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攜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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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晶披露閩臺合作先行先試10項新措施

  時間:2010-05-06 13:53    來源:中國新聞網     
 
 

  5月5日下午,“兩岸合作與發展論壇——臺閩合作先行先試”在臺北圓山大飯店舉行,福建省長黃小晶發表主題演講,全面介紹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情況及貫徹國務院《意見》先行先試的舉措。本網記者 董會峰/攝

  中新網臺北5月5日電(記者 董會峰 羅欽文)福建省長黃小晶5日下午在臺北表示,閩臺合作先行先試重在於“行”,他披露了新形勢下打算採取的十個方面先行先試政策措施。

  ——加快建設平潭綜合實驗區。按照“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管理、共同經營、共同受益”的原則,把平潭綜合實驗區打造成為兩岸人民合作建設、先行先試、科學發展的共同家園。按市場化運作方式,劃定特定區域由臺灣投資者進行開發建設、自主管理;允許臺灣規劃、工程諮詢等企業和執業人員在其資質範圍內,在平潭從事相關業務;賦予平潭綜合實驗區更加優惠的海關特殊監管政策,力爭實現貿易、投資、人員往來、交通、金融服務、旅遊購物、就業生活等七個“便利化”。

  ——扶持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福建省人民政府設立閩臺農業合作專項資金,優先支援園區內土地整理、道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臺灣金融機構組建以服務創業園為主要目標的村鎮銀行;凡進入園區的臺資農業企業投資項目,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在項目投産後的3個納稅年度內,企業交納的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省、市、縣財政按稅收級次分年度給予企業實際入庫稅款等額的獎勵,從第4年起至第8年,給予企業實際入庫所得稅款地方留成部分50%的獎勵;對入園的臺資農業企業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費、註冊登記費等地方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在國家級創業園區內的臺資農業企業、臺灣同胞個體工商戶從事種植和養殖生産的,按農業生産用電標準下浮30%收費;依法保護臺灣同胞擁有新技術的智慧財産權。

  ——加大對臺灣農産品的採購和促銷力度。進一步增強福州、廈門、泉州、霞浦、東山等臺灣農産品進口集散地的促銷功能;組織辦好海峽兩岸(泉州)農産品採購訂貨會,持續推進採購臺灣農産品;簡化臺灣農産品輸入通關手續,幫助拓展臺灣農産品在大陸的市場,使福建成為臺灣農産品向大陸輻射的物流轉机基地。

  ——為臺灣農民來閩創業提供優質服務。在福建省及各設區市農業部門設立閩臺農業合作交流服務機構,專門為來閩從事閩臺農業合作與交流的臺灣同胞提供諮詢、資訊、協調等服務,免收一切費用。

  ——放寬臺商投資領域。為更好地推動閩臺産業合作,允許國家禁止類之外的臺商投資項目在海峽西岸經濟區落地,對在福建省的臺商投資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古雷臺灣産業園區的臺商投資項目實行特殊審批政策。

  ——優先保障閩臺合作建設項目合理用地。優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臺商投資的學校、醫院等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建設項目,其用地可採取劃撥方式供地,也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對認定為高新技術産業的項目用地,可減免30%的耕地開墾費;對屬於福建省優先發展且用地節約集約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金可按不低於國家頒布工業用地最低價的70%確定出讓底價;工業項目用地在不改變用途符合規劃的條件下,提高土地利用率或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

  ——鼓勵臺灣居民到福建省投資置業。允許臺資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土地競標、項目貸款等方面與大陸房地産開發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允許臺灣居民到福建省購房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鼓勵臺資企業投資城鎮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區交通、服務等項目,在項目招標中,臺資企業在大陸以外的業績等同於大陸業績。

  ——推進兩岸金融緊密合作。支援優先批准臺灣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參股福建金融企業;設立兩岸合作的海峽産業投資基金,重點投向閩臺産業合作和基礎設施項目等,建設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

  ——做大福建居民赴臺旅遊規模。爭取今年經福建口岸赴臺遊客超過12萬人次;大力推動福建居民赴臺開展鄉村旅遊;在福州、廈門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大陸其他省(市)籍居民,可在福建辦證赴臺旅遊;推動開通香港-臺灣-廈門郵輪航線。

  ——提升閩臺“三通”水準。圍繞建設“客貨並舉、多點直航、便捷通暢”的綜合通道,開通廈門至高雄的車客滾裝航線,加密現有閩臺空中、海上直航航班;臺灣牌照機動車輛可通過閩臺間車客滾裝航線進入福建臨時行駛;加快建設廈門、福州對臺郵件總包交換中心;加快推進兩岸直達通信光纜建設。

  黃小晶在“兩岸合作與發展論壇——臺閩合作先行先試”上發表演講時説,上述10項政策措施,是我們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和海西建設機遇,立足閩臺交流的實際,順應擴大合作的需要提出來的。我們將與臺灣各界密切互動,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好。(完)

 
編輯: 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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