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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新農村建設
 
 
重慶模式:探索保險服務農村社會保障

  時間:2007-06-21 10:19    來源:     
 
 

 

  6月16日,由中國保險學會和中國人壽共同舉辦的“商業保險與農村社會保障論壇”在重慶舉行。此次論壇適逢中央批准重慶設立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試驗區及重慶迎來直轄10週年,來自中國保監會、國務院有關部委、重慶市政府、各保險公司、大專院校的近200名代表參加了論壇。

  中國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在論壇上作了題為“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加強農村基本保險”的主題發言。他説,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正面臨挑戰,主要表現為社會保障體系與和諧社會建設嚴重不相適應,與人口發展和人口流動特點嚴重不相適應,與城市化、工業化進程嚴重不相適應,與經濟市場化、全球化發展嚴重不相適應。應對這一挑戰,需要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尤其要重視加強農村基本保障。

  在建立農民基本養老保障的過程中,應當鼓勵採取多种經辦模式。陳文輝説,由於存在農民收入普遍偏低、區域經濟差異、各級財政財力有限等現實情況,短期內還難以建立全國標準統一、模式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國家應當鼓勵各地通過多種模式建立和實施相關制度。如針對農民工流動性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只能實現省級以下統籌的特點,可以委託在全國各地都有分支機構的金融機構代辦農民工養老保險。在無法將失地農民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地區,可以使用徵地補償金委託金融機構經辦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此次論壇的舉辦地重慶是一個城鄉二元結構突出的特殊直轄市,城鄉差距大,區域發展不平衡,集中體現了我國城市化、工業化進程日益加快及城鄉協調發展任務日益突出的矛盾,堪稱我國基本國情的一個縮影。

  重慶保監局局長鄧季達向記者介紹説,近年來,重慶保險業以被徵地農民和外出農民工這兩類特殊群體為突破口,努力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探索出了商業保險服務城鄉統籌發展的“重慶模式”和“城口模式”。

  統計數據表明,1999年至2004年間,重慶被徵地農民數量達到44萬人。預計“十一五”期間,全市每年還將新增3萬人以上。被徵地農民的保障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鄧季達介紹説,在全國城鎮養老體系尚未建立的15年前,重慶就開始試點由商業保險機構為被徵地農民提供養老保險保障。截至目前,該業務已覆蓋全市16個縣,為13.69萬老齡化被徵地農民提供每月養老金髮放和賬戶管理服務。該業務已經積累保本金25.68億元,佔全國商業保險經辦此類業務總量的90%以上,已經形成了“政府調控、保險經辦、市場運作”的基本特點,被稱為商業保險成功參與社會保障體系構建的“重慶模式”。

  據重慶市政府統計,截至2006年底,全市外出農民工已超過700萬人,佔全市農村勞動力總量的51.6%。如何解決他們的社會保障問題,保險業在重慶市最偏遠的城口縣進行了積極的嘗試。鄧季達説,從2005年開始,重慶城口縣的商業保險機構按照“政府主導並給予財政補貼、商業保險按照‘保本原則’經營、外出農民工自願參保”的經營模式,探索開展外出農民工意外傷害綜合保險。縣財政為每個投保農民工補貼30元,每個投保農民工可得到意外傷害保障3萬元,醫療保障2000元。2006年,城口縣參保農民工達到2.83萬人,佔外出農民工總數的73%。重慶市政府已經明確表示要在三峽庫區推廣“城口模式”,今後還要逐步向全市推廣。

  鄧季達表示,商業保險通過發揮精算服務、賬戶管理、資金運用、機構網點等專業化優勢,可以在不同的農村社會保障層面發揮獨特作用。“重慶模式”和“城口模式”的實踐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鄧季達認為,如果進一步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農村保障體系中的作用,需要推進三個方面的創新:一是機制創新。政府可以利用市場機制和手段,創新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的對接機制,支援商業保險對基本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專業化運作和管理。

  二是模式創新。可嘗試建立由“政府主導、國土和勞動保障部門管理、財政和保險監管部門監督、保險機構經營、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相結合、輸入地與輸出地互為補充”的農民工社會保險模式。

  三是産品創新。商業保險公司應重點開發保障功能豐富、保費適中、條款簡明、交費期限和方式相對靈活的簡易醫療、養老與意外傷害等保險産品,以滿足農民群體的風險保障需求。(記者 李雪艷)

來源:中國保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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