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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宣佈保護臺灣農産品智慧財産權新措施
 
 
  來源:      日期:2006-10-17 18:09

 

   新華網博鰲(海南)10月17日電(記者李凱 周正平)中共中央臺辦主任陳雲林17日在博鰲舉行的兩岸農業合作論壇閉幕式上,宣佈了大陸方面在保護臺灣農産品智慧財産權,維護農民正當權益方面的新政策措施。大陸將加強市場監管,對假冒臺灣産地水果進行銷售等行為進行處罰。

     陳雲林宣佈,為了規範臺灣水果的市場經營行為,保護臺灣水果品牌和形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嚴格區分“臺灣産地水果”和“臺灣品種水果”。凡是銷售非原産于臺灣島內的臺灣品種水果,均需在包裝物和價格標簽上註明産地。對以非原産于臺灣的水果假冒臺灣産地水果進行銷售的行為予以制止,並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加強對相關廣告宣傳的監管力度,對違法廣告行為將依據《廣告法》等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保護措施還包括,歡迎臺灣農産品生産商和經銷商在大陸通過註冊普通商標、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等方式,獲得《商標法》的保護。對侵犯臺灣農産品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按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來源:新華網)

編輯:越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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