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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業務

  時間:2006-07-17 16:33    來源:     
 
 

                                                        票據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是我行作為承兌人,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承諾在匯票到期日對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

  
承兌申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註冊,並按規定辦理納稅登記和年檢手續的企事業法人;  2、已在我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3、具有到期支付能力;
  4、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同收款人簽訂購銷貿易合同,並在合同中註明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工具和方式;
  5、與我行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
  6、具有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其餘部分提供足額抵、質押或第三人保證。
  7、信用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無經營性虧損、逾期貸款和拖欠利息;已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無墊付資金問題。
  
   業務優點
  運用銀行信用為客戶生産經營活動提供可靠方便的支付結算方式。

   幣 種
  人民幣。

   價 格
  在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一次向出票人收取出票金額萬分之五的手續費。

   額 度
  銀行承兌匯票單筆承兌最高限額為1000萬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服務渠道
  開辦此項産品的最基本機構:經授權同意開辦此業務的華夏銀行所屬各級分支機構。

   銀行承兌匯票的申請
   出票人提出銀票承兌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信貸業務申請書;
  2、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3、董事會決議;
  4、註明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方式的真實商品交易或服務合同;
  5、出票人到期支付票款的資金來源證明,包括:銷售合同、資金計劃等;
  6、擬採用第三方保證、抵押或質押方式擔保的,比照保證、抵押或質押貸款提供相應資料;
  7、保證金進帳單。

   銀行承兌匯票的兌付
  承兌申請人應在匯票到期前保證其賬戶有足額資金。匯票到期日,我行憑票無條件地從承兌申請人賬戶向持票人扣付票款。若申請人賬面金額不足,銀行將對欠款部分做逾期貸款處理。

來源:華夏銀行


…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最終解釋權屬華夏銀行。部分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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