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年表
 
 
1910—1919年

  時間:2006-11-02 14:46    來源:     
 
 

 

  1910年 43歲

  2月,發動廣州新軍起義。
  (是年,湖南、湖北等五省發生搶米風潮;兩廣、滇、贛、蘇、浙、豫、皖等數省爆發抗捐抗稅鬥爭。)

  1911年 45歲

  4月 發動黃花崗起義。10月,武昌起義爆發。(10月10日晚,新軍工程第八營率先發難,次日佔領武昌,是晚佔漢陽,同日成立中華民國湖北軍政府;時孫中山行抵美科羅拉多州,後遊説美歐,取道馬賽回國。)
  12月25日抵上海;26日,被同盟會最高幹部會議推舉為大總統人選;29日,南京17省代表會議推舉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1912年 46歲

  1月1日,由滬赴寧。南京城內人民擁街塞巷,歡呼雷動。晚10時,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月2日,通電各省改用陽曆紀年,以大總統就任日為新紀元開始;1月5日,發佈《孫大總統對外宣言》;
  3月11日,頒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4月1日,蒞臨臨時參議院,辭臨時大總統職,併發表演説(次日,臨時政府遷往北京)。9月,受任全國鐵路督辦。

  1913年 47歲

  (是年3月20日,宋教仁被袁世凱派人刺殺于上海火車站)
  3月23日,離日本長崎回國,發動二次革命(7月12日,李烈鈞在江西湖口宣佈獨立,二次革命戰爭開始),失敗後,出走日本。

  1914年 48歲

  勸導逃亡在日的革命黨人重新振作,恢復百折不撓、屢敗屢戰的革命精神,共同組成中華革命黨。6月 22日中華革命黨在東京召開第一次大會,任總理。
  (是年1月,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會;5月,袁世凱廢除《臨時約法》;8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對德宣戰。)

  1915年 49歲

  5月,復函北京學生,揭露“二十一條”真相,指斥袁世凱“袁氏以求僭帝之故,甘心賣國而不辭,禍首罪魁,豈異人任?”
  10月25日,與宋慶齡結婚。12月,發表《討袁聲明》,發動“護國運動”。(是年1月,日本政府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要求,企圖獨佔中國;5月9日,袁世凱接受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12月12日,袁世凱悍然稱帝。)

  1917年 51歲

  7月6日,離滬南下;17日抵廣州,發動護法運動。8月25日,國會非常會議在廣州召開;9月1日,非常會議選舉孫中山為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9月10日,中華民國軍政府正式成立;護法戰爭爆發。(是年6月,北方軍閥張勳率軍入京,脅迫黎元洪解散國會,擁戴薄儀復辟;7月,段祺瑞僭任總理;8月,段祺瑞政府宣佈對德宣戰;11月7日,十月革命爆發。)

  1918年 52歲

  5月4日發表通電,被迫辭去大元帥職,指出“吾國之大患,莫大於武人之爭雄。南北如一丘之貉。”離粵取道日本返滬。6月26日抵上海,“專理黨務,對於時政,暫處靜默”,“對於時局問題,實無具體辦法”。
  (是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夏,致電列寧和蘇維埃政府,列寧復函孫中山,向“中國革命的領袖”致敬,“共同進行鬥爭”。)

  1919年 53歲

  5月,《建國方略心理建設》付梓。5月28日發表《護法宣言》。
  10月10日,宣佈改組中華革命黨為中國國民黨(加“中國”二字,以區別1912年的國民黨),並公佈規約,“以鞏固共和,實行三民主義為宗旨”。
  (是年5月4日,爆發五四運動;6月3日,上海工人罷工支援學生運動。)
 

(來源:孫中山紀念館網站)

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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