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區域自治的關鍵是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確保少數民族人民享有平等的發展權。近40年來,西藏自治區在國家的正確指導和大力支援下,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上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自主權利,制定了一系列適合西藏實際情況的政策措施,使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根據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西藏自治區在不違背憲法和法律的原則下,有權根據本地情況採取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加速西藏的經濟、文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有權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根據本地方的特點和需要,制定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和計劃,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的經濟社會建設事業;有權管理、保護和優先利用本地的自然資源;有權管理地方財政,自主安排使用本地的財政收入;有權自主發展民族教育和文化事業,自主管理本地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有權在財政、金融、稅收上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近40年來,西藏自治區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上依法充分行使自治權,根據西藏的實際,先後制定實施了10個《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把實現跨越式發展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把改善基礎設施條件,提高人民生活水準作為重點,自主安排經濟和社會發展項目,確保了西藏現代化建設的快速健康發展,確保了西藏社會經濟的發展符合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
國家根據西藏的特點和需要,盡一切努力幫助西藏加快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西藏普通群眾是這些支援、幫助和政策的直接受益者。考慮到今天的西藏脫胎于落後的封建農奴制社會,經濟和社會發展基礎差,以及高海拔的自然條件,長期以來,根據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國家在財政、金融、稅收和物資、技術、人才等方面給予了特殊的支援和幫助。自20世紀80年代初以來,中央政府根據西藏自治區的需要和要求,先後召開了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就西藏經濟和社會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制定了一系列特殊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例如,1984年後,在西藏農牧區實行“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的政策,極大地調動了農牧民的生産積極性,使西藏農牧區生産和人民群眾生活得到持續發展和提高。又如,在稅收方面,全國只有西藏一直執行比全國低3個百分點的稅收優惠政策,而且對農牧民一直免收各種稅費;在金融方面,西藏一直實行比全國低兩個百分點的優惠貸款利率和低保險費率政策。此外,還對農牧民實行免費醫療,農牧民子女上學實行免費吃住等政策。
與此同時,國家對西藏的發展在資金、技術和人才上給予了特殊的支援。1984年至1994年,國家投資、全國9省市援建西藏43項工程,總投資達4.8億元。1994年至2001年,中央又直接投資建設了62項工程,總投資達48.6億元,15個對口支援省和中央各部委無償援建716個項目,資金投入達31.6億元。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決定進一步加大對西藏發展的扶持力度,在國家第十個五年計劃期間由中央政府投資312億元,建設117個項目,並給予財政補助379億元。全國各地支援西藏建設項目71個,資金投入10.62億元。據統計,西藏自治區成立以來的近40年間,西藏財政支出共計875.86億元,其中的94.9%來自中央補貼。近10年來,共計選派各級援藏幹部2000多人,援助資金及物資101.66億元(不含中央同期的117個援建項目的資金)。中央政府和全國各地的支援極大地改善了西藏的生産和生活條件,促進了西藏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近40年來,西藏在經濟制度、經濟結構和經濟總量上均實現了重大飛躍,徹底告別了封閉的莊園制自然經濟,正在向現代市場經濟邁進。西藏的國民生産總值從1965年的3.27億元增長到2003年的184.59億元;每人平均GDP由1965年的241元增長到2003年的6874元。現代工業從無到有,建立起包括20多個門類、富有西藏地方特色的現代工業體系。現代商業、旅遊、郵電、飲食服務、文化娛樂、IT等在舊西藏聞所未聞的新興産業迅猛發展。舊西藏沒有一條公路,如今已形成以國道和14條省道為主幹的公路運輸網路。公路通車里程達到了4.13多萬公里。青藏鐵路已于2001年開工建設,將於2007年建成通車,西藏很快就要結束沒有鐵路的歷史。2003年,西藏接待國內外旅遊者92.86萬人次,旅遊業總收入佔西藏生産總值(GDP)的5.6%。2003年底,西藏的電話普及率達22部/百人;固定及行動電話總戶數達到60.17萬戶。
現代化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西藏自治區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戰略,把環境保護與現代化建設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形成有效的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監督管理體制。生態建設受到重視,已建成18個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佔全區土地面積的33.9%,使西藏脆弱的高原生態和城鄉生活環境得到了較好的保護。目前,西藏的生態基本上還處於原生狀態,是中國環境保護狀況最好的地區。
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準大幅提高。目前,西藏絕大多數農牧民基本解決了溫飽,部分群眾生活已進入了小康水準。舊西藏沒有一所現代意義上的學校,適齡兒童入學率不到2%,青壯年文盲率高達95%。到2003年底,西藏已有各級各類學校1011所,教學點2020個,在校學生達45.34萬人,小學入學率達91.8%;文盲率下降至30%以下。1985年以來,中央政府在內地21個省市建立了西藏班(校),為西藏培養了大中專畢業生近萬人。
醫療衛生條件顯著改善。目前西藏擁有各類醫療衛生機構1305個,病床床位6216張,衛生技術人員8287人,每千人病床和衛生技術人員數高於全國平均水準。人民的健康保障顯著提高。嬰兒死亡率由1959年前的43%下降到3.1%;人口平均壽命從35.5歲提高到了現在的67歲。西藏人口由1951年的114.09萬人,增加到現在的270.17萬人。其中藏族人口從1964年的120.87萬人增加到2003年的250.72萬人,佔總人口的9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