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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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五中全會:為什麼必須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來源:      日期:2005-11-11 14:32

 

    新華網北京11月3日電 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出發,《建議》提出,要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援農村的方針,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這是在新的發展階段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農村問題的根本出路。因此,必須按照“生産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從實際出發,紮實穩步地推進新農村建設,要統籌城鄉發展,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要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加強農業生産結構調整,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要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穩定並完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要大力發展教育衛生事業,加快推進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制度,努力改善農村生活條件。

    需要看到,僅從農村角度解決“三農”問題是不夠的。我國的基本國情是人多地少,因此,穩步推進城鎮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是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援農村的主要舉措。《建議》提出,要促進城鎮化的健康發展,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提高城鎮的綜合承載能力,引導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産業和城鎮有序轉移;要健全與城鎮化健康發展相適應的財稅、徵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等制度,完善戶籍和流動人口管理辦法,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依法保障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統籌區域協調發展是《建議》提出的重要方針。在繼續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前提下,《建議》強調,要努力形成東中西優勢互補、良性互動的區域協調機制。我國經濟是一個整體,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特點和優勢,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推動地區經濟發展必須著眼于更寬廣的思路。

    《建議》把區域之間的良性互動作為“十一五”期間區域經濟發展政策的重點內容。提出要健全市場機制,打破行政區域的局限;要健全合作機制,鼓勵和支援各地區開展經濟和技術、人才合作;要健全互助機制,發達地區要採取多種方式幫助欠發達地區;要健全扶持機制,按照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原則,加大國家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援力度,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和共同發展。

    在區域發展方面,《建議》還提出了按功能區劃分來界定不同地區經濟開發程度的新思路。明確提出按照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不同要求,明確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並制定相應的政策和評價指標。(完)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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