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中國創業板厚積薄發水到渠成

時間:2009-10-26 13:17   來源:中國經濟網
  尊敬的汪洋書記,各位領導,各位來賓,同志們、朋友們下午好!

    在舉國上下熱烈慶祝新中國60週年華誕之際,經過長期充分的準備,經過國務院同意,創業板市場今天正式啟動,這是我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的大事,人民日報今天專門發表了評論文章。在此,我謹代表中國證監會向出席啟動儀式的汪洋書記,科技部、工信部、國務院法制辦等部委和廣東省、深圳市各位領導以及在座的各位嘉賓表示熱烈的祝賀!

    向長期以來關心支援資本市場發展,在創業板市場籌建過程中,給予大力幫助,付出辛勤勞動的有關領導、新聞媒體、市場參與各方的同志們、朋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借此機會,我講三點意見:

    一、建立和發展創業板市場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我國創業板市場從最初醞釀到籌備建設歷經整整十年,可以説是厚積薄發,水到渠成。

    1999年8月,為解決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深層次問題,進一步提高國民經濟的整體素質,黨中央、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産業化的決定》明確提出,適當時候設立高新技術企業板塊,創業板市場建設的帷幕正式拉開。

    十年來,根據形勢的變化和發展的需要,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就創業板的市場建設做出了一系列的安排和部署。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十七大等重要會議,以及2004年初出臺的《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這些重要文件明確了創業板的定位、指導原則和發展路徑。

    去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適時推出創業板。十年來,我們不斷探索建立創業板的途徑和路徑,做了大量深入細緻的工作。今年以來,創業板市場建設加快推進,時至今日創業板開市交易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就緒。推出創業板,是黨中央、國務院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做出的戰略決策,適應了國際國內經濟金融形勢發展變化的要求,對我國資本市場乃至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一,推出創業板適應了推動我國經濟轉型、促進平穩較快發展的需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優化産業戰略性升級,是實現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

    推出創業板有利於發揮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拉動民間投資,引導社會資源向具有競爭力的新興行業、創新型企業集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産業結構調整升級,增強經濟發展的協調性和可持續性。

    第二,推動創業板是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戰略、促進科學技術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重要舉措。當今世界,經濟競爭從根本上講是科學技術的競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是國家發展戰略的核心,是提高綜合國力的關鍵。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迅速崛起,成為國民經濟中最有活力,最具成長性的發展群體。適應這些企業發展的要求,推出創業板,進一步創新金融服務體系,有助於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融資鏈條,促進一批發展潛力大,帶動作用強的高成長、高科技中小企業和自主創新企業加速發展,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推進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

    第三,推出創業板是拓展市場覆蓋面,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環節。隨著近年來我國産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我國企業規模分化日趨明顯,不同區域,不同成長階段的企業迫切要求創新金融服務體系,單一的主機板市場和同質化的制度安排已經難以滿足資本市場多樣化的投融資需求和風險管理的要求。創業板的推出適應了中小創新型企業的多元化融資要求,也滿足了廣大投資者的不同風險偏好,有利於擴大資本市場服務範圍,逐步完善有機聯繫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第四,推出創業板是培育和健全市場機制,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近年來,以培育和發揮市場機制為導向,我們堅持不懈地強化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不斷深化市場體制機制改革,為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創業板的推出和發展,將發揮對高科技、高成長創業企業的“助推器”功能,為各類風險投資和社會資本提供風險共擔、利益共用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促進創業投資良性迴圈,逐步強化以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價格發現和資本約束機制,提高我國資本市場的運作效率和競爭力。

    二、堅持從實際出發,規劃和構建我國的創業板市場。

    推出創業板市場是從我國經濟社會和資本市場發展實際出發,在充分借鑒國際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對我國資本市場體系的一項重要創新。為確保創業板順利推出,平穩運作,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的有關要求》,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及相關部委、地方政府圍繞著創業板的啟動大力協同,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具體細緻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制度規則制訂方面,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的醞釀到正式實施,到保薦辦法和發審委辦法的修訂到公佈創業板公司招股説明書和上市申請文件,從《創業板上市規則》的頒布到發佈《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每一個規則的出臺都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使創業板規則體系更加科學,更具有操作性。

    在發行審核方面,針對創業企業規模小、成長性強、風險相對較高等特點,單獨設立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和創業板監管部門,確保發行審核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式穩妥有序地進行。

    在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方面,針對我國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多,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等特點,建立並全力推動落實投資者各項推動管理規定,加強投資者風險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完成通信、結算、支付等系統的全網測試,技術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到位。在創業板上市資源培育方面,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廣東、浙江、江蘇、上海、湖北等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88家企業向我會提出了發行申請,對後上市資源的調查摸底、培訓、教育等工作也在擴展,符合上市條件並希望到創業板上市的企業較多,後備資源豐富。

    在推進創業板籌備和建設過程中,我們不斷深化對創業板市場的特點、功能、作用和風險的認識,不斷總結海外創業板市場和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努力構建既符合市場一般規律,又適應我國資本市場階段性特徵的創業板。

    一是重視將服務經濟發展與推動創新型國家建設結合起來。

    創新型企業的發展,是創業板建設發展的根本基礎。在創業板籌建過程中,我們始終把支援高科技、高成長企業的發展擺在突出位置,服務技術創新和新興産業,已經受理的企業近七成屬於電子資訊、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現代服務等行業,新興産業和服務業佔主導地位,符合創業板的基本定位。

    二是注重和借鑒海外創業板市場的建設和經驗教訓,與把握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結合起來。

    我國資本市場是新興加轉軌的市場,有著特殊的股權結構、投資者結構和股權文化,具有與成熟市場不同的發展環境和運作規律。結合這些特點,我國創業板市場在制度設計上吸取境外創業板市場建設經驗教訓的同時,進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例如規定了相對較高的發行上市標準,實行更加嚴格退市制度,強化仲介機構責任,突出對風險的充分揭示和引導。

    從執行的情況看,這些制度創新適應了創業企業的成長規律和我國資本市場的特點,得到了社會各方的肯定。

    三是注重深化改革創新與促進市場平穩運作結合起來。

    堅持風險可控、可測、可承受,穩固、有序地深化市場改革創新,是我們一以貫之的工作思路。2004年在主機板框架內設立了中小企業板。五年來,中小企業板穩步發展壯大,為籌備創業板積累了經驗。今年以來,隨著我國經濟企穩回升,與資本市場平穩運作態勢的初步確立,我們堅持分步實施,穩步推進,有計劃,有進度的各項工作部署,保證了創業板工作的平穩進行。

    四是注重將防範創業板市場風險與創新投資者保護途徑結合起來。

    創業板公司股本規模小,盈利模式新,經營風險和市場風險明顯高於主機板企業,創業板建設始終把防範風險作為主線,對於公司成長性、股權變動和經營模式嚴格審查把關,同時廣泛動員相關市場主體,全面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充分揭示市場風險,切實提高投資者對創業板市場風險的認知水準和防範能力。

    五是注重將改進輿論引導與穩定市場預期結合起來。

    在創業板市場各項政策措施出臺過程中,我們注意傾聽市場聲音,建立多層次的新聞資訊溝通機制,加大正面解讀與權威發佈,及時回應熱點,切實提高創業板建設的透明度。同時,各類新聞媒體也高度關注創業板市場的建設,開展了及時、廣泛、深入的宣傳報道,推動市場形成了明確的改革預期,促進了創業板政策的平穩實施。

    三、加強監管,全力推動創業板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今天,創業板市場的正式啟動,標誌著創業板發展新的開始,作為新生事物,創業板的穩定健康發展任重道遠。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創業板企業大部分處於成長期,創新能力強,成長性高,同時也具有業績不穩定的特點,經營模式和盈利能力還有待時間的檢驗,對新技術,新模式的探索,還存在著不確定性。創業板市場面臨非理性交易、投機炒作和市場操縱的風險相對也比較高。對此,務必要高度重視,不斷深化對創業板市場規律的認識,不斷加強和完善創業板的監管,促進創業板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第一,證監會要堅持從嚴監管的原則,會機關有關部門和各派出機構必須深化監管創新和制度創新,針對創業板市場的特點,逐步完善創業板市場配套法律法規、信用體系和監管規則,繼續做好創業板發行監察工作,嚴把創業板市場準入關,強化資訊披露監管,切實提高創業板公司資訊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重點加大對內幕交易、利益輸送、操縱市場、侵佔上市公司財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維護創業板市場的有效秩序,創新和強化監管手段,完善綜合監管體系,不斷提高創業板市場監管的有效性。

    第二,深圳證券交易所要全面強化自律監管,加強對募集資金,尤其是超募資金的監管,督促創業板公司做好募集資金的規劃和安排,確保全部募集資金實現專戶存儲,明確資金用途,強化保薦機構的持續督導責任,嚴密監控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防止過度炒作,堅決打擊操縱股價和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全力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加強和改進市場服務工作,促進各方公平合理地利用創業板市場。

    第三,創業板公司要努力提高規範運作水準,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品質是創業板市場的希望所在,各公司要珍惜創業板市場這一重要的平臺,牢固樹立尊重和維護股東權益的理念,著力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部控制,嚴防大股東侵佔上市公司利益和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格履行上市公司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確保資訊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管好用好募集資金,以良好的業績回報股東,不辜負廣大投資者的信任。

    第四,各類仲介機構要勤勉盡責。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各類市場仲介機構要勤勉盡責,獨立、客觀、公正地履行好創業板企業發行保薦責任和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持續督導責任。各證券公司要全面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各項規定,持續做好創業板投資者的風險提示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風險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

    第五,新聞媒體要繼續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希望媒體的朋友們繼續關心、愛護和支援創業板,客觀、公正地報道創業板市場,加強對市場熱點問題的解釋説明和主動引導,防止虛假片面報道,誤導市場投資者。在做好宣傳推廣、解疑釋惑的同時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功能,共同創造創業板市場良好的發展環境。

    第六,投資者要理性參與創業板市場。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要充分了解創業板企業和創業板市場的特點,積極參與投資者教育活動,配合落實投資者適當管理制度,認真分析、研判創業板市場的風險因素,尤其是大幅度波動的風險,審慎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信守“買者自負、風險自擔”原則的基礎上,正確地認識和理性參與創業板市場。

    各位領導,各位來賓,女士們、先生們,我國資本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需要我們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不斷探索,不斷深化認識,鞏固和完善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著力培養市場機制,不斷加強和改進市場監管。今天,我國創業板市場正式啟航了。創業板作為一個全新的板塊,更需要我們不斷地探索,不斷地完善。我們深知,創業板的成功不可能一蹴而就,創業板的發展之路也不會一帆風順。但我們堅信,有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有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援,有市場各方的共同努力,創業板市場一定能夠劈波斬浪、揚帆遠行。謝謝大家!(《證券日報》 )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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