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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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規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來源:      日期:2006-03-06 13:45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方略,在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的同時,按照生産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紮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堅持把發展農業生産力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穩定發展糧食生産,糧食綜合生産能力達到5億噸左右。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提高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能力,加快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創新基地和區域性農業科研中心。要優化農業産業結構,在保證糧棉油穩定增産的同時,提高養殖業比重。要加強農業服務體系建設。要完善農村流通體系,繼續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加快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改造和城市商業網點向農村延伸。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延長農業産業鏈條,使農民在農業功能拓展中獲得更多收益,發展農産品加工、保鮮、儲運和其他服務。在增加非農産業收入方面,要推動鄉鎮企業機制創新和結構調整,注重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産業和服務業,壯大縣域經濟。健全就業資訊服務體系,引導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産業和城鎮有序轉移,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要繼續實行對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加大補貼力度,完善補貼方式。促進農産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準,穩定農業生産資料價格,建立農業支援保護制度。嚴格涉農收費管理,禁止向農民亂收費、亂攤派。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基本實現全國所有鄉鎮通油(水泥)路;完善農村電網;基本實現村村通電話、鄉鄉能上網;做好鄉村建設規劃,引導農民合理建設住宅。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積極發展農村衛生事業,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體系。要加快發展農村教育、技能培訓和文化事業,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要著力普及和鞏固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學雜費。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國家財政支出和預算內固定資産投資,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不斷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確保財政用於“三農”投入的增量高於上年,新增教育、衛生、文化財政支出主要用於農村,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重點要在農業和農村。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穩定並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自願、有償的原則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基本完成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等改革任務。要大力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進政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完)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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