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地保險合作前景廣闊
 
 
  來源:      日期:2006-12-08 13:43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內地保險市場逐漸開放,為兩岸三地保險業的合作提供了更多條件與機會。在此間開幕的“2003年兩岸三地保險交流與合作會議”上,兩岸三地保險人士認為,兩岸三地應當憑藉各自優勢,進行互惠互利合作。(建倉跡象日益明顯 陰跌另有玄機)

    同文同種築通途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會長王憲章表示,國際化競爭加劇推動著“兩岸三地”保險業的交流與合作。他説,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後,對外開放步伐加快、力度加大,保險業首當其衝。不少西方知名金融保險企業集團看準了中國內地保險業的巨大發展潛力,不惜投入鉅額的前期成本,抓緊進入中國內地,搶佔保險市場。中國內地的外資、合資保險企業和經紀、代理人公司迅速增加,市場主體不斷增多,市場競爭日益加劇,尤其是競爭的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這對香港、臺灣的保險業發展也將不可避免地産生重要影響。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交流與合作,對推動“兩岸三地”保險業的發展,更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一方面,臺灣、香港畢竟與祖國內地同根同源、同祖同宗、密不可分,都是中華民族的重要組成部分,臺灣、香港的保險業完全應該抓住機遇,通過交流與合作,在中國內地尋求更多新的發展機會和空間,與內地保險業一起參與國際化競爭,共同發展壯大民族保險業。另一方面,中國內地保險業由於思想觀念和歷史文化等多方面的差異,在學習、借鑒國際同業的先進經營管理經驗、技術方面,顯然更容易與臺灣、香港的保險業貼近、溝通。中國內地保險業與香港、臺灣保險業的合作,能更快捷地提升經營管理水準,增強相互之間的實力,提高國際競爭力。港臺保險業與內地加強合作,不僅可以提高內地保險業的整體水準,同時也可以獲得更多的商機。

    CEPA助力港商北上

    香港保險業聯會主席劉允剛認為,即將於2004年1月1日生效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定會促進兩地保險業的發展與合作。未來幾年,內地與香港的保險業務,無論在資金、人才、技術各方面的融合勢將更為迅速。

    CEPA規定,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取得中國精算師資格後,無須獲得預先批准,可在內地執業;對香港保險公司經過整合或戰略合併組成的集團,可以按照市場準入的申請條件批准其進入內地保險市場;允許香港居民在獲得內地保險從業資格後,在內地執業;將香港保險公司參股內地保險公司的最高股比限制從現行的10%提高到15%。

    CEPA的優厚條件自然對香港保險公司形成了極大的吸引力,但劉允剛希望能夠錦上添花,他建議內地放寬産險公司的發牌要求至5億元人民幣,壽險公司則降至120億元人民幣,以便更多香港保險公司進入內地保險市場。

    本次會議上一大討論熱點是銀保合作,它為保險産品和服務提供了現成的龐大分銷網路、行銷渠道,也是國際發展的大趨勢。香港的銀行保險發展早于40年前已經開始,由於政府于2000年底推行強積金,過去兩年多來,銀行保險的發展更是一日千里。劉允剛提出,香港保險公司可以為內地同行無私地提供經驗。

    臺商希望門檻更低

    臺灣保險學會産險公會理事長王事展表示,1992年兩岸保險業首次在北京接觸以來,保險業即形成定期交流制度。兩岸先後加入WTO後,保險業交流與合作愈加頻繁。目前在內地保險市場已成立辦事處的臺灣保險公司,先後有富邦産險、明臺産險、友聯産險、中央産險、國泰人壽、新光人壽、臺灣人壽、富邦人壽等;而這些保險公司未來的目標,將是尋求升格為分公司,或設置子公司,參與中國保險市場運作的機會,共同發展保險事業。至於兩岸保險從業人員的交流,更有逐年增多的趨勢,內地許多地區的保險行業協會,紛紛組團來臺考察市場及營運情形,以吸收臺灣發展保險業務的經驗,並增進雙方的了解。內地保險市場雖然採取逐步開放的策略,因有明確的時間表與開放的項目內容,使海峽兩岸三地保險業的業務合作有所遵循,有明確標的及更多的交流空間。

    依據內地現行保險法規,香港或臺灣保險公司到內地設立營業據點時,要參照《外商保險公司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外國保險公司申請到大陸保險市場開業,需先成立連絡辦事處滿二年,才有資格升格為分公司或合資子公司。此外,另訂有資産總額達五十億美元,設立年資達三十年以上的規定。王事展認為,港、臺保險公司應與外國保險公司有所區別,應當適當放寬港、臺保險公司的準入門檻。

    在回應臺灣保險人士希望到內地展業的呼籲時,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吳小平表示,今後保監會將積極創造條件,大力支援“兩岸三地”保險業在人才、技術、資訊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以促進“兩岸三地”保險業的共同發展。

來源:中國證券報

編輯: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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