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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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利用外資"十一五"規劃重點面向臺港澳
 
 
  來源:      日期:2007-08-20 14:52

 

   新華網福州8月14日電(記者項開來)日前出臺的《福建省利用外資“十一五”專項規劃》指出,“十一五”期間福建省將“突出對臺、密切港澳”,力爭年均實際利用外資達到50億美元以上。

     按照規劃,“十一五”期間,福建省鼓勵外商投資高速公路、服務貿易領域,重點加大教育、衛生領域的對外開放,鼓勵外商在福建投資設立研發中心。

     在引進臺資方面,福建省將以臺商投資區為載體,進一步承接臺灣電子資訊、機械、石化等産業轉移,形成具有特色和優勢的閩臺産業集群。

     同時,充分發揮海峽兩岸(福建)農業合作試驗區和海峽兩岸(福建三明)現代林業合作試驗區的窗口作用,大力引進臺灣良種、深加工設備和技術,培育壯大閩臺農業、林業合同龍頭企業;推進閩臺農産品市場建設,努力將福建打造成臺灣農産品輸入大陸的物流集散地。

     在與港澳合作方面,福建省將在福州、廈門、泉州等有條件的地方,規劃建設“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商貿中心”“CEPA商貿一條街”,鼓勵港澳個體工商戶在區內註冊經營。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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