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在辛亥革命時期,領導人民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國的豐功偉績”①[毛澤東:《紀念孫中山先生》(1956年)。],已彪炳史冊。歷史地估價其民主共和國思想,是批判地繼承“他在政治思想方面留給我們許多有益的東西”②的一個重要內容[同上。]。
馬克思主義並不一般地否定民主共和國的思想。恰恰相反,它認為在某些國家,在某一歷史時期內,資産階級民主共和國不僅是對封建專制的一個巨大歷史進步,而且,即使無産階級領導人民革命,推翻資産階級統治,打碎資産階級國家機器以後,民主共和國仍然可以用來作為改造舊社會、建設新社會的“機構”;民主共和國甚至可以成為無産階級專政的“特殊形式”③[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第609頁:第二卷,第374頁]。《馬克恩恩格斯全集》第二二卷,第274頁。]。長期以來,以“破産論”、“時代不同論”為由,貶低、抹殺孫中山的民主共和國思想的歷史地位和歷史借鑒價值,是不符合馬克思主義歷史主義原則的。今天,我們偉大祖國處在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堅持人民民主專政,是建設繁榮富強的社會主義強國的必由之路。有人迷戀三民主義,是極其錯誤的;然而,為了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總結和批判地繼承孫中山的民主共和國思想,卻並非毫無意義。
亥辛革命是中國近代歷史上破天荒的偉大事件,是孫中山革命民族主義思想的結晶。它推翻了清朝的封建統治,結束了封建專制主義的漫長歷史,開闢了民主革命的新時期。周恩來同志指出,辛亥革命,不僅“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而且“在中國人民中散播了民主共和國思想的種子”①[《在孫中山先生逝世三十週年紀念大會上的開會詞》。]。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宣告成立的南京臨時政府,是中國政治制度史的重大轉折。它雖然由於主客觀原因和條件,僅存了九十一天,但是,民主共和國的破産,不能簡單地等同於資産階級民主共和國思想的破産。以成敗論英雄,不是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我們説,共和國的夭折,主要是當時的客觀條件所促成的。不能簡單地據此來判定孫中山民主共和國思想的是非。毛澤東同志説:“在社會鬥爭中,代表先進階級的勢力,有時候有些失敗,並不是因為思想不正確,而是因為在鬥爭力量的對比上,先進勢力這一方,暫時不如反動勢力那一方,所以暫時失敗了②[《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來的?》。]。”辛亥革命失敗的一面,也正是這樣。辛亥革命不是在一般意義上的資産階級革命,而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歷史條件下的資産階級民主革命。“亞洲這個還能從事歷史上進步事業的資産階級的主要代表或主要社會支柱是農民[③《列寧選集》第二卷,第424頁。]。”正因為這樣,孫中山的民主共和國思想,雖然在性質上是資産階級的,但是,它與西方資産階級革命時代的資産階級共和國思想是不完全相同的。“這是帶有建立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義。它直接提出群眾生活狀況及群眾鬥爭問題,熱烈地同情被剝削勞動者”①[《列寧選集》第二卷,第425頁。]。“這種戰鬥的民主主義思想體系,首先是同社會主義空想、同使中國避免走資本主義道路、即防止資本主義的願望結合在一起的”②[同上。]。因此,它不僅具有資産階級民主性,而且具有反映平民要求的人民性。這也是孫中山在後來所以能由民主共和國思想進到“新式的”人民共和國思想的思想基礎。
孫中山資産階級共和國思想的形成、發展,大體上經歷了兩個階段:從甲午戰爭以後到武昌起義,是聚集革命力量,為準備建立共和國而鬥爭的時期;從辛亥革命以後到他逝世,是為維護、堅持和改造共和國的時期。
孫中山“創立民國”思想,始於一八九四年創設興中會提出“創立合眾政府”的主張。三年後,他講到革命宗旨時,明確指出:“余以人群自治為政治之極則,故于政治之精神執共和主義”③[《辛亥革命》(一),第97頁。]。一九○五年,同盟會宣言把建立資産階級共和國的思想用黨綱形式規定下來。而一九一一年武昌起義和一九一二年成立中華民國,是把民主共和國思想初步變為現實。
孫中山的民主共和國思想,不是自然而然産生的,而是經過嚴重的鬥爭的。他在同資産階級改良派作堅決鬥爭中,確立了民主共和國綱領主張。當資産階級革命運動興起時,資産階級改良派堅持改良,反對革命,反對共和,同革命派爭奪陣地,攻擊革命。孫中山奮起予以反擊,堅定地申明:“革命、保皇二事,決分兩途,如黑白之不能混淆,如東西之不能易位”④[《敬告同鄉書》,《孫中山選集》上卷,第52-53頁。],同盟會成立後,孫中山又有計劃、有組織地領導了革命派同改良派的論戰,進一步論述了推翻帝制,建立資産階級共和國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傳播了共和國的思想,鞏固和擴大了同盟會組織,培養和訓練了革命骨幹。當時,正是由於孫中山提出和堅持了建立資産階級共和國的思想,一般投身革命的人們才把他視為“談革命之初祖,實行革命之北辰”①[黃中黃:《孫逸仙傳自序》。]。
孫中山在為建立資産階級共和國的鬥爭中,重視和強調武裝奪取政權的思想,並以此教育同盟會會員。他認為,掌握武器辦練軍隊、實行武裝起義,是建立共和國的首要條件。因此,他不遺餘力地為此奔走。一九○七年五月至一九○八年五月,他組織和領導了西南邊境的六次反清武裝起事。南方起事失敗後,革命黨內部發生分裂,帝國主義趁機從中破壞。在逆境中,孫中山堅持了武裝奪取政權的方針。
武昌起義後,初生的革命政權,面臨著的嚴重局勢,是如何應付帝國主義的干涉和封建勢力的反撲。革命黨人必須做出的政治抉擇,是由革命領袖孫中山執掌政權,還是讓帝國主義的新代理人袁世凱取而代之,收拾殘局,葬送革命。在複雜而危蹙的形勢下,孫中山堅毅地為捍衛共和國思想和創建共和國而做了不懈地努力。
武昌起義時,孫中山正在美國。當起義成功的消息傳來時,他曾決定立即返國應急,主持大計。離美回國前夕,他明確表明:中國政治的唯一齣路是建立民主共和國取代君主專制政治制度。
曾有一種説法:這時的孫中山對袁世凱毫無認識,並對其存有幻想和依賴的心情;在專制還是共和這個問題上,孫中山表現了極其軟弱、妥協的態度,沒有堅持民主共和國的思想主張,以至後來“讓位”與袁,都是在這種思想基礎上促成的,因此,孫中山對“民國”的夭折,負有完全的歷史責任。
事實是否如此呢?歷史是最公正的見證:
武昌起義成功後,孫中山考慮的中心問題是如何鞏固革命成果,奠定共和國的基礎。當他聽到“復開君憲”和“非袁莫屬”這些輿論的時候,他“深恐革命大功,虧于一簣”,對時局表示嚴重憂慮與關切。再三強調,“要建立共和政府的制度。”讓中國人民“選擇自己的代表來管理自己事務。”“為人民自己最高的利益而工作”①[《史料與史學》第328頁。]。出於這種急切心情,孫中山離巴黎前,馳電回國,希望早日建立共和政府,以鞏固共和國的基礎。在這個大前提下,他在電文中説:“總統自當推定黎君。聞黎有請袁之説,合宜亦善。總之,隨宜推定,但求早鞏國基②[《民國日報》1911年11月17日。],”有人認為:這封電報就是孫中山軟弱、妥協的證件。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不能簡單地來推斷。我們説,整個來説,孫中山在領導革命過程中,確實表現出過軟弱、妥協的一面,他對袁世凱的認識也確實有不夠的地方,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是,孫中山此時此地的想法,主導的東西是“早定國是”、“早鞏國基”。而把誰來當總統視為從屬於上述大目標的一個問題。從這封電文的基本精神和強調的重點,我們不難看出:“總之,隨宜推定,但求早鞏國基。”就是説,“早鞏國基”是首要問題,誰“宜”于達到這個目的,就該“隨宜推定”誰。一方面,它堅持了民主共和的基本原則,另方面,它在選任誰的問題上遵循了民主協商的精神。特別是它清楚地表明:已被公認為革命領袖的孫中山,沒有表露出絲毫“非我莫屬”的意味,説明這位後來被譽為“平民總統”的孫中山,這時對國家前途、命運的關切,是光明坦蕩,沒有個人考慮的。
那末,怎樣看孫中山在電文裏,對黎、袁的政治態度?我們看到:電文對黎、袁並沒有直陳擁戴之意,也未置完全肯定之詞。比如,電文説“總統自當推定黎君”,這裡的“自當”並不代表著孫中山本人對黎的看法和態度,實際上它只是表明孫中山對各省代表在上海會議決議的一種尊重。因為這次會議決定以武昌政府為中央政府,以鄂督執行總統政務。對黎元洪電文不置褒貶,是可以理解的。至於對袁,電文操一種協商口氣,説“合宜亦善”。關鍵在於強調合不合“宜”,電文根本沒有肯定袁“宜”。事實上,在他發出那封電報之後不幾天,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巴黎同法國東北匯理銀行總裁西蒙會談時,曾指出:袁世凱的種種行徑“與中國的開明精神乖離。”“袁世凱的狡猾善變雖可能遲滯革命行動,但決無法阻止革命的勝利①[上引均見《史料與史學》第284頁。]。”總之,該電的中心思想,是孫中山矚目于“早鞏國基”,而任何個人的權位是不屑一顧的。在同年十一月十七日電文中,嚴正表示厭惡“權勢利祿之爭”,明白地信誓:“個人名位非所願爭,而民國前途,豈可輕視②[《總理全集》第182頁。]。”當然,在嚴酷的政治鬥爭中,孫中山不免有幾分幼稚、天真。但是做為資産階級代表人物,這種以國家民族利益為重的態度是不該非議的。
孫中山于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宣誓就任南京臨時政府臨時大總統,宣告了中華民國的成立。如孫中山所説,這“是革命成功而破壞專制之結果也。此為吾國有史以來所未有之變局。吾民破天荒之創舉也”①[《建國方略》,《孫中山選集》上卷,第157頁。]。也是他民主共和國思想的巨大勝利。
孫中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期間,不計較個人的榮辱權位。努力接近民眾,傾聽社會各界的呼聲。日夜勞心於國家的統一,籌劃如何實現主權在民、民族平等、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等重大問題,以期人民生活安定,國家獨立富強,使中國成為趕上時代的世界強國。他在上述所有這些地方作出的努力,雖然由於時間暫短和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以及帝國主義、封建勢力的搗亂破壞,難以卓具成效,但是,它為民主共和國思想所增加的光輝,畢竟是不可泯滅的。
孫中山認為,奪取政權還要鞏固政權。最重要的事情是堅持和維護共和國的總原則。
列寧指出,中華民國的成立,具有“給亞洲帶來解放。使歐洲資産階級的統治遇到破壞的世界意義”②[《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六次(布拉格)全國代表會議》,《列寧全集》第十七卷,第450頁。]。它得到世界無産階級、被壓迫人民的同情與支援,卻遭到帝國主義的攻擊與反對。中華民國剛一誕生,他們就掀起擁袁倒孫逆流,以外交上拒不承認,經濟上拒不借款,施加壓力。配合“倒孫”輿論,妄圖把新成立的南京臨時政府困死。
當時,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妄圖通過插手和影響南北議和來把共和國扼死在搖籃裏。面對反動派的作難與攻擊,孫中山不動搖,不屈服,堅持“革命之目的不達,無和議之可言”③的初衷[孫中山:《建國方略》,《孫中山選集》上卷,第158頁。],反對和議,堅持北伐。當和議不可避免,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仍堅決表示:“無論如何,北伐斷不可懈”,“斷不容以十數省流血構成之民國,變為共和之謬制”④[《辛亥革命在上海資料選輯》第930、932頁。]。堅定地表明瞭革命黨人只有一在無前,“盡掃專制之流毒,確定共和,以達革命宗旨”①[《宰亥革命資料》第4頁。]。
孫中山認為,專制制度既已推翻,民國成立後面臨的主要任務,就是鞏固政權,建設國家,“圖謀民生幸福”。這不僅是治國根本宗旨,也是國民的“公意”,在堅持共和制總原則下,孫中山提出和規定了有利鞏固民國、建設民國的內外大政方針:國內方面,強調實現民族、領土、軍政、內治、財政五個方面的統一,以達革新的目的。使國家和人民“蒙共和之福”,各安其業,撥亂反治,對外方面,莊嚴宣告建立民族獨立國家。爭取世界和平,與各國發展睦鄰友好關係,既要洗刷過去清政府“辱國之舉措”,也不容存“排外之心理”②[《辛亥革命資料》第3-6頁。]。
孫中山親自主持制訂了具有憲法性質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和其他方面的一些有利國計民生的法令。
《臨時約法》把反對封建專制的革命精神民主精神,用法肯定下來。它的最重要價值,是由根本大法承認主權在民。明確規定了“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毛澤東同志説,“民國元年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在那個時期是一個比較好的東西;當然,是不完全的,有缺點的,是資産階級性的,但它帶有革命性、民主性。”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127頁。]它的民主共和思想基本原則是有歷史借鑒意義的。
孫中山吸收孟德斯鳩“三權分立”和批判繼承中國古代任用官員的考試、監察制度合理因素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五權分立”的政治體制設想。
五權分立即五權憲法。它的實質是在資産階級內部怎樣實施民主,實現“主權在民”,職權在政府,亦即由憲法規定國家權、能分立的體系和形式。它的指導思想是由國民掌握“政權”,政府實施“治權”。孫中山認為,西方的代議制,人民不能直接行使權力,人民管不了政府,實際上和“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差不多,而“五權憲法是打破這種階級的工具。實行民治的根本辦法”,“建設國家的基礎,”①[《孫中山選集》第795、575頁。]它的核心是政權與治權分開,又互相制約。政權屬於人民,政府則依民意發揮其職能。人民執掌權力,“直接去管理國事”,“管理政治”,“管理政府”;政府有職有能,即治權。政權決定治權,治權要為政權服務,官吏、政府都是人民的公僕。孫中山説:“人民有了大權,政府能不能夠做工夫,要做什麼樣的工夫,都要隨人民的志願”。“人民隨時要他停止,他便要停止。總而言之,要人民真正有直接管理政府之權,便要政府的工作隨時受人民的指揮”②[同上書,第760頁。]。“人民就是政府的原動力。”③[同上書,第748頁。]至於治權怎樣實現呢?孫中山説,關鍵在於要通過考試權,把有真才實幹的人材選拔出來,“他們是有本領,忠心為國家做事,我們就應該把國家的大權付托于他們”,“政府有了這樣的能力,有了這樣做工的門徑,才可以發出無限的威力,才是萬能政府。”④[同上書,第740頁。]在五權分立體制下,成為治理全國事務的萬能的有很高工作效率的機關,它必須聽人民的指揮,以為人民造福為唯一宗旨。這是孫中山的權能分立學説比西方資産階級的分權學説更為進步的地方。
孫中山根據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國情,提出了各民族團結的“五族共和”原則。
孫中山認為,為了“振興中華”,堅持民主共和的基本原則,“和國內諸民族”,共處共榮,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條件。他在就任臨時大總統後,多次申明,“五族共和”是立國基本原則之一。其根本在於各族人民的團結,其目的在於達到中華民族的統一。他説:“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日民族之統一。”對外:“持平和主義,與我友邦益增親睦,使中國見重於國際社會。”對於“滿清時代辱國之舉措,及排外之心理,務一洗而去之。”①[《臨時大總統就職宣言》,《中山選集》上卷,第82、83頁。]可見,“五族共和”思想,包含三個相互聯繫的方面:(一)在建設統一的新國家基礎上,各民族平等,團結和統一;(二)民族團結是以人民主權為靈魂的各族人民的民主大團結;(三)在國家、民族獨立的原則基礎上,實現中華民族的自主,與各國各民族友好親睦,反對媚外辱國和盲目排外。
“五族共和”發展了孫中山革命民族主義,也充實了民主共和國思想的內容。它起了積極作用,具有重要的歷史借鑒意義。如孫中山所説,它“不以復仇為事”,且有利於克服反動統治階級製造的民族隔閡,民族偏狹觀念,單純排他的復仇心理。在資産階級革命允許的範圍內,它把民族問題納為民主革命總問題的一部分,使反對民族壓迫和實現包括滿族在內的民族平等,互相聯繫、結合起來,使破壞舊制度與建立、建設新制度,互相聯繫、結合起來。正如列寧所説:“每個被壓迫民族的資産階級民族主義,都含有反對壓迫的一般民主主義內容,而我們無條件支援的正是這種內容”②[《論民族自決權》,《列寧選集》第二卷,第524頁。]。
做為革命黨和共和國的最高領導人,孫中山在臨時大總統的職位上,表現了不爭名、不圖利,全心全意為國家民族和人民著想的品格。如:清帝宣佈退位後,他履行諾言,第一天得到通知,第二天就宣佈辭職,不戀棧、不貪權、不食言。他帶頭宣佈:自大總統至一般公務員,都是人民公僕。任何官員,都不許擺官架子,廢除“大人”、“老爺”之類的稱呼。所有這些舉措,都是一般資産階級代表人物所做不到和不肯做的。他後來總結一生經驗所得出的必須喚起民眾的結論,在這時是已經有了一定的思想基礎的。
孫中山的可寶貴的性格,是他不斷追求真理,嚮往光明。因此,他比較一般資産階級政治家思想家,更少一點矜持成見,囿于空説。時代變了,當歷史要求他前進的時候,他勇於糾正階級的偏見。十月革命、五四運動、中國共産黨的誕生、工農運動的興起和高漲,給予孫中山的思想發展以巨大的推動力。還在中國國民黨一大召開之前,他的民主共和國思想即已有了新的發展和進步。一九二一年底,在中國共産黨代表介紹奉命來中國的共産國際代表同他會談以後,他即醞釀和産生了改組軍隊、改組黨、改造國家的思想。他對中國共産黨表現了合作的誠意和友善的態度,並明確表示了要“以俄為師”,以共産黨人為友。一九二二年一月,他發表了《實行三民主義改造新中國》一文,預示了他從舊三民主義向新三民主義的思想轉變。他説:“吾人今日由舊國家變為新國家,當剷除舊思想,發達新思想。”“法、美共和國皆舊式的,今日唯俄國為新式的;吾人今日當造成一最新式的共和國”①[《孫中山選集》上卷,第439、438頁。]。鮮明表達了要走“新式的共和國”,即人民民主共和國的道路的意向。一九二四年一月,在中國國民黨“一大”,他提出了中國國民黨與民眾相結合的問題,語重心長地説:“當努力於贊助國內各種平民階級之組織,以發揚民國之能力。”“唯國民黨與民眾深切結合之後,中國民族之真正自由與獨立,始有可望也。”①[《孫中山選集》下卷,第525頁。]這時,他在思想上增長了對工農力量的信心,認為 “政治之改革,是平民和貴族的戰爭,經濟的改革是勞動家和資本家的戰爭”,其結局是“前者一定得最後的勝利”②[沈中究:《五四運動的回顧》,《建設》第一卷,第五號。]。正是在這樣的思想基礎上,他在國民黨一大重新解釋三民主義時,在反帝反封建的基本綱領上,同中國共産黨達成了一致,明確了新民主共和國的思想,把他的民主共和國思想提到了新的高度。除了無産階級領導這個條件,其基本內容,和中國共産黨的新民主主義共和國的綱領和主張,是一致的。
孫中山的民主共和國思想也有它不足的一面。在一個很長時間內,孫中山特別著重于“政體”的研究,這是必要的;然而,他一向忽略“國體”問題,特別是對於一個階級的政治統治具有決定性意義的領導權問題,和對於國家的主要成分--軍隊(革命黨自己創建、領導和掌握的軍隊)問題,表現輕忽。這樣,即使民主法制怎樣地完善,卻因為沒有保障實施的條件,或者流於一紙空文,或被敵對勢力毀於一旦,篡權壞法,民主共和遂演為專制之謬制。孫中山後來有所認識,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但是,已經是“護法”有心,回天無力,追悔莫及了。在這一點上,孫中山留給我們的教訓,同樣也是有耐人深思價值的歷史遺産。 (作者 邵德門,原載《東北師大學報》一九八二年第一期)
(來源:孫中山紀念館網站)
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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