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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市投資政策

時間:2010-07-06 15:11   來源:華夏經緯網

  (一)、在撫順辦的中外合資、合作和外國獨資的生産經營型企業,從獲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減半增收所得稅三年。

  (二)、外商將其從投資的企業中分得的稅後利潤匯出境外時,免交匯出所得稅。將其再投入本企業或撫順境內其他企業,經營期在五年以上的,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納所得稅款。

  (三)、“三資”企業的外方管理人員在市立醫院就醫者,經外經委證明,執行國內醫療收費標準。

  (四)、凡被確定,並經實績考核的産品出口或技術先進型的“三資”企業,除按國家規定支付或提取中方職工的勞動保險、福利費用和住房補助基金外,免繳國家對中方職工的各類補貼。

編輯: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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