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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兩會採訪不叫“官名”更貼切

  時間:2008-03-11 08:52    來源:中國網     
 
 

兩會期間,一些政府官員身份的代表委員備受媒體“追捧”,甚至進出會場時都被重重包圍、步履艱難,各路記者頻頻發問。記者們進行採訪本無可非議,但很多記者在採訪當事者時都在叫“官名”,如“某書記”、“某部長”、“某省長”、“某市長”等等。”

這種稱呼不僅沒有必要,也很不妥當。即便是在日常工作中,有關方面也一直在提倡儘量不要稱呼職務名,而可以直接以“同志”相稱,這樣既顯得更加親切,也是去除官本位意識的需要。

而在兩會中,對於官員和領導則更應直接稱為某代表某委員。一個人的職務有大有小,但這僅僅局限于工作之中,一旦當上了代表委員,就沒有“官員代表”、“官員委員”之説了。再大的官,當到了兩會場合中時都只是普通的代表和委員,應該一視同仁地擔負起參政議政的責任和義務。每名代表和委員提交的議案提案同等重要;表決時投下的一票都同等神聖。

早在一九五四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劉少奇同志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委員長。但他卻對身邊工作人員説:“進城了,為了工作需要,給我安排了個職務,但今後你們還是不要稱職務。”只有這樣才能充分體現民主。媒體兩會採訪時習慣性對“有官在身”的代表委員稱呼職務就有負面影響。一是給當事人帶來不便,使其時刻感受到官員身份所帶來的壓力,可能出言更加謹慎,甚至不敢表態,這不利於其履行參政議政的使命。另一方面也會讓其他代表委員産生失落感,難道我們不是官員就不受到重視了嗎?兩會本就是讓代表委員監督政府的,怎麼官員反倒成了主角。

稱呼雖説只是個符號,卻是社會文化形態的反映。在兩會中直接稱呼“某代表某委員”,既體現了人民當家做主的民主精神,又能增強代表委員的責任感,時刻提醒其所擔負的使命。因此還是統一叫某代表某委員吧,大可不必帶上官名。(朱慧松)

 

 

 
編輯:賀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