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臺緣:簌簌棠梨城畔路,誰家上冢祭清明

時間:2010-04-02 10:44   來源:漳州新聞網

  鶯飛草長、春暖花開,再過幾天,每年的傳統節日清明節就到了。清明節是中華兒女祭祀先祖、寄託哀思的一個重大節日。唐代詩人杜牧的詩《清明》曰:“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寫出了清明節的特殊氣氛。

  對於清明節的描述,在閩臺兩地,清代的《漳州四時竹枝詞》記述道:“門前插柳雨初晴,令節今朝又一更。簌簌棠梨城畔路,誰家上冢祭清明。”也細緻地描述這一節日的活動情況。而這一傳統的節日,閩臺兩地可謂“閩臺同宗祖,兩岸共清明”。

  清明節日,

  延續二千五百年  

  清明,是中國的二十四節氣之一。由於二十四節氣較客觀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氣溫、降雨、物候等方面的變化,所以古代勞動人民用它安排農事活動。《歷書》:“春分後十五日,鬥指丁,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按《歲時百問》的説法:“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凈。故謂之清明。”清明一到,氣溫升高,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種的大好時節。故有“清明前後,點瓜種豆”、“植樹造林,莫過清明”的農諺,清明這個節氣與農業生産有著密切的關係。

  但是,清明作為節日,與純粹的節氣又有所不同。據原長泰縣方志委主任、長泰縣誌主編王海喬老先生介紹説,清明節是我國傳統節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大約始於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歷史。清明節的掃墓祭祖,俗稱上墳,是慎終追遠、敦親睦族及行孝的具體表現,是一個紀念祖先的節日。

  而與清明節密切關聯的“寒食節”,亦稱“禁煙節”、“冷節”、“百五節”,在清明節前一日。據傳是為了紀念春秋時晉國忠臣介子推,有門口插柳古俗,而在後世的發展中逐漸增加了祭掃、踏青、鞦韆、蹴鞠、牽勾、鬥卵等風俗,曾被稱為民間第一大祭日。王海喬老先生説:“古人將寒食節活動延續到清明節,久而久之,寒食節逐漸併入清明節。現在,清明節于門口插柳(或榕)、吃薄餅習俗,即古時寒食節之遺風。”清明節流行掃墓,其實掃墓乃清明節前一天寒食節的內容。

  節日掃墓,

  祭祖溯源追本

  慎終追遠、敦親睦族及行孝等,這是清明掃墓祭祖的特有含義,對其在傳統節日中的特殊意義,王海喬先生説:“清明節,是民間溯源追本的傳統節日,其主要活動為掃墓祭祖,俗語稱‘清明不回家無祖’,即不上墳、不認祖,因此外出人員一般情況下都會回家掃墓。”這足見清明節在傳統節日中獨特的地位和作用。

  在閩臺兩地,按照清明節的舊習俗,掃墓時,人們要攜帶酒食果品、紙錢等物品到墓地,將食物供祭在親人墓前,再將紙錢焚化,為墳墓培上新土,折幾枝嫩綠的新枝插在墳上,然後叩頭行禮祭拜,最後吃掉酒食回家。而對新墓、舊墓的祭掃,是有很大講究的。就此,王海喬先生介紹説:“祭掃新墳要‘培墓’,連續三年擇吉日(在清明前後),子孫備三牲、粿糍、鴨蛋等,著孝服、包白頭巾,上墳哭祭盡哀。祭掃舊墓,稱巡風水,子孫備糕餅等到墓前供祭。掃墓時要帶鋤頭,清除墓地積污,除去目前雜草,在墓頂培上新土或添草皮,把冥紙用土石塊壓在墓頂。”對舊時墓前的哭吊,王海喬先生不無驚奇地説:“古時,農村還有婦女哭墓習俗,在荒山野嶺之間,婦女以其天生的聲調音旋韻轉的哭腔,情悲聲淒,催人淚下。”對新舊墓祭掃時間,王海喬介紹説:“掃舊墓,不一定在清明日,一般在清明前十天至後十天均可,掃新墓與舊墓有差別。部分農村有冬掃習慣,即在冬至前後祭掃舊墓。”

  對冬至期間的聯宗墓祭,王海喬先生説:“在閩臺兩地民間,有宗族性的祭掃祖墓習俗,而不同地方和不同家族,都有各自的規定。此類掃墓活動一般于冬季舉行,參與者人數多,有的涉及縣內外甚至閩臺兩地的許多村。如長泰洪氏家族的掃墓活動,則涉及長泰、龍海、漳浦以及臺灣南投兩岸四地的20多個社,每年的祭掃儀式隆重、場面宏大。”

  為何把清明的祭掃俗稱為“掃墓”,王海喬先生介紹説:“古時,有錢人家的墓地,多為石頭砌就,形制精緻講究,不易長草,因而每年只要拿上竹掃清掃即可,‘掃墓’一説即由此而得名!而窮人的墓地則不同,多為簡易的土墳,因而雜草叢生,祭祀就要用鋤頭清理!”

  如今清明祭掃的習俗也與時俱進,演繹出如鮮花祭掃、網上祭掃等做法,以其鮮明的時代特色備受現代人的推崇。

  清明習俗,

  存大同有小異

  同是清明祭掃,在閩臺兩地,因地方區域的不同,在大同之下也呈現地區性的差異。王海喬先生説:“如在閩臺兩地的許多地方,清明就有做‘發粿’祭祀的習慣,發粿屬發酵類米制糕粿品,其樣式多種多樣,但其最大的特徵就是發粿表面由於酵粉發酵膨脹開裂,形狀像一朵盛開的花,‘發粿’的‘發’寄寓美好祝願,以此告慰先人。”

  清明節,除了祭掃習俗,還有許多失傳的風俗,如古代曾長期流傳的戴柳、射柳、打鞦韆等,據史料記載,遼代風俗最重清明節,上至朝廷下至庶民百姓都以打鞦韆為樂,仕女雲集,踏青之風也極盛。清明節在每年陽曆4月4日至6日之間,此時正值春暖花開,萬物復蘇,天清地明,恰是人們春遊(古代叫踏青)的好時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之習俗。踏青除了欣賞大自然的湖光山色、春光美景之外,還開展一系列體育活動,增添生活情趣。對此,《龍溪縣誌》記載:“閭巷婦人或有盛服靚粧,帶薔薇花,出郭外逐隊行者,號稱踏青。折柳枝簪于頭上。”

  對清明插柳之習俗,王海喬介紹説:“柳樹成活率高,有‘插柳成蔭’之説,在農村種植很是普遍,柳諧音為‘留’,寄寓思念之意,插在門框上,也有辟邪之用!”除此之外,在一些地方,在祭掃完畢之後,也有吃熟鴨蛋之習慣,意為“團團圓圓”,用意在祈福。

  新中國成立後,機關、學校常于清明節組織前往烈士墓悼念先烈,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從2008年開始,我國將清明節認定為法定節假日,放假一天。

編輯: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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