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存毅:新舉措推動兩岸農業合作進入大農業階段

時間:2006-12-11 14:55   來源:

   台灣網10月24日北京消息 日前,兩岸農業合作大型系列活動相繼在海南和福建兩地成功舉辦,開啟了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新階段。清華大學臺灣研究所副所長殷存毅教授就此表示,中臺辦主任陳雲林受權宣佈的大陸推動兩岸農業合作的20項新舉措,將更加深入、細緻地推動兩岸農業合作;而加強兩岸農業的合作,將使雙方都分享到互惠雙贏帶來的利益。殷存毅教授指出,這標誌著兩岸農業合作交流已進入到大農業的階段。

  新舉措更具針對性,兩岸農業合作進入新的發展空間
   
  殷存毅教授認為,20項新舉措在惠及臺商、臺農利益,維護他們的權益,保障兩岸業者利益方面有了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

  第一,在土地及從業人員待遇方面,充分考慮了業者和臺農的利益。比如在新舉措中新規劃的一些臺灣農民創業園區及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在土地使用上給兩岸農業合作提供了很大的優惠平臺和一些特定的空間。

        殷存毅教授解釋説,在目前大陸經濟發展的環境中,土地資源是非常緊張的,國家對土地資源的管理和控制非常嚴格,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這種新舉措對於兩岸農業的合作是至關重要的。

  新舉措還用制度保證了臺農的從業待遇問題。兩岸農業合作涉及到臺灣農民,臺灣農民和一般工商業者有很大不同,就個體來説資本比較薄弱,不可能大規模的進行投資,他們到大陸來要從事一定的生産勞動,類似于個體戶。在這20條新舉措的第一大方面第2條中,就解決了臺灣農民在農業合作中的一些問題。允許他們設立個體工商戶,讓其享受與大陸工商戶同等的待遇。在兩岸的經貿交流中,過去承認其合法地位的大都是企業家,至於個體工商戶這還是第一次。

  第二,新舉措就保護臺灣水果的品牌做了強行規定,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臺灣農業生産者以及大陸消費者的權益,給予臺灣農産品到大陸銷售一個制度保障。

  從今年4月兩岸經貿論壇以來,大陸對臺灣農産品,尤其是臺灣水果輸往大陸給予了很多優惠,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智慧財産權侵權的問題。一些非臺灣水果,打著臺灣水果的名義,在市場上流通。對臺灣農業生産者和大陸消費者的權益都造成了很大的損害。此時如不及時建立一種制度來加以約束,兩岸農業交流將難以維繫。所以這次在新舉措中,專門就保護臺灣水果的品牌做了強行規定,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臺灣農業生産者以及大陸消費者的權益,給予臺灣農産品到大陸銷售一個制度的保障。

  殷存毅説,由以上兩方面可以看出,此次出臺的這20條新舉措,是兩岸農業合作比較實際、具體,針對性較強的舉措。和以往相比,視野更加開闊。這些新舉措的出臺,標誌著兩岸農業合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空間。

  新舉措擴大了臺農發展及盈利的空間

  對於新出臺的20條舉措為臺農所帶來的商機,殷存毅表示,這20條新舉措,更加符合臺灣農民的實際狀況,更加有力地保障了他們的權益。這樣對激發他們從事兩岸農業交流合作的熱情,將會産生很大的正面效應。

       殷存毅説,對臺灣農民而言,這20條新舉措從生産到市場銷售都提供了更大的空間。從生産來説,新設立的四川新津、重慶北碚臺灣農業創業園,上海郊區、江蘇昆山和揚州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在空間上有了很大的拓展,空間的擴大對於生産者來説意味著機會增加。從市場銷售來看,對臺灣品牌認真有效的地保護,必定會擴大盈利空間,這些歸結起來就是一種商機。

  新舉措豐富了兩岸農業合作的內涵,兩岸農業合作擴展到大農業的概念

  分析新設立的臺灣農民創業園及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上,殷存毅認為,兩岸農業合作的産業結構層次上有新增的內容,其內涵更加豐富。

  從臺灣農民創業園及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地點的選擇來看,基本可以分為兩大地區,其一,是西部地區,包括四川新津、重慶北碚臺灣農民創業園。其二,是長江三角洲地區,包括上海郊區、江蘇昆山和揚州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

  之前大陸所設立的臺灣農民創業園區基本集中在福建、海南、廣東、廣西、山東等地區,而現在新增設的地區中,四川新津、重慶北碚臺灣農民創業園僅僅是兩岸農業合作深入西部的一個開始。而上海郊區、江蘇昆山和揚州等地,經濟比較發達,在這些地方設立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則是要大力發展精緻農業。

  臺灣農業的一大特點就是已經從只為解決溫飽問題的傳統農業,發展為精緻農業、休閒農業。選擇上海郊區、江蘇昆山和揚州作為農業合作試驗區,意味著兩岸農業合作的産業結構層次上有了新增的內容,將使兩岸農業合作變得更加多元化,其內涵更加豐富。因此,現在的兩岸農業合作,已經擴展到了一個大農業的概念。

  新舉措推動兩岸農業合作,使兩岸各經濟階層都享受到利益

  殷存毅教授表示,此次兩岸農業合作論壇所出臺的政策舉措,為兩岸農業合作開闢了更廣闊的合作空間,將兩岸農業合作的機制又向前推進了一步。而廣泛、持久的農業合作,必將對兩岸關係發展産生很大的正面影響。

  過去近20年來的兩岸經貿交流,規模非常大。但由此也産生了問題,就是交流成果在分享上的不均衡問題,享受到兩岸經貿交流利益的人大多集中在工商業者,作為在任何一個社會中都相當重要的農業産業,在今天卻是一個弱勢産業,農民是個弱勢群體,他們並沒有很好地分享到兩岸經貿交流所帶來的利益。

  通過兩岸農業合作的擴大和持續發展,可以在這個過程中讓農民真正享受到利益,並使他們對加強兩岸農業合作交流産生正面的影響。

  建立和諧社會是現今的主旋律,而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力求社會成員利益分配的相對均衡。加強兩岸農業的合作,使方方面面都分享到兩岸經貿交流帶來的利益,就是建立和諧社會的一種體現。(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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