”走向“急進式臺獨”。這就必須引起海內外中華兒女的高度警惕和嚴重關注。這也是全國人大啟動立法的重要原因。

  中國正面臨著來之不易的發展機遇期,“臺獨”勢力妄想利用這個時機鑽空子。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很適時,就是不能讓“臺獨”勢力圖謀得逞。

  我很讚同胡錦濤主席3月4日就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所發表的四點意見,他的講話在強調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臺獨”分裂活動的同時,也表達了中央政府極大的善意和誠意。這表明和平統一只要有一線希望,我們的政府就會盡最大努力去爭取而絕不會放棄。

  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為了維護國家統一、領土完整,是為了推動兩岸和平和亞太地區穩定,也是為了維護兩岸人民的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我真誠地希望它能夠高票通過。

  制定此法不是要放棄和平統一

  俞雲波(全國政協常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反分裂國家法主張祖國統一,反對“臺獨”。反分裂是廣大中國人民的願望和意志,符合包括臺灣人民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反分裂國家法把全國人民的意志和願望用法律的形式表達出來,這使我們維護祖國統一、反對“臺獨”又增加了一件法律武器。所以,我們都很期待、都很盼望這個法能早點通過。當我們知道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把審議反分裂國家法列入議程後,非常興奮,我所接觸到的人都是這個態度。

  海外有些人一聽說進行“反分裂”立法,就擔心是不是要放棄和平統一政策?我的理解是,有了這個法,臺灣問題和平解決的希望更大。因為這個法,對那些主張“去中國化”、鼓吹“臺獨”的人來說,是一種威懾和警告,為臺灣問題的最終和平解決創造了有利條件。海內外有識之士都已經看到了這點,因為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可能性越大,維護臺海和平的可能性就越大,維護東亞和世界和平的可能性就越大。

  立法反分裂是國際通例

  韓方明(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龍浩集團董事局主席):胡錦濤主席就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體現了反分裂國家法的基本精神。反分裂國家法要點在于遏制“臺獨”,是迄今為止對“臺獨”分子發出的最具法律效力的、最嚴正的警告,是維護臺海和平、防止漸進“臺獨”的積極法律手段。反分裂國家法完全是針對“臺獨”分裂勢力的,決不是針對臺灣同胞的。兩岸同胞都是中國人,臺灣同胞是我們的手足兄弟,臺灣當局只要不觸及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這條中華民族最高利益的紅線,只要回到關于一個中國的“九二共識”上來,兩岸通過協商,相信是能夠以和平手段化解分歧,維持兩岸關係穩定現狀的。

  通過立法反對分裂國家的活動,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這是國際通例。任何主權國家都不會容忍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反分裂國家法不會給島內2300萬人民的生活帶來任何威脅,只會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為兩岸和平共處、共謀發展,以及臺灣人民的和平生活環境帶來法律上的保障。(採寫:林雙川 王永前 王秀真 黃海燕 薛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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