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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實施意見》出臺

時間:2010-09-12 19:36   來源:大河報
  “司法所與基層法律服務所實質分離,司法所長不得兼任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9月10日,司法廳向媒體透露,為規範基層司法所建設,河南省正式出臺《河南省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了基層司法所主要承擔9項職能。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非監禁服刑人員的管理;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另外,基層司法所要有獨立的辦公用房,嚴禁轉借、出讓和出租辦公用房。司法所應設有所長辦公室、調解室、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室、檔案室、法律援助工作室等。

編輯:薛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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