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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打出電價政策“組合拳”助力節能減排

  時間: 2010-08-16 12:48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8月15日專電(潘園園、張增田)福建省物價局相關人士13日介紹,福建打出電價政策“組合拳”,通過市場“無形的手”淘汰落後産能,實現産業升級和能耗下降。

  福建近年來加大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對鋼鐵、鐵合金、水泥、建築飾面石材等四個高耗能或高污染行業的2332家企業執行差別電價政策。6月1日起,該省對淘汰類企業加價標準從0.20元/千瓦時提高到0.30元/千瓦時,限制類企業加價標準從0.05元/千瓦時提高到0.10元/千瓦時。據介紹,差別電價政策實施以來,執行差別電價的鋼鐵、鐵合金等76家閩企中大部分已停産或轉産,福建省政府“十一五”計劃淘汰落後水泥産能1668萬噸的任務已超額完成。

  與此同時,取消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成為福建節能減排打出的又一記重拳。6月1日起,福建取消氯鹼、電石、鐵合金、電解鋁等高耗能企業電價優惠,提價幅度最高的達到近0.14元/千瓦時,有效抑制了高耗能行業的盲目發展。

  作為差別電價的“升級版本”,福建近期開始對超能耗企業用電實行懲罰性電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按照核查結果,6月1日起,對第一批17家超過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的閩企生産用電,比照限制類企業生産用電的加價標準實行懲罰性電價。

  由於小火電能耗和排污指標都大大高於現代化大機組,近年來福建大力推行“以大代小”替代發電,並在國內率先建成火電廠煤耗實時監測系統,將小火電機組發電量指標有償轉讓給大型高效燃煤發電機組,由高效率的大機組代發,鼓勵小火電機組停發電或減發電,減少發電煤耗和二氧化硫排放。截至目前,福建共計關停小火電機組36台,預計可減少發電標煤耗約234.7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約4.2萬噸。

  此外,福建還將脫硫電價與脫硫考核掛鉤。為使燃煤電廠脫硫設施能切實起到減少二氧化硫排放效果,福建率先對達不到脫硫設施投運時間、脫硫設施脫硫效率考核要求的電廠相應扣減脫硫電價款,促進電廠脫硫設施有效運作。截至目前,脫硫電價扣款額僅約900萬元,有效地促進了燃煤電廠二氧化硫的減排。(完)

 
編輯: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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