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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辦同“海聯會三通參訪團”座談時指出:"三通"是一個國家內部事務
 
 
  來源:      日期:2002-06-25 10:30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四日電(記者黃少華)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常務副會長李炳才今天在此間與國民黨“海聯會三通參訪團”座談時指出,把兩岸“三通”看作是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可切實充分保障兩岸同胞利益。
  李炳才説,在兩岸“三通”問題上,我們有個基本原則,就是“一個中國,直接雙向,互惠互利”。這樣,兩岸“三通”就有了堅實基礎,也有了一個健康的發展方向。
  為什麼要把兩岸“三通”看作是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李炳才對此解釋説,一個中國是不爭的事實,在過去很長時間裏,兩岸對此沒有爭議,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另一方面,把“三通”看作是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則兩岸同胞利益可得到切實充分的保障。以兩岸海上通航為例,聯合國“海上公約”有關規定,産生了兩個對一個國家來説重要的權利:一是國家對本國的居民保留沿海運輸和貿易權;二是沿海的漁業權。所以把兩岸“三通”定位為一個國家內部事務,可以充分保證兩岸民眾和業界的切身利益。
  他表示,如果是外國的資本、企業,外國的船公司就不能參與兩岸間的直接“三通”,特別是兩岸通航問題。所以,大陸方面現在提出,只要把“三通”看作是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就可以通過民間對民間、行業對行業、公司對公司進行協商的方式,儘快地通起來。這是非常務實的,也是非常可行的。
  李炳才指出,眾所週知,現在兩會之間,兩岸的民間受權團體的對話還不能恢復,而兩岸“三通”又是大家的共同願望和迫切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通過民間對民間協商,就業務技術問題形成共識,就可以通起來。
  他説,這種做法是有先例可循的。一九九七年,福州、廈門與高雄間的試點直航,就是由大陸的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和臺灣的海峽兩岸航運協會,通過多次協商,形成共識,就通了起來。
  李炳才表示,兩岸的民間行業組織,經由雙方委託,就“三通”的業務技術性問題進行協商,達成共識,形成一些紀要或安排類的文件,然後雙方各自解決紀要或安排的確認,和它具有的對共識實際實施問題。
  至於協商的內容,李炳才説,還以兩岸海上通航為例,如直航口岸、承運的船公司及承運船舶,都可以協商。只要是看作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直接雙向,互惠互利來協商,就可以了。這一點並不難。
  他指出,當然將來的“三通”與現在的試點直航在具體做法上有不同。如試點直航用的是權宜輪,兩岸直接通航就不能用了。因為直航是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只能由兩岸註冊的資本、兩岸註冊的船舶來承運。再如現在試點直航只運外貿轉机貨物,將來兩岸直接“三通”後,就不止是轉机貨物,還包括兩岸直接貿易的貨物。
  他説,儘管如此,兩岸“三通”的協商模式還是可以借鑒“試點直航”的。
  李炳才表示,現在應是實現兩岸直接“三通”的一個很好的機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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