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的法制思想,是中國近代、現代社會矛盾的産物,是中國法制思想史上的一個重大成果。按照孫中山自述,這是他立於二十世紀初年中國的實際,觀察總結歐美近代史上所有政治法律制度的得失利弊,精心設想出來的最“完備”的民主共和國方案。實際上是晚生後起的中國資産階級,在二十世紀開始的世界形勢和國內形勢面前,所能産生的最好願望。列寧説孫中山是一位“充滿高尚精神與英雄氣概的革命民主主義者”。的確,孫中山為建立一個繁榮富強的資産階級民主共和國,竭盡赤膽忠心。因此,他的民主共和國方案是一個具有典型意義的資産階級民主制設想。這個民主制設想本身和它在中國遭到的悲慘命運,包含著極為深刻而又十分豐富的歷史經驗和教訓。
資産階級民主制的美妙設想
一九○五年孫中山在成立同盟會宣言中,提出了“國民革命”的口號。所謂國民革命。就是“一國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愛之精神,即皆負革命之責任。”革命的目的就是建立民國。在這個國家裏,凡為國民皆以平等的資格參加政權,大總統由國民公舉,議會以國民公舉之議員構成之,並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人人共守。宣言把實現這個目標分為三個步驟,即三個時期:第一期為軍法之治。這個期間,地方行政由軍政府總攝之,有步驟地掃除積弊。如政府之壓制,官吏之貪婪,差役之勒索,刑罰之殘酷,抽捐之橫暴等等。第二期為約法之治。在這個時期,軍政府把地方自治權,交給地方人民;由人民選舉地方議會議員及地方行政官。第三期為憲法之治。即在全國實行約法之治六年後,制定憲法,軍政府解除兵權和行政權,由國民公舉大總統,公舉議員組織國會。一九○六年孫中山在《民報》創刊週年紀念會上發表演説,他在講到三民主義時指出:至於民權主義,就是政治革命的根本。民權主義就是人人平等,絕不能以少數人壓多數人,人人有天賦的人權,不能以君主而奴隸臣民。(《實行三民主義改造新中國》)孫中山大聲疾呼:君主專制政體不是平等自由的國民所堪受的!所以,政治革命的結果,是建立民主立憲政體。他説,真正民權的實行,“國人同屬於法律範圍之內,而無特殊勢力之可虞。”(《和平統一呼籲電》)後來他苦於握有兵權的軍閥的橫暴,極力反對用軍權干擾政治,因為“蓋擁兵以言政則政紊,擁兵以言法則法釋斁”。關於民權主義,他在《建國方略》中作了這樣具體的解釋:在施行憲政的第三期,各縣的自治團體,當實行直接民權。人民對於本縣的政治,有普通選舉之權、創制之權(即人民要做一種事業,要有公意可以創訂一種法律,或者立法院立了一種法律,人民覺得不方便,也要有公意可以廢除)、復決之權(即對議會立法進行表決、通過、修改、廢除之權)、罷官之權。人民對於全國的政治除了選舉權之外,其他三種權利就付托于國民大會的代表去行使,這就是民國建設告竣之時。孫中山把四大民權叫作“人民的權利”。他在《建國大綱》上説,憲法上除五權分立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縣自治,行使直接民權。能夠有直接民權,才算是真正民權;必有四大民權,才算是“純粹的民國”。在直接民權的基礎上怎樣組成政府呢?即政體的形式怎樣呢?孫中山為此創造了一種“新主義”,叫作“五權分立”。即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權之外又加兩權,一是考選權,即設立獨立的機關,對大小官吏都進行考試,確定官吏的資格。大小官吏無論是選舉産生的還是委任的,都必須經過考試合格,方得有效。一為糾察權(後改為監察權),即設立獨立機關,專管監督彈劾國家官吏的事。孫中山在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進一步申明:“共和與自由,全為人民全體而講,至於官吏,則不過為國民公僕”。(《共和與自由之真諦》)後來他在闡明互權憲法時,對於地方自治又作了具體的説明,這就是建設地方自治,促進民權發達,以一縣為自治單位,縣以下再分為鄉村區域,受縣領導。每縣都頒布約法,規定人民的權利與義務,給予革命政府統治權,以三年為限,三年期滿,則由人民選舉其縣官,成為完全自治的團體,俟全國平定之後六年,各縣已經達到完全自治時,皆得選舉代表一人,組織國民大會,以制定五權憲法,以五院制為中央政府,一日行政院,二日立法院,三日司法院,四日考試院,五日監察院。憲法制定之後,由各縣人民投票選舉總統,以組織行政院,選舉代議士以組織立法院,其餘三院之院長,由總統得立法院之同意而委任之,但不對總統、立法院負責,五院皆對國民大會負責。各院人員失職,由監察院向國民大會彈劾之,而監察人員失職,則國民大會自行彈劾、罷黜之。國民大會職權,專司憲法之修改,及制裁官吏之失職。國民大會及五院職員,與全國大小官吏,其資格皆由考試院定之。這就是五權憲法關於國家權力和政府組成的全部內容。後來他又進一步明確這些關係,即中央統治權歸於國民大會行使,國民大會對中央政府官員,有選舉權、有罷免權;對於中央法律有創制權,有復決權。在行政人員方面,另外立一個執行政務的大總統。司法人員就是裁判官,司法、彈劾、考試三個機關都是獨立的。行使彈劾權的有監察官。行使考試權的有考試官。他看到美國的監察權歸議會掌握,往往擅用此權,挾制政府。他説,裁判人民的機關已經獨立,裁判官吏的機關也要獨立。孫中山反對美國用財産限制人民的選舉權,認為那是與現代平等自由的潮流相違背的。因此要廢除以資産為標準的階級選舉,實行普通選舉制。但是,選舉應當是選有才有德的,能幹的,怎樣斷定他有才有德又能幹呢?他説中國有個古辦法,就是考試。考試能避免在選舉中憑嘴巴騙人的弊病,所以要厘訂各種考試製度,以救選舉制度之窮。孫中山把民國比作一個大公司,國民是公司的股東,官吏是公司的辦事者。股東是享有權利的,是一國的主人。所以他要在間接民權之外,復行直接民權,即四大民權。四大民權是管理政府五權的,五權分立是直接民權的結果,又是直接民權的保證。孫中山總結説:“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為資産階級所專有,適成為壓迫平民之工具。若國民黨之民權主義,則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所得而私也。”他自詡自己所創立的這種民主制度能夠“既以濟代議制度之窮,亦以矯選舉制度之弊。”(《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孫中山認為,實行民權是從團結人心,糾合群力始,而為了團結人心,糾合群力,必須從集會開始,才能達到功效。集會是實行民權的第一步。他曾經控訴清朝政府,侵犯我們不可讓與的生存權、自由權和財産權,壓制言論自由,禁止結社自由,在司法上實行野蠻的酷刑拷打,不依照適當的法律秩序而削奪我們的各種權利。他要求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信仰的完全自由權。
孫中山的這些法制思想也有一個發展完善的過程。比如對於地方自治,早在一九○三年他就明朗地表白:“余以人群自治為政治之極則,故于政治之精神,執共和之主義。”(《孫逸仙與白浪庵滔天之革命談》)他把自治與共和制度聯繫起來。一九一七年到一九一九年,他在撰寫《建國方略》時,極力讚賞美國的地方自治,説美國未獨立之前,十三州已各自為政,而地方自治已極發達,故其立國之後,政治蒸蒸日上,以其政治之基礎,全恃地方自治之發達也。他説中國實現民主共和國必須有一個訓政時期,主要目的就是“訓導人民,實行地方自治”。(《建國方略》)他認為,實行地方自治,使人民在基層直接行使民權,這是民主制度的根基,離此就談不上直接民權。到了一九一九年,他回首總結辛亥革命以來,他的民主共和國方案屢遭破壞,民國有名無實的沉痛教訓時,對於地方自治他説:有人説,立國根本在於人民有自治能力,所以地方自治為最重要之事,現應從一鄉一區推而至於一縣一國,國家才有希望。孫中山説,但現在的官僚,何嘗願意人民有自治的能力?大家只須看地方自治經費,統被他們揮霍盡凈,致使自治不能舉辦。一九二四年他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駁斥聯省自治派,他痛切地説: “吾人不謀所以毀滅大軍閥之暴力,使不得挾持中央政府以為惡,乃反欲藉各省小軍閥之力,以謀削減中央政府之權能,是何為耶?推其結果,不過分裂中國,使小軍閥各佔一省,自謀利益,以與挾持中央政府之大軍閥相安於無事而已。”他指出,真正的自治,就是最好的政體,也必須等待中國全體獨立之後始能有成。他在一九二四年作“三民主義”演講時説:有人認為我國要富強,就應該學美國的聯邦制度,這真是謬誤到了極點。他説,中國各省,在歷史上向來是統一的。美國之所以富強,不是由於各邦的獨立自治,而是由於各邦聯合後的進化所造成的一個統一國家。可見孫中山此時對於自治的看法已從一般抽象走上了具體。他斥責説,搞割據式的省聯,是軍閥的省聯,不是人民自治的省聯。關於中央與地方的許可權,孫中山提出“均權主義”的主張,即不偏于中央集權制或地方分權制。各省人民得自定憲法,自舉省長,省長一方面為本省自治之監督,一方面受中央指揮。確定縣為自治單位。一九二四年他在《北上宣言》中又説:在劃分中央與省的許可權時,要使國家統一與省自治,各遂其發達而不相妨礙。同時確定縣為自治單位,以深植民權之基礎,且當以全力保障人民之自由,輔助農工實業團體之發達。這一切都表明,孫中山為資産階級的整體利益和資本主義的發展,在國家的集中統一與地方自治的關係上,已經有了比較全面的認識。
在集權與民主的關係上,孫中山總結中外歷史和現實的許多矛盾現象,一九二四年得出這樣的見解,他説:政治裏頭有兩個力量,一個是自由的力量,一個是維持秩序的力量,正如物理學裏頭有離心力和向心力一樣。政治裏頭自由太過,便成了無政府;束縛太過,便成了專制。他還説,政治裏頭又有兩種人物,一種是治人的;一種是治於人的。他的五權憲法要起到這樣兩個作用,一個是把自由的力量與維持秩序的力量調和統一起來;一個是打破治人與治於人的階級劃分,實行真正的“民治”。他批判當時一些青年人追求極端的自由,説這種無政府中國古代就有了,青年人不去過細研究,反去拾取外國的牙慧。他主張自由與專制這兩個力量雙方平衡起來,不要各走極端。孫中山進一步論證説。法律就是人事裏頭的一種機器,憲法是支配人事的大機器,也是調和自由和專制的大機器。人民必須能夠治,才能享;不能夠治,便不能夠享。我們現在講民治,就是把機器給予人民,讓他們自己去駕駛,隨心所欲,去馳騁翱翔。民權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就是人民組織起來管理國家的政事。孫中山堅決地排斥這樣的觀點,就是把民權當作自由的等同物。他指出,人們都説中國人是一片散沙。什麼是散沙?就是個個有自由和人人有自由。人人把自己的自由擴充到很大,所以成了一片散沙。到底什麼是自由呢?孫中山的看法,就是在一個團體中,能夠活動,來往自如,便是自由。他説我們革命黨自來主張為三民主義去革命,而不主張以革命去爭自由,是很有深意的。他看到在今天的世界上,由於自由太過,便發生許多流弊,所以英國的彌勒就提出一個理論,就是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 由,如果侵犯他人的範圍,便不是真自由。孫中山對自由的看法,包含了時代的合理性的一面,也表示了中國資産階級的在新時代面前的局限性和保守性。他認為,中國人現在所受的病,不是欠缺自由,如果一片散沙是中國人的本質,中國的自由,老早是很充分了,不必再去多求了。那麼中國為什麼要革命呢?他直截了當地説,中國革命和歐洲革命的目的相反,歐洲從前因為太沒有自由,所以革命要去爭自由。我們是因為自由太多,沒有團體,沒有抵抗力,成一片散沙,受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壓迫。如果我們要抵抗這種外來的壓迫,就要打破個人的自由,結成很堅固的團體。在孫中山看來,現在的問題是,中國人的自由太多,不但學校內的學生是這樣,就是革命黨裏頭也有這種毛病。他把辛亥革命後,至今還建不成民國的罪責也歸結到這方面,説就是用錯了自由的壞處。黨裏是這樣,軍隊裏是這樣,各有各的自由,四分五裂,號令不能統一,所以袁世凱打敗了革命黨。他強調,我們爭的是國家的自由和民族的自由,不是個人的自由,學生的自由,軍人的自由。
對於平等,孫中山也作了煞費苦心的考慮。他説,由帝王造成的不平等,是人為的不平等,革命就是要破這種人為的不平等。但是天地間所生的東西總沒有相同的,既然都是不相同,自然不能説是平等。自然界既沒有平等,人類又怎麼有平等呢?西方資産階級把商品貨幣關係叫做天生的平等,孫中山講求實際,直言不諱,認為這當中不會有平等。他説,在專制帝王推倒了以後,人們又深信人人是天生平等的這一説,殊不知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的。孫中山把這種平等説叫作“假平等”。他提出了一種見解,即各人根據天賦的聰明才力自己去造就,因為各人的聰明才力有天賦的不同,所以造就的結果,當然不同。造就既是不同,自然就不能有平等。他斷言,一律平等,世界便沒有進步,人類便要退化。孫中山説,所以我們講民權平等,又要世界有進步,是要人民在政治上地位平等,因為平等是人為的,不是天生的。人造的平等,只有做到政治上的地位平等就可以了。看來孫中山只承認政治權利上的平等,而不承認其他方面有什麼平等。這是當時中國資産階級的心理表白:政治上給我權利,經濟上憑能力幹!所以他得出結論説:有了民權,平等自由才能夠存在;如果沒有民權,平等自由不過是一種空名詞。他的革命黨不主張爭平等自由,主張爭三民主義,三民主義能夠實行,便有自由平等。其實離開了經濟的和階級的平等,孫中山的民權也是個空名詞。他為平等確定了一個空虛的立足點,這個立足點就是民權。他説真正的平等自由要立足於四大民權之上,附屬於四大民權之上,民權發達了,平等自由才可以長存。孫中山為他的這種平等觀製造哲理上的根據,就是把人類按天賦才能劃分為三類:一是先知先覺,二是後知後覺,三是不知不覺。這就是三種不平等。但是他又説人類由於服務的道德心發達,必可使之成為平等了。這就是平等之精義。他從這裡引導出按照民權主義建立國家政體結構的一個原則,就是把“權”與“能”區別開來。他説人類的大多數是不知不覺的實行家。民權政治要靠人民做主,所以中國四萬萬人都是很有權的,四萬萬人都是皇帝。人民通過選舉,選出有才幹的人,組成政府,管理國家,這些有才幹的人就是專門家。民國的政府官吏,不管他們是大總統,是內閣總理,是各部總長,他們都好比是汽車夫、門衛,只要他們有本領,忠心為國家做事,我們就應該把國家大權付托于他們,不限制他們的行動,事事由他們自由去做,然後國家才可以進步,進步才能很快。如果不然,事事都要自己去做,或者是請了專家,一舉一動都要牽制他們,不許他們自由行動,國家還是難望進步。他舉出德國和日本做例子,證明有時政治專制的國家,反倒進步很快。
這裡,孫中山提出了“民權”與政府的“治權”的關係。他要求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以便統率國家迅速前進。他説:“政”是眾人的事,集合眾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政權”; “政權”就可以説是“民權”。“治”是管理眾人之事,集合管理眾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治權”;“治權”就可以説是 “政府權”。所以政治之中,包含有兩個力量:一個是“政權”,一個是“治權”。這兩個力量,一個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個是政府自身的力量。他斷定,在一個國家之內所建設的政府,只要它發生很少的力量,就是沒有力的政府;若是要它發生很大的力量,就是強有力的政府,它所作的事業當然是很大的,所成就的功效也當然是極大的。孫中山切望中國也建設一個很完全很有力的政府,發生極大力量去運動全國。他期望這樣的中國便可以和美國馬上並駕齊驅!孫中山擔心,由於人民害怕那過去皇帝一樣的政府來專制,所以生出反政府的觀念,這就會削弱政府的力量。他的主張是,“政權”要完全交到人民手中,這是民權;“治權”要完全交到政府的機關之內。象這樣分開,就是把政府當做機器,把人民當做工程師,人民對於政府的態度,就好比工程師對於機器一樣。人民有選舉權,又有罷免權,不僅可以把機器開出去,還可以拉回來。人民的這兩個權,就是管理政府之中一切官吏的,可以放出去,又可以調回來,來去都可以服從人民的自由。國家除了官吏以外,其次的就是法律,有了治人還要有治法。人民有了創制權,又有了復決權,就可以決定法律的立廢。從前人民沒有這四種權,人民選舉了官吏和議員之後,便不能再問,這種民權是間接民權,即所謂代議制政體,那是不徹底的。現在是用人民的四個“政權”來管理政府的五個“治權”,這才算是一個完全的民權政治機關。有了這樣的政治機關,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
孫中山在立憲、護法屢遭失敗之後,對於憲法的作用也有比較清醒的看法。他説,憲法之所以能有效力,全恃民眾之擁護,假使只有白紙黑字之憲法,決不能保證民權,使不受軍閥之摧殘。民眾果無組織,雖有憲法,即民眾本身亦不能運用之。 綜觀以上,孫中山用二十世紀初中國廣大中、小資産階級的眼界和心願,全面總結了資産階級民主共和政體的經驗,為建立一個完美的資産階級民主共和國,作了煞費苦心的設想。這個設想雖然充滿了各種矛盾和空想成分,但在思想成果上它是資産階級民主制的比較徹底的、完備的理想化藍圖,它是資産階級民主共和制度在當時的最後總結。
中國資産階級面臨的重重矛盾
中國的資産階級産生以後,世界資本主義已經進入資本帝國主義階段。資産階級與無産階級的矛盾達到空前尖銳的程度,無産階級社會主義革命已經爆發。資産階級民主制和法制的一切弊病和矛盾全部暴露出來。中國本身已經陷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地步。國內的封建專制主義還十分頑固,封建軍閥與帝國主義勾結起來,買辦資産階級與帝國主義勾結起來,把中國拖進了混亂、破産的災難深淵。中國工人階級已經登上了歷史舞臺,並且開始了新的戰鬥。所以中國的資産階級當它一齣世的時候,就看到了這樣一個矛盾重重的世界。它是先天不足的一個晚生。它要求成長壯大,建立資産階級的民主共和國,但道路坎坷,障礙重重,使它陷入了瞻前顧後、左右為難的境地。這就是形成孫中山的民主共和方案的時代背景和階級基礎。資産階級在上升和革命的時候,向來是把國家和人民看作是一個整體的。孫中山抱著救國救民的一片誠心,他以美好而高尚的心願和不屈不撓的英雄氣概,為建立理想的民主共和制度到處奔波呼號。他急切地尋找著救國救民的真理,特別是對於資産階級民主制、國家政體、法律和制度,他苦心熱血地進行探求。他考察和總結了資産階級民主制産生發展的歷史,看到了它的一切弊病和當今資本主義世界的矛盾衝突,最後他也看到了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為徹底解決這些矛盾所開闢的新路,但是孫中山始終不能超出以中、小資産階級為主體的中國資産階級的眼界。孫中山的法制思想,是中國和世界現代史上階級矛盾的一面鏡子。
孫中山對於統治中國的反動透頂的封建專制制度,感到難以忍受的窒息,他滿腔義憤地控訴説:無論為朝廷之事,為國民之事,甚至為地方之事,百姓均無發言或與聞之權;其身為官吏者,操有審判之全權,人民身受冤枉,無所吁訴。且官場一語,等於法律,上下相朦相結,有利則各飽其私囊,有害則各委其責任。貪婪勒索成風,已成習慣;賣官鬻爵,賄賂公行。(《倫敦被難記》)人民的任何生存、自由權利被剝奪一空。(《中國問題的真解決--向美國人民呼籲》)對於由此而造成的內憂外患,他感到切膚痛心。他抱著憂國憂民的心情到了歐美各國。孫中山開始對美國的政體十分讚賞,他説美國一經革命之後,所定的國體,至今百餘年而不變,長治久安,文明進步,經濟發達為世界之冠。(《建國方略》)不過,他又説,一八九七年倫敦脫險之後,他在歐洲停留兩年,所見所聞,殊多心得。始知徒致國家富強,民權發達,為歐洲列強者,也還不能登上民族極樂之鄉。歐洲的許多有志之士,正在發動著社會革命運動。孫中山略有省悟地説,歐美有了民權,現在又要起革命,所以我們不能把學習歐美作為止境。若再起革命,這次革命不是徒勞無功嗎?鋻於此,他要為一勞永逸之計,乃採取民生主義,以與民族、民權問題同時解決。他説這就是他的三民主義主張所由完成的經過。但孫中山始終不明白,未來的社會革命與他所從事的革命在性質上的根本區別。資産階級害怕這場革命,總想調和抹殺這場革命。孫中山在談到他的五權憲法時説:五權憲法的根據,老實説起來,就是我研究各國憲法,獨自想出來的。在全球奔走之餘,把各國政治的得失源流,拿來進行了詳細考究。亡命各國時,便很注意研究各國的憲法,見得各國憲法,只有三權,還是很不完備,所以創出五權憲法。他對號稱世界上最好的憲法的美國憲法,也詳細地研究過了。他覺得不完備的地方還是很多,而且流弊也很不少。他説,要説一二百年前是好的還可以,現在便覺得不好了。(《五權憲法》)孫中山對西方資産階級民主制的缺陷流弊,作了如下幾個方面的總結。第一,歐美所爭到的民權,和革命時候所希望的民權,兩相比較起來,還是差得很多,還不能達到民權的充分目的。美國爭了八年之久,只得到很少的民權。歐美革命,爭民權的結果,只得到男女選舉權。世界上民權發達的國家,不過是一種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成立了代議政體,都免不了出流弊。特別是傳到中國,好處沒學到,所學的壞處百十倍,弄到國會議員變成“豬仔議員”,污穢腐敗不堪一顧。把國事都付托給這些“豬仔議員”,讓他們去亂作亂為,國家前途是很危險的。所以,外國人所希望的代議政體,以為就是人類和國家長治久安之計,那是不足信的。孫中山主張拿歐美的歷史來做材料,而不去步他們的後塵。他説,我們主張的民權,和歐美的不同,我們是要用民權主義把中國改造成一個“全民政治”的民國,從而駕乎歐美之上。第二,民權與集權發生了嚴重的矛盾。他説美國的集權派戰勝自治派的勝利,是民權的第一次障礙;第二次是法國革命,人民爭得了充分的民權,拿去濫用,變成暴民政治,這是民權的第二次障礙;第三次是德國的俾斯麥,用最巧妙的專制手段,去防止民權,成了民權的第三次障礙。在孫中山看來,這都是民權搞得過分了,反使集權制又取得勝利。第三,人民利用民權來反對政府。他看到,歐美經過民權革命以後,人民所爭得的自由平等,過於發達,把自由平等的事做得過於充分,政府倒不能夠做事,這便成了無政府一樣。比如在美法爭得自由平等之後,生出許多團體、政黨和罷工、反領袖的風潮,便是工人走入平等的迷途。由於歐美已往所發生的流弊,我們重新革命便不可蹈他們的覆轍,不要為平等去奮鬥,而應當為民權去奮鬥,所以他提出了“發達民權,善用平等”的口號。這裡我們清楚地看到中國資産階級的矛盾心理。矛盾的現實促使孫中山把民主政體考慮得更全面一些,而這個全面性本身又包含了他的畏畏縮縮的保守性。如果説歐美資産階級在上升和進行革命時,是無所顧忌的,敢於造成“暴民政治”,那麼到了中國的資産階級起來革命的時候,就腹背受敵,前顧後怕了。
孫中山就是處在這種時代的多種矛盾的漩渦裏。他説,近時志士,舌敝唇枯,惟企強中國以比歐美。然而歐美強矣,其民實困,看看大同盟罷工與無政府黨、社會黨之日熾,社會革命其將不遠。我國縱能媲跡歐美,猶不能免於第二次之革命。所以他斷然要在中國舉政治革命、社會革命畢其功於一役。他為此而躊躇滿志地説:“還視歐美,彼且瞠乎後之”。(《〈民報〉發刊詞》)孫中山立志要建立一個比歐美的民主制還要先進的資産階級民主共和國。
孫中山認為共和制度是最適合中國的國情的。因為中國古代堯舜禹三代之治就是共和制度,而現今中國的農民“皆自治之民”也。共和制度又有利於革命的發展,所以一定要學習。但是共和制度在歐美造成的社會問題怵目驚心,幸運的是中國還處在一個幼稚時代,所以一面可以實行共和制度,一面又要想一個萬全的辦法。就是要學得歐美富強國家的辦法,又剔除他們的弊病。法子一是“平均地權”,“定地價”; 二是“節制資本”,使“少數富人把持壟斷的弊竇自當永絕”。這樣把幾千年的弊政,永遠斷絕。(《三民主義與中國的前途》)在政體上就是要創造一種新主義,叫做“五權憲法”。這當然也有中國的傳統,就是自古以來就有考試製度,就有御史臺主持風憲。不過,孫中山説,那是君主的奴僕,今天則是民權的工具。
一九一二年孫中山以“民生主義與社會革命”為題發表演講,説社會革命為全球所提倡,中國多數人尚未曾見到。他惋惜地指出:法美的政體已是極美的了。但是貧富階級,相隔太遠。一種是資本家,一種是工人,一種是大富人,一種是大窮人。富人壟斷國家大事,無惡不作,窮人做富人的牛馬奴隸。這就免不了有許多社會黨要想革命,因為未經社會革命一層,人民不能全數安樂,享幸福的只有少數資本家,受痛苦的尚有多數工人,自然不能相安無事。在孫中山看來,中國當時還沒有資本家,所以我們要在資本出現之前,防患于未然。孫中山説的資本家是指壟斷資本家。他説將來這種資本家出現了,其壓制手段,恐怕比專制君主還甚些,那時殺人流血去爭,豈不重罹其禍麼!所以我們革命成功之後,要把全國財富分得很均勻,即實行民生主義。實際上孫中山從感情到理智都是屬於廣大中、小資産階級的。他的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都是為中、小資産階級發展資本主義創造條件。他説,今日共和造成,措施自由,産業勃興,蓋可預卜。然不可不防一種流弊,即資本家將從此以出是也。應該是一面圖國家富強,一面防止資本家壟斷之流弊。他説這種政策就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就是一切大實業皆歸國有,不使一私人獨享其利。但是他聲明,他的民生主義,並不反對資本,不反對資本家,而是反對少數人獨佔經濟之勢力,壟斷社會之富源。他解釋説,他搞的民族主義,是為了對外人維持我國民之獨立;民權主義,是為了排斥少數人壟斷政治之弊病;民生主義,則排斥少數資本家,使人民共用生産上之自由。故民生主義即國家社會主義也。(《提倡民生主義之真義》)孫中山既看到了帝國主義內部的矛盾衝突和無法擺脫的痛苦,又看到了帝國主義對中國的鞭笞和宰割。那麼中國的出路在哪呢?照歐美那樣實行自由競爭,又競爭不過人家。實行自由平等和代議制,又後患無窮,而且帝國主義也不允許我們有什麼自由、平等。孫中山説中國的革命不是為了爭自由,而是為了能抵抗帝國主義的侵略壓迫,而加固團體的力量。正是為了抵抗帝國主義,孫中山反對一切個人自由,不管是革命還是反革命,包括資産階級的個人自由,又要發展資本主義,又要反對個人自由,這當然是一個很大的矛盾。孫中山還幻想消滅國際戰爭、商業戰爭與階級戰爭。在他的民主共和國裏,大家都利益均沾,同舟共濟,甚至幻想利用外國資本主義,造成中國的社會主義。
但是社會的現實是無情的。孫中山在一九二三年《致犬養毅書》中訴説道:“按之列強傳統之政策,當不顧中國之政治圖強,故有歷次反對革命之舉,此次吾人舉動,亦當受列強種種之阻撓,可無疑也。”他指出,歐洲列強的經濟地盤,在中國已甚鞏固,所以他們最顧慮的是,革命成功危及他們的利益。一九二四年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他陳述説:辛亥革命以後,列強帝國主義對中國包圍如故,瓜分之説變為共管,易言之,武力掠奪變為經濟的壓迫而已,其結果足使中國民族失其獨立與自由,則是一貫的、一致的。
中、小資産階級在國內受到與帝國主義勾結的封建軍閥的摧殘,同時也受到帝國主義豢養的買辦資産階級的壓力。孫中山説:“國內之軍閥,既與帝國主義相勾結,而資産階級(顯然是指買辦資産階級或大資産階級)亦眈眈然欲起而分其馂余,故中國民族政治上、經濟上皆日即于推悴。”(《建國方略之三》)當時有一派人提出要用商人政府代替孫中山的國民政府。孫中山揭露説:這種商人政府若是同樣要托命于外人,則亦一丘之貉而已。孫中山説他建立的是“全體平民”自己組織的政府,以代表 “全體平民”的利益,不限于商界。當時在廣州有一夥買辦資産階級在帝國主義的唆使和支援下,利用商團武裝,反對國民黨政府,要組織商人政府,於是發生了商團暴動事變。總之,孫中山的資産階級民主共和國始終是腹背受敵,多災多難。
一九一七年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的勝利,給了孫中山一線希望。他説,美法等國“均無一定成功之方法;惟今俄國有之,殊可為我黨師法”。(《黨員應協同軍隊來奮鬥》)他在一九二一年致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外交部的信中説:我非常注意你們的事業,特別是你們蘇維埃的組織,你們軍隊和教育的組織。他説,俄國革命的結果,不但是把政治的階級打到平等,並且把社會上所有資本的階級,也一齊打到平等。現在的俄國,什麼階級都沒有,他們把全國變成了大公司,在那個公司之內,人人都可以分紅利。象這樣的好國家,就是我要造成的新世界。孫中山還看到,俄國政府是由農工兵三界人民派代表組成的,所以他們政府所持的政策,對這三種人特別優待。孫中山把這種政體稱為“近來新發生的一種政體”,是“人民獨裁”的政體,當然比代議政體改良得多。(《民權主義》)所以他在《致蔣介石手扎》中説:“蓋今日革命非學俄國不可。我黨今後之革命,非以俄為師,斷無成就。“但是孫中山的學習俄國,並非要改弦更張,而是要把俄國社會主義革命的經驗納人到他的民主共和國方案裏去,更加堅持他的民主共和國方案,只多是把他的民主共和國方案推得更徹底、更完備一些。他説:中國革命的目的和俄國相同,中國同俄國,照革命的關係實在的是一家。至於説到國家制度,中國有中國的制度,制度也不能相同。作為資産階級代表者的孫中山,對於無産階級革命,是存有極大的矛盾心理的。這時中國的工人階級已經登上政治鬥爭的舞臺,特別是在五四運動中顯示了巨大的力量。資産階級對此是懷有戒心的。孫中山至多提出“聯俄,聯共,扶助工農”,要求青年和工人助他一臂之力,去實現民主共和國的方案。同時又害怕青年和工人把自由用過了。他説,中國工人推倒初發生的資本家,實在是很容易的,但是對於外國的經濟壓迫問題卻解決不了。現在中國工人所受的最大痛苦,是由於外國經濟壓迫。所以應當想一個方法,來抵抗外國經濟的壓迫。總之,就是這樣一個錯綜複雜的時代和矛盾重重的國度,産生了孫中山的完善而美妙,但永遠無法實現的資産階級民主共和國方案。
孫中山的悲劇和中國的出路
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中國國內的階級矛盾和世界範圍內的階級矛盾,鑄成了孫中山的民主共和國方案,也是最後一個資産階級民主共和政體的完備設想。同樣也是這些矛盾和歷史進程又註定了孫中山的完美方案的破産。在資産階級領導的民主革命的範圍內,它只能是一個空中樓閣。因此為實現這個方案的任何努力只能帶來無窮的災難。國際帝國主義不能讓中國建立這樣的民主共和國。中國國內的封建勢力、封建軍閥、封建地主階級、買辦資産階級,他們也不能讓中國建立起這樣的民主共和制度。它們互相勾結,死死地纏住了中國。另外中國的工人階級與資産階級之間的矛盾也是無法抹殺的。孫中山的一個大功績,就是用他的完美的資産階級民主共和國方案的悲劇,告訴了中國人民:這條道路是行不通的!
一九一九年孫中山悲憤地指出:民國成立,去了一個滿洲的專制,轉生出無數強盜的專制,其為毒之烈,較前尤甚。他説,他的黨本來是想救國救種,欲出斯民于水火之中,但是今乃反令之“陷水益深,蹈火益熱”。(《建國方略》)當年他在上海寰球中國學生會發表演説,説他破壞的是一專制政治,而今有三專制政治起而代之,即官僚、軍閥、陰謀政客,攬有民國之最高大權,所以國家政治更加惡劣了。二次反袁失敗,孫中山發動護法運動,在廣州召集國會,成立護法軍政府。但是在國會和軍政府內部,以及各省大小軍閥之間,各懷心腹事,連一個統一步調也無法形成。孫中山無可奈何地辭去大元帥職務。在辭職通電中他説:“文于斯喑口嘵音,以期各省之覺悟,蓋已力竭聲嘶,而莫由取信。‘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斯之謂矣。”孫中山還説,他的黨的黨員在破壞清朝皇帝專制制度之後,已多不守革命的信誓,不服從領袖的主張,結果不過是以新官僚代替舊官僚而已。他回顧辛亥以來的鬥爭,説最初革命黨將政權交給了官僚,結果八年來造成官僚與武人政治。他們濫撲濫殺良民,貪贓枉法,比滿清尤壞。無進步可言,且有江河日下之勢。孫中山多次哀嘆:革命黨能夠創造一個民國,不能建設一個民國。在破壞專制制度時,大家都贊同;在建設民國時居然起而反對。結果民國成立十幾年,徒有民國之名,毫無民國之實。孫中山也在苦心地尋找革命失敗的原因。有時他説,是由於革命黨向舊官僚、軍閥妥協的結果。而此種妥協,實際上是間接地與帝國主義相調和。有時他又進一步説,現在民國災患禍害的根源,就是因為革命沒有象俄國革命那樣,把舊皇室的官僚武人一概肅清。有時他又抱怨人民的不覺悟,發揮不了主人的作用,他説,民國始終建設不起來,就是因為大多數人民不了解本黨的主義,而革命沒有民眾的擁護和同心同德的一致行動,是不會成功的。他認識到中國的事太大,要用四萬萬人的力,才容易做成功。但是又不相信人民的能力和覺悟。他説,因為人民發揮不了主人的作用,那般舊官僚和軍閥連成一氣,便大膽來把持政權,違法亂紀無惡不作。孫中山還覺悟到迷信立憲和憲法的錯誤。指出,什麼立憲,憲法之類,如果沒有民眾的擁護和行動,也只是一張廢紙。假使只有白紙黑字的憲法,絕不能保證民權,使不受軍閥的摧殘。民眾如果沒有組織,雖有憲法,民眾自身也不能運用,就是沒有軍閥的摧殘,也不過是一張空文憑。在改組後的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他甚至覺悟到:“國民革命之運動,必恃全國農夫工人之參加,然後可以決勝”,(《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因而提出了“聯俄、聯共、扶助工農”的三大政策。他有時把失敗的原因歸結為革命黨沒有建立自己的軍隊。在談到他的民權主義、五權憲法不得實現時,他指責選舉的方法不好。他説,從前國會之所以沒有用處,是由於根本上選舉議員的方法大草率。當時只要願意做人民代表的人,不問學問道德如何,便舉他做議員,這就使議員本體不好,加上受外界武力的壓力,不僅不能行使職權,而且那些議員總是不顧民利,只顧私利,只要給錢,便去賣身。全國人民對於那般議員完全失望。要解決國事,便不能靠那些議員,要靠我們國民自己。實際上,當時按照孫中山的民權主義,在湖南搞的省自治,在廣東搞的縣自治,只不過成為那些封建官僚、政客欺騙人民、謀取私利的政治把戲而已。
孫中山的這些總結,表示了他對革命的忠懇和誠心,他一直沉浸在屢遭失敗的苦悶之中。但是,孫中山不徹底拋棄他的資産階級民主共和國方案,不徹底站到無産階級的一邊,而只是去“聯合”和“扶助”工農,他所説的這些失敗根源,就一個也無法解決。他既不能象馬克思主義者那樣,把工人農民全部發動起來,也不能象十八、十九世紀法、美資産階級革命那樣,把民眾全部動員起來去奪取政權。這是二十世紀中國的資産階級永遠辦不到的。因此,他的四大民權、五權憲法,也就永遠無法實現。就連那個他自己也感到不滿意,聲稱“不負那個責任”的“臨時約法”,也無法實現。孫中山曾提出這樣的發問:為什麼俄國的革命在國內國外的條件都比我們艱難,但是他們卻取得了徹底的成功,而我們則望塵莫及呢?孫中山提出的問題是帶有本質性的,但他卻作不出本質性的答案。他不能超越資産階級世界觀的限制。
在孫中山為他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奔走呼號,哀聲嘆息的時候,十月革命一聲炮響,給中國送來了馬列主義。一九一九年中國爆發了轟轟烈烈的五四運動,接著中國共産黨誕生了。但是,孫中山所進行的革命運動,總的來説,沒有同這些事件發生直接的聯繫,好象互不相干的兩支隊伍。當孫中山在廣州舉行護法運動的時候,他還沒有看出,以青年學生為先鋒的廣大人民群眾正在醞釀一場風暴。他在一九一七到一九一九年寫作《建國方略》時,大談他的訓政時期的必要,説中國今日之當共和,猶幼童之當入塾讀書,當有先知先覺之革命政府進行教育。説四萬萬中國人素為專制君主之奴隸,向來多有不識為主人,不敢為主人,不能為主人者。所以民國之主人者,實等於初生之嬰兒,革命黨者即産此嬰兒之母也。既産之,則當保養之,教育之。訓政時期者,為保養教育此主人成年而後還政於民。孫中山總是以先知先感的保姆自居,根本不相信人民群眾能夠自己起來解放自己。他知道人民的力量是強大的,但又畏首畏尾地不知道如何去發揮人民的力量。他甚至把希望寄託在“必從宣誓以發其正心誠意之端,而後修、齊、治、平之望”。(《建國方略》)當五四運動已經發展成全國性的、有廣大工人階級參加的革命運動時,孫中山的護法運動已經宣告失敗,他本人沉寂在上海。五四運動的巨大風暴使他略有醒悟,但也只是看到了“結合者即強也”的一點道理,而不能理解這場運動的根本性質,以及這場運動與他所倡導的革命運動的根本區別。他説:“前此主張國會必須恢復者,僅吾及吾黨少數人耳,以此當大多數之反對,獨立支援,二年于茲矣。若諸君(指五四運動參加者)於此舉足輕重之際,來助我主張,予信北京政府從此不能更拒絕吾人也。”(《救國之急務》)孫中山對五四運動有一篇專門的評論,説五四運動是思想界空前的大變動,吾黨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賴於思想之變化。孫中山這時孜孜以求的,仍然是要人民來為他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服務。孫中山這時仍然沒有完全擺脫他對法律的迷信。一直到一九二四年,他在作“三民主義”講演時,對於十月革命以來世界的新的革命潮流和中國五四運動以來的新民主義革命潮流,不僅未加接受,反而倒退到中國古老的封建道德中去了。他説,有了很好的道德,國家才能長治久安。為此他號召把中國固有的舊道德先恢復起來,首先是忠孝,次是仁愛,其次是信義,再次是和平。他指責外來民族的壓迫,侵入了新文化,一般醉心於新文化的人,便排斥舊道德。孫中山的這段言論,簡直是對五四運動的反動。不僅如此,他還要喚醒中國固有的知識,即《大學》中的政治哲學:“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他還要用固有道德和平,去統一世界,成一個大同之治。他把民權思想説成是孔孟早有的主張,而他的五權憲法中的考試權、監察權也是中國古老的傳統。實際上,孫中山的民權思想,在許多方面是為了防備民眾,特別是工人階級的“反叛”的。他的考試製度是保證那些有教養的階級登上政治舞臺的捷徑,而把他所説的“搬運夫”排斥在治權之外。他甚至於斥責學生宣傳自由是不識時務。説學生鬧學潮,是學生得了自由思想,沒有別的地方用。孫中山讚賞列寧領導的俄國革命和革命後建立的國家制度,但又反對在中國進行那樣的激烈的鬥爭。他説,這幾十年中,歐美各國對於社會主義,還沒有找出一個解決辦法,現在還是在劇烈戰爭之中。這種學説和思想現在流入中國來了,中國學者拿社會主義和共産主義來研究,想尋出一個解決辦法。也是很艱難的。所以他要用民生主義來代替社會主義。他還用幾十年的社會進化來證明,説近幾十年來,社會是很進化的,社會經濟事業都是用改良的方法進化出來的,從今以往,更是日日改良,日日進步的。因此,他反對馬克思關於社會進步是由於階級鬥爭的學説。他認為,社會的進化,是由於社會上大多數人的經濟利益相調和,而不是相衝突。社會進化的定律是生類求生存。階級戰爭是社會進化中所發生的一種病症。孫中山要在中國的仁愛和平的固有道德的範圍內,把四大民權、五權憲法恩賜給人民,這在孫中山的主觀上可能是一片誠心,但在客觀上卻是資産階級的一種欺騙。為了反對無産階級革命,孫中山還提出這樣的論據,他説:當馬克思時代,認為工人要得到八小時工作日,必須用革命手段才可以得到,但到了後來英國工人的八小時工作要求,不但居然成為事實,並且由英國國家定為一種通行的法律。他還舉出德國的俾斯麥用國家力量去救濟工人的痛苦的例子,説明階級利益不僅可以調和,而且調和是有益處的。他説事實上八點鐘的工作,比較十六點鐘的工作,還要生産得多。所以資本家應當與工人合作。為了避免商業資本家的剝削,可以用工人合作社來代替,這就不需要社會革命了。而他的民生主義,大目標就是要眾人能夠共産。不過不是共現在,而是共將來。這種將來的共産,是很公道的辦法,以前有了産業的人,決不至於吃虧。他的民生主義,反對用革命手段解決經濟問題,即對資本主義制度,只可逐漸改良,不能馬上推翻。孫中山表示贊成仿傚俄國把田地都分到農民手裏的公平辦法,即實行耕者有其田。但是他説,如果我們沒有準備,就仿傚俄國的激進辦法,把所有的田地馬上拿來充公,分給農民,那些小地主一定是起來反抗的。在他看來,中國沒有大地主,大家都是貧,只是大貧小貧的區別。小地主與農民在大多數地方,還是相安無事的。所以孫中山主張,聯絡全體農民來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來解決農民同地主矛盾的辦法。農民可以得利,地主不受損失,這叫和平解決。他一面説國民革命要以農民來做基礎,但同時又不準備去發動農民起來推翻壓在身上的封建制度。而沒有爭得解放的農民又怎麼去享用他的四大民權呢?
一直到一九二四年,北方發生推翻曹錕、吳佩孚的事變,孫中山應邀北上討論和平統一和建立中央政府問題。他在“北上宣言”裏把召集“國民會議”作為根本的政治主張,併發表演講説:國民會議開得成,中國便可以和平統一,大家便可以享太平幸福。但是當他到達天津時,得知段祺瑞提出的召集善後會議及國民代表會議的主張,知道自己又一次上當受騙。這時他被肝病因倒,在病榻上發了《為反對包辦善後會議事致段祺瑞電》,在電文中他歷數了歷次所謂代表會議的弊病,説十四年來,會議屢開,皆無良果。揆其原因,實由於會議構成分子皆為政府所指派,而國民對於會議無顧問之權,既不能選舉代表參列議席,甚至求會議公開而不可得。政府指派之人物,一般都是勢力派的代表,其各自的利害情感,雜然互殊,往往苦於無調劑之術,所以會議不能得良果,那是必然的了。孫中山的總結是真實的。事實上,在無産階級領導的革命風暴到來之前,孫中山的四大民權、五權憲法不僅不能建立資産階級的民主共和國,而且將給中國人民帶來無窮無盡的災難。孫中山在含恨離去之前,發出了“喚起民眾”的呼喊。
正是在孫中山到處碰壁,走投無路的時候,以毛澤東同志為首的中國共産黨人,以馬列主義為指導,深入地發動工農民眾,掀起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風暴,最後把帝國主義、封建地主階級、官僚買辦階級,徹底打翻在地,建立了人民當家做主的人民共和國。孫中山先生口口聲聲地追求的“民權”,應該説是實現了。而且永遠避免了他所顧慮的資本主義的一切後患和災難。孫中山也沒有想到,在中國共産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的國家政體,也解決了他所擔憂的“民權”與“治權”的矛盾、民主自由與集中統一的矛盾。只有在這個時候,中國人民才有條件去正視“中國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的四大民權、直接民權、五權憲法等法制思想中的一切合理成分,把它作為寶貴的思想財富,加以批判地總結和繼承。歷史的教訓在中國人民心目中鑄成了永遠不能磨滅的碑銘:只有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只有黨領導的人民大眾的革命鬥爭奪取的革命政權,只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所指引的社會主義道路,才是中國人民享受和不斷擴大民主權利的根本保證。 (作者:孔慶明,原載《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叢刊1979年法學專刊》)
(來源:孫中山紀念館網站)
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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