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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支招”寶島遊:聽綠島小夜曲 去臺北看雨

  時間:2006-04-18 09:41    來源:     
 
 
  是唱響綠島小夜曲,還是冬季到臺北去看雨呢……

  16日,《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發佈,根據相關政策,結合阿拉上海人的特點,滬上旅遊專家向市民“支招”臺灣寶島遊。

  赴臺觀光須團進團出

  《辦法》規定,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以下簡稱赴臺旅遊),須由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以下簡稱組團社)組織,以團隊形式整團往返。參遊人員在臺灣期間須集體活動。

  組團社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從已批准的特許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範圍內指定,由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公佈。除被指定的組團社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業務。

  臺灣地區接待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的旅行社(以下簡稱接待社),經大陸有關部門會同國家旅遊局確認後,由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公佈。

  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實行配額管理。配額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下達給組團社。

  組團社在開展組織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業務前,須與接待社簽訂合同、建立合作關係。

  組團社須為每個團隊選派領隊。領隊經培訓、考核合格後,由地方旅遊局向國家旅遊局申領赴臺旅遊領隊證。組團社須要求接待社派人全程陪同。

  組團社須要求接待社不得引導和組織參遊人員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等內容的活動。

  組團社須要求接待社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團隊日程安排活動;未經雙方旅行社及參遊人員同意,不得變更日程。

  大陸居民須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遊簽注(簽注字頭為L)赴臺旅遊。

  大陸居民赴臺旅遊須向指定的組團社報名,並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及簽注。

  赴臺旅遊團須憑《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團名單表》,從大陸對外開放口岸整團出入境。

  參遊人員應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滯留。當發生參遊人員非法滯留時,組團社須及時向公安機關及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有關滯留者的遣返和審查工作。

  環島遊7至10天

  上海華東師大旅遊系主任樓嘉軍説,目前到臺灣旅遊,主要是指觀光遊,“整個行程7至10天左右應夠了。由於兩岸沒有直航,總費用較高,在一萬五千元到兩萬元之間。這樣能玩得比較充分。”他説,臺灣的阿里山、陽明山、日月潭、太魯閣大峽谷、澎湖等景點,都享譽世界,不容錯過。

  “冬季到臺北來看雨,夢是唯一的行李……”這首歌是樓嘉軍主任介紹臺北旅遊的開場白,“臺北現代化程度較高,很適合作為都市旅遊的對象。”他説,和都市旅遊相對,臺灣還有豐富的海岸旅遊資源,“比如東北部,海蝕地貌明顯,即海崖受海浪侵蝕後退所殘留下的痕跡,峭壁和風化石,形狀鬼斧神工。”“臺灣東部則有著名的綠島,後者在一片滄海碧波之中,像顆明珠,浮在太平洋海面之上。”樓嘉軍説,我們記住綠島,則多少是因為一首《綠島小夜曲》。

  他説,至於臺南,有墾丁,由於是典型的亞熱帶氣候,成為生態旅遊的好去處。除了有山有海,有珊瑚礁外,臺南的水果也久負盛名。這次兩岸經貿論壇期間,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大力推銷的蓮霧,即是出自此地,曾永權還特地給本報記者做了一則“廣告”:臺南産的水果,品質超群。

  樓嘉軍説,還有一首歌,相信你們也熟悉———《鹿港小鎮》,這是臺灣古鎮旅遊的一個代表。

  (來源:新聞晚報 作者: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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