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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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理解“十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來源:      日期:2005-10-22 14:22

 

       “十五”時期(2001-2005年),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經濟
社會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國的經濟實力、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顯著提高。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我國經濟擺脫了20世紀90年代末亞洲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十五”期間,國內生産總值(以下簡稱GDP )年均增長8.8%左右,五年累計約增長67%。每人平均GDP由2000年的856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約1380美元。經濟效益明顯改善。工業企業利潤總額從2000年的4393億元,增加到2004年的11342億元,增長1.58倍。

       (二)工業化、資訊化進程加快。2001年至2004年,工業增長率年均為10.7%。工業在GDP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43.6%提高到2004年的45.9%。重要工業産品大幅度增長。2004年與2000年相比,粗鋼産量增加14430萬噸,增長1.12倍;成品鋼材增加16577萬噸,增長1.26倍;水泥增加37300萬噸,增長62%;原煤增加9.56億噸,增長95.6%;發電量增加8314億千瓦小時,增長61.3%;汽車增加300.4萬輛,增長1.45倍。

       (三)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邁出新步伐。國家採取減免農業稅,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等有力措施,促進糧食生産出現重要轉機,預計2005年糧食産量可達9600億斤左右。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4000萬人;第一産業就業人員比重降到46.9%。

       (四)經濟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國有企業改革繼續深化。2903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大型骨幹企業,2004年底已有1464家改制為多元股東的公司制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系初步建立。電信、民航、電力等行業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全面放開了糧食收購市場,實行購銷多渠道經營。

       (五)對外開放成效顯著。外貿進出口持續快速增長。預計2005年外貿進出口總額可達1.3萬億美元,比2000年增長1.7倍多,由居世界第八位上升到第三位。出口商品結構進一步改善,2004年機電産品和高新技術産品出口額分別佔54.5%和27.9%。

       (六)居民生活明顯改善。預計2005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可達1萬元,按現價計算比2000年增長59%;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3200元左右,比2000年增長42%。農村貧困人口由2000年的3209萬人降至2004年的2610萬人。反映城市和農村居民生活水準的恩格爾系數,分別由2000年的39.4%和49.1%,降至2004年的37.7%和47.2%。

       (七)各項社會事業加快發展。國家加大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的投入和支援。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明顯加強,高技術研究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攻關計劃、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的實施進展順利。基礎研究和戰略高技術研究取得一批重大成果。各級各類教育快速發展。全面啟動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職業教育加快發展。高等教育規模持續擴大。

       (八)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進一步加強。基層民主進一步擴大,村民自治、城市社區居民自治和村務公開、廠務公開、政務公開逐步推行。法制建設進程加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憲法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反分裂國家法、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等重要法律。

       “十五”時期的成就還有一些重要方面: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取得新成就;香港、澳門回歸後保持繁榮和穩定;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取得新進展;外交工作開創新局面,我國的國際地位進一步提高。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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