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內電信業SP(增值服務提供商)市場的混亂格局,主管單位的治理措施不斷出臺。日前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加強外商投資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外國投資者在我國境內投資經營電信業務,應嚴格按照國務院《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的要求,依法申請相關許可證,不得通過各種方式繞開管理程序曲線入市。
近期信息產業部和運營企業出臺了一係列治理SP違規、公布SP黑名單等舉措。對此,我們當舉雙手歡迎,因為許多SP的不良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消費者權益。比如據新華社報道,一種以“老朋友”的口吻發來短信,引誘收信人回信或回電的騙術現身江湖。南昌市的黃先生最近接到內容為“我已到你的地盤,說好了,中午飯你請”的短信。黃先生趕緊用手機回了個電話,電話沒人接,但很快黃先生接到一個短信:“歡迎你辦理××業務。”對于消費者來說,諸如此類的欺騙行為實在是防不勝防,必須通過監管部門嚴厲的制度來加以規范。
但需要強調,即便規范產業發展已經成為了必然要求,在行使規范制度之時也不應當出現傾斜性的政策傾向。然而遺憾的是,從目前針對SP的諸多規范中,這一問題已經是若隱若現。
例如,目前外資往往通過收購國內SP企業的方式來進入國內電信市場。如果管理部門認為這會影響市場的規范程度,那麼應該做的就是要加強監管,而不是簡單地對其進行準入限制。畢竟,按照WTO的要求,中國的電信市場也是要逐步開放的。
還有,作為電信運營公司的中移動和聯通直接介入對SP的治理,就存在濫用壟斷地位、打壓競爭對手的嫌疑。因為作為移動運營商的中移動和聯通公司,自身也在加速進入SP產業,如即時通訊市場、音樂下載業務等。因此,有分析認為移動企業與既有SP公司的直接利益衝突,是其出手整治SP市場的一大動機。這就好比高速公路的建設、收費和管理單位,也參與到物流運輸公司的競爭之中,難免會引發不公平競爭行為。
正是因為這兩個問題的存在,實際上使得原本期望對SP產業嚴加管理的監管部門,反而陷入了“怠于管理”的悖論之中:一方面,對于外資電信、網絡企業簡單而嚴厲的控制,實有怠于細化監管的“一刀切”處理之嫌;另一方面,放棄自身職責,而是賦予移動和聯通等電信運營商以越位履行監管職責的權限,將會進一步侵害公平競爭的空間。
SP產業的亂象足以引發各界對于加強監管的呼吁,但是給予消費者類似“二次確認”的選擇權利和加強監管,要優于人為限制產業的發展方向。對于這樣一個產業的發展,無論外資和內資實際上是出于一個發展起跑線上,競爭的結果就是互相促進,人為限制一方的準入只會在未來損害產業和公共利益。
(來源:東方早報)
編輯:越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