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新近出臺的《關於支援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意見》提出,支援臺灣農産品拓展大陸銷售市場,嚴厲打擊假冒臺灣産地水果的行為,加強對臺灣農産品及其商標權的保護。
福建省工商局公平交易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臺灣産地水果進入大陸市場銷售以後,一些地區如福建福州等出現了以非原産于臺灣的水果假冒臺灣産地水果進行銷售的現象。經調查發現,假冒臺灣産地水果主要有3種情況。一是臺灣果農來到大陸承包果園,用帶來的臺灣水果種子和栽培種植技術生産的水果,以臺灣水果的名義在市場上銷售。二是福建、廣東、海南等地的一些果農引進臺灣水果的種子和栽培種植技術生産的水果,由於其品質、形狀、色澤與臺灣産地水果相似,以臺灣水果的名義進入市場銷售。三是一些水果生産者和經營者將本地生産的水果假冒臺灣水果銷售。
這位負責人説,這些假冒行為既影響了臺灣産地水果的品牌形象,也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工商部門將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對臺灣農産品及其商標權的保護,嚴厲打擊假冒臺灣産地水果行為,規範水果市場的交易秩序。
(來源:中國食品産業網)
編輯:李學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