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監管沿用主機板框架 擬制定特殊行業特別規定

時間:2009-10-27 10:20   來源:新華網綜合
  據證券時報報道,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昨日表示,首批創業板公司掛牌在即,證監會已在上市監管部設立監管五處,負責創業板公司的監管工作。目前,已形成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監管的基本原則和思路,即以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重點,以保薦機構為切入點,防治並舉,統籌兼顧。

    該負責人介紹,當前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監管規則和框架主要沿用現有主機板規則,今後將根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不同特點,根據需求不斷制定和完善相應規則,比如將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特殊行業的資訊披露特別規定。

    在增強創業板上市公司透明度方面,上述負責人説,將制訂適應創業板上市公司特點的披露內容和披露標準。目前,證監會正在就創業板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制訂相關規則,將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後發佈。而針對創業板上市公司中經營模式及盈利模式較為新穎、行業與其他公司差異較大的情況,將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特殊行業的資訊披露特別規定。

    對於創業板上市公司股價異常波動以及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證監會已建立包括日常監管、立案稽查、行政處罰、移送司法等各環節的聯動監管與快速反應工作機制,加大對創業板上市公司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

    對於如何實現“以保薦機構為切入點”,該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明確其工作目標和工作規則。在考慮保薦機構承擔相關工作的成本和可行性的前提下,通過適當的制度安排,促使其做好持續督導工作。此外,證監會還準備對保薦機構的持續督導工作相關要求進行明確,其中對創業板保薦機構的職責和工作也有一些特別要求。

 “創業板上市公司監管框架將依託原有的上市公司監管體系,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將負責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工作,派出機構及證券交易所將負責創業板上市公司的一線監管工作。”該負責人表示,創業板公司上市在即,其能否健康持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推出後是否能夠平穩運作,後續監管是否有效。為此,監管系統有關部門將週密組織、認真安排,將此項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階段的重點工作予以推進。

    該負責人透露,在監管制度方面,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體制已經基本形成以公司治理為關鍵點,以轄區監管責任制、綜合監管體系和快速反應機制為主要內容的監管制度體系,通過近年來的監管實踐,已經初步顯示了其優勢。在創業板上市公司監管方面,將繼續發揮上述制度體系的作用,並在監管實踐中逐步深化完善。

    為做好創業板監管制度建設工作,證監會還已對部分擬上市公司進行了調研,同時開展了創業板上市公司監管制度專題研究工作,目前正按照進度安排推進。 (記者 肖 漁)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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