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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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發展"十一五"規劃 重點建設三大海洋經濟區
 
 
  來源:      日期:2007-05-29 15:33

 

     廣東省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海洋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

     重點建設三大海洋經濟區    

     昨日,黃華華省長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

     會議認為,“十五”時期,我省海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海陸聯動開發步伐加快,海洋綜合管理水準顯著提高,海洋科技創新取得階段性進展,成效良好。會議強調,要貫徹落實省十次黨代會關於加快建設沿海經濟帶的部署,大力倡導“活力海洋、生態海洋、科技海洋、文化海洋、法治海洋”的新理念,以提高産業競爭力和現代化水準為核心,以建設海洋科技創新體系為突破口,以建設珠三角、粵東和粵西三大海洋經濟區為重點,加強海洋綜合管理、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以及海洋防災減災體系的建設,實現海洋經濟加快發展、率先發展、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會議明確了我省“十一五”時期發展海洋經濟的總體目標,即建設海洋經濟強省,優化産業結構,打造全國先進的石化、造船、鋼鐵和能源四大臨海工業基地。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相互促進,形成珠三角、粵東和粵西3個各具特色的海洋經濟區,培育廣州、深圳、惠州、湛江和汕頭5個海洋經濟重點市;實現海洋生態系統良性迴圈與海洋資源持續高效利用,使我省海洋經濟實力進一步增強,海洋産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海洋經濟區協調發展,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提高,海洋經濟重點市逐漸形成,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進一步強化。

     為完成上述目標,會議強調,必須進一步調整優化海洋産業結構,提升發展海洋漁業等主導産業,大力發展海水綜合利用業等新興産業,積極培育戰略産業;加強海洋資源與生態保護,加強海洋污染防治,抓好海洋生態保護與建設,保護海洋生物資源和岸線資源,加強海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要根據海域自然屬性的特點和區域資源的比較優勢,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準,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統籌區域規劃佈局,調整優化區域空間結構,加強資源整合和産業互動;要完善海洋綜合管理機制,加快海洋法制建設,加大海洋經濟投入,加強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健全完善防災減災支撐體系,加強海島開發保護管理,加強重大項目的規劃與實施,為發展海洋經濟提供保障。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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