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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總書記吁簽兩岸“和平協議”是歷史進步

  時間:2007-11-08 08:02    來源:中國網     
 
 

  在近日召開的中共十七大上,胡錦濤總書記首次吁簽兩岸“和平協議”。將“和平協議”字樣首次寫入中共指導性報告引起了世界輿論的高度關注。

  臺灣《中國時報》近日社論指出,中共十七大政治報告首度寫入“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在語言風格上完成從“終局論述”到“過渡論述”的改變,相當程度上透露了北京對兩岸思維風格的改變,展示了架構兩岸互動模式的全新棋局。社論還説,對北京而言,將“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做為未來兩岸關係的指導框架,包含了諸多不應輕忽的意涵。先就文字修辭部分論,中共領導人過去對兩岸關係的提法,一直維持在“和平統一”、“和平談判”等類似終局狀態的語言風格,而“簽署和平協議”則是首度在語言風格上,改以過程與程式的形式加以論述,這種從“終局論述”到“過渡論述”的改變,相當程度上透露了北京對兩岸思維風格的改變。這種改變同時也表現在另一個層面,即此一倡議不僅積極響應了民進黨所提過的“兩岸簽署穩定互動架構説帖”,也參考了連宋在北京參訪期間所發表的幾個公報內容,也等於説,這個倡議是有在尋求兩岸在這個課題上的最大公約數。

  有人問“金久皓老師:您作為對兩岸關係有一定研究的青年學者,怎樣評價吁簽兩岸和平協議這一提法呢?”,我認為:

  胡錦濤總書記首次吁簽兩岸“和平協議” 是歷史進步,是中國大陸領導人在決策思維上的創新突破,對維護海峽兩岸和平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大歷史意義。拋棄內戰冷戰思維,爭取和平前景,,尋求兩岸和平之路是海峽兩岸領導人必然的歷史選擇。從1949年前國共內戰到1949年後兩岸軍事對峙至今,這不符合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世界潮流,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擱置歷史爭議,致力於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謀求民族和人民利益最大化才是歷史的必然趨勢。

 
編輯: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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