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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精神

時間:2010-07-05 13:38   來源:湖南人民政府網

  湖湘文化的基本精神是什麼?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淳樸重義”,“勇敢尚武”,“經世致用”,“自強不息”。

 

  “淳樸”,即敦厚雄渾、未加修飾、不受拘束的生猛活脫之性。“重義”,即強烈的正義感和向群性。“勇敢尚武”,即臨難不懼、視死如歸的精神。二者融貫,構成了湖湘文化獨特的強力特色,具有鮮明的英雄主義色彩。也就是錢基博先生所説的:“湖南人所以為湖南,而異軍突起以適風土者,一言以蔽之曰強有力而已。”

 

  “經世致用”,即重視實踐的務實精神,是實踐理性與“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參與意識的集中體現,這一普遍性範疇一旦與英雄主義相結合,就成為—種“當今天下,舍我其誰”的“敢為天下先”的豪邁氣概,給湖湘文化提供了明確的奮鬥目標。“自強不息”是“天行健”的宇宙精神的基本形態,而在湖湘文化中,則將它列為“人極”的範疇,視為文化的“極則”。這就賦予了湖湘文化獨特的哲學依據。

 

  正是由於這點,湖湘文化具有了“獨立不羈,遁世不悶”的特殊品格。具體表現在:一是湖湘文化的政治意識極為強烈。從宋代湖湘學派創立時起便已形成的經世致用的學風在湖南士人中代代相傳,它強調理論聯繫實際,尤其注重解決現實中的實際問題。故此也就造就成了湖湘文化中的政治意識極為強烈的現象。二是湖湘文化中的愛國主義傳統尤為突出。最早在湖湘大地奏響愛國主義樂章的是屈原。繼為賈誼。三是湖湘文化中蘊藏著一種博采眾家的開放精神與敢為天下先的獨立創新精神。"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湖湘文化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之所以能夠成為一種獨具特色的區域文化,就在於它具有博采眾家的開放精神。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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