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拉薩3月28日電(記者胡星)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目前,西藏所有的鄉村都開展了村民自治工作,村民自治為西藏的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它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相結合共同推進了西藏現代化進程。
1992年西藏開展村民自治試點工作,經過10餘年的努力,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得到了完善。
目前,西藏73個縣市、628個鄉鎮、5476個村民委員會開展了村民自治活動。同時涌現出了一大批全國、全區村民自治模範縣、模範鄉鎮和模範村,自治區、地市、縣三級均有示範單位,基層政權的活力在西藏高原展現出來。
西藏自治區民政廳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副處長卓嘎説,在村民自治過程中,村民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了真正落實,全區95%以上的村委會建立了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務公開制度,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
凡是涉及村裏重大事項或村民切身利益的問題,如勞務輸出、耕地和草場管理、集體項目的承包方案等,均要經過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極大調動了村民參與管理和決策的積極性。
在最近的第五屆村委會換屆選舉中,村民的參選率超過了90%。村民不僅熟練地掌握了選舉的程式和步驟,而且積極參選和監督選舉,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一大批得到群眾信任的能人在民主選舉中走上了為村民服務的崗位。他們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積極發展公益事業,在基層凝聚了人心。在乃東縣亞堆鄉熱木那村,村民選舉出來的村委會班子利用村裏礦産資源豐富的優勢,組織了村採礦隊,幾乎每戶都有人參與其中,幾年下來,村裏採礦年總收入達到了112萬元。此外,村委會還帶領村民興建了蓄水庫和發電站,解決了居民照明問題和600多畝農田的灌溉。
記者了解到,西藏第六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將在今年舉行。目前西藏正在進行農村社區建設的試點工作,逐步將社區概念引入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