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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之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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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才能發展
《反分裂國家法》提請本次人大會議審議,這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和平才能發展,《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符合民意,順應民心。
解決臺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是我們國家的三大歷史任務之一。但是“臺獨”分裂勢力,卻置兩岸人民意願于不顧,甚至圖謀通過所謂“憲政改造”等方式進行分裂國家的活動,成為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沒有和平穩定,就難以保證兩岸經濟健康發展、人民安居樂業。只有從法律上遏制“臺獨”分子分裂國家活動、才能換來臺灣海峽地區的安寧,兩岸企業才能一心一意求發展,民眾才有安康幸福的生活。所以,和平統一祖國是眾望所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對維護臺灣海峽地區的和平穩定有重要作用。(胡成中/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常委)
使對臺工作更有力量
現在,祖國大陸在以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為目標的前提下,把反對和遏制“臺獨”勢力分裂活動的工作放在了比較突出的位置。促統是反“獨”、遏“獨”的必然結果;反“獨”、遏“獨”是促統的必然條件。目前情況下談統一就必須先對想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臺獨”分裂勢力予以必要的打擊,也就是說,促統可作為一項長期的政治任務去抓,是目標,而反“獨”、遏“獨”是當務之急,是基礎,必須馬上操作。只有將這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使對臺工作更有力量。 (黃瑋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理事、新西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
要盡早實現和平統一
祖國大陸和臺灣一定要統一,一定要實現和平統一,一定要盡早實現和平統一,我們一定要用最大誠意、最大努力、最高智慧來實現兩岸和平統一。我們真誠地希望臺灣當局,在民族大義、歷史轉折關頭能夠變得清醒一些、理智一些,變挑釁為克制,變對抗為合作。即使一時還欠缺最後作出決斷的勇氣和膽識,但至少要考慮懸崖勒馬,維持兩岸關係現狀不再繼續惡化。當然,少數“臺獨”分子繼續不思悔改,孤注一擲,也必然要承擔歷史的罪責。(楊允中/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會長)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05年03月10日 第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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