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同意銀行業赴大陸設分行 金融互通仍渺茫
 
 
  來源:      日期:2006-12-08 11:37

 

 

  【本文摘要】 將銀行業從“禁止投資類”轉劃為“允許類”。但有關專家認為,真正實現兩岸金融互通仍有很長路要走

  祖國大陸金融大門全面開放前夜,臺灣金融機構正努力擠進大門。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開放銀行業赴大陸設立分行,將銀行業從“禁止投資類”轉劃為“允許類”。但有關專家認為,真正實現兩岸金融互通仍有很長路要走。

  提案修訂“兩岸關係人民條例”的國民黨“立法委員”李紀珠表示向媒體透露,“內政委員會”已完成該項提案的一讀程式,並將送“院會”二讀。不過若其他政黨提出黨團協商,則將會有為期4個月的協商,時間可能會遷延至明年。

  李紀珠説:“如果通過,臺灣的銀行業將不再困守臺灣,可以到相對具有競爭力的市場(祖國大陸)去。”她還指出,臺灣企業已經大量外移到大陸,但銀行業卻無法赴大陸設立分行,以致企業放款大幅萎縮,消費金融又引發卡債問題,如果銀行業可以赴大陸設立分行,不僅可以找出生路,而且外資也會對臺灣的銀行業有更大的並購興趣,間接促成銀行業的整並。

  在大陸服務台商多年的富蘭德林諮詢總經理劉芳榮告訴上海東方早報記者,提案尚需通過臺灣“立法院”的二讀和三讀。此後,提案還要送“行政院”“金管會”審議,最後交至“陸委會”拍板。

  劉芳榮説:“隨著近年臺企投資大陸的加速,臺灣銀行當然希望跟著客戶進來,不願坐等商機流失。但目前形勢下兩岸金融業短期內實現互通的可能不大。”

  上海浦東經濟研究中心秘書長盛九元説,臺灣“立法院”的提案是臺灣民意壓力的體現,兩岸金融互為開放仍有時日。首先,大陸已允許臺灣金融機構在大陸設立代表處,但臺灣方面連代表處“這扇門”都未向大陸打開。其次是兩岸金融監管機制的問題,“多數臺灣銀行的規模都比較小,未必能達到外資銀行本地註冊的要求。”

  一位在大陸多年的臺灣金融業人士告訴上海東方早報記者,至今臺灣銀行已在大陸設立了7家代表處,但幾年來因為未能升格為分行,陷入“空轉”狀態。

  該人士透露,在2004年開始宏觀調控時,臺企普遍遭遇貸款難問題,“那時,不少在大陸有代表處的臺灣金融機構,已開始‘地下救援’,助臺企度過難關。”他指出,在服務台資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方面,臺灣的銀行有優勢,但若年底還不能升格為“分行”在大陸經營業務,將失去良機。由於政策未放開,不少臺資金融機構只能“借道”香港,以先入股香港機構再入大陸等方式“迂迴”進入。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目前有不少臺資金融機構正和大陸銀行接觸,考慮進行合作,“臺資機構同滬上銀行的談判也在悄悄進行。”今年6月,就有臺灣媒體透露,臺灣富邦金控已與福建省廈門市商業銀行簽下初步協議擬參股的消息。作者:俞佳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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