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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擬大幅放寬大陸專業人士來臺停留期限

時間:2009-06-16 08:19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6月15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配合陸資來臺與大陸人士來臺投資不動産的政策開放,臺當局“內政部”15日上午召開項目會議,決定修改相關許可辦法,大幅放寬大陸專業人士來臺停留期限。

  大陸人士來臺投資島內不動産,只要取得不動産所有權狀,來臺次數將不予限制,在臺停留時間則以每年總天數不超過4個月為限。

  另外,陸企來臺投資部分,同樣只要取得“經濟部”的投資許可,陸企高階經理人在臺停留期間,將大幅放寬至1年,其年滿18歲的子女,也可提出來臺就學申請。相關辦法修改,還需報“行政院”核定。

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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