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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出臺24條惠臺新舉 大力支援臺資企業在桂發展

時間:2010-06-23 21:04   來源:廣西新聞網

  對於來廣西投資的臺商來説,目前正是迎來了最好的投資機遇!9月3日,自治區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各界頒布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支援臺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惠臺政策》),在財稅、金融、投資環境等各方面,加大對臺商的支援力度。

  《惠臺政策》包括支援臺資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建設産業園、參與重點産業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臺資企業的金融支援和財稅政策扶持、優化投資環境和提升服務水準等5個方面,共24條新舉措。

  剛剛頒布出臺的《惠臺政策》有哪些亮點?這24條惠臺新舉措,將給臺商帶來哪些實惠?本報記者對此一一作了解讀。

  可自行建設和管理産業園

  《惠臺政策》:支援臺資企業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建設産業園。包括支援臺商投資建設臺灣産業園,凡符合桂臺經濟合作産業導向的臺資項目,可以享受廣西現行的優惠政策;凡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投資的臺資企業,可以享受北部灣經濟區現行的優惠政策。2010~2012年3年內,自治區本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扶持廣西北部灣經濟區臺灣産業園基礎設施建設。

  解讀:在整個《惠臺政策》中,産業政策作為一大重點,明確了桂臺産業合作政策導向,以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為桂臺經濟合作的重點區域,支援臺商在北部灣經濟區投資建設臺灣産業園,包括建設臺灣(欽州)石化産業園、臺灣(南寧)輕紡産業園、臺灣(南寧)光電産業園、海峽兩岸(廣西玉林)農業合作試驗區、以及臺灣電子資訊産業園、生物制藥産業園等。

  其中還有一條政策上的創新——臺灣産業園可由臺商自行建設和管理。也就是説,臺灣産業園的建設,在納入所在地統一規劃後,臺商可根據規劃自行設立管理機構、開發公司進行建設和管理,或與當地共同組建園區開發運營主體,共同投資、共同建設、共同受惠。

  5年內提供30億元專項貸款

  《惠臺政策》:加大對臺資企業的金融支援。增加信貸投放,廣西北部灣銀行、廣西農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機構,在2010年至2014年5年內,將向臺資企業提供30億元人民幣的專項貸款。

  信用擔保服務方面,支援各類信用擔保機構為臺資企業融資提供擔保,自治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為臺資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當年年均貸款擔保額的6%。給予擔保風險補償。

  解讀: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區累計批准臺資項目1295個,合同臺資額達到46.2億美元,在西部地區排第一位。加大對臺資企業的金融支援,自然成了支援臺資企業在廣西發展的重要措施之一。除了讓本地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直接向臺企提供大量數額的專項貸款外,廣西還將幫助臺資企業爭取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臺資企業專項貸款。對臺資重大項目,爭取通過總行直貸、銀團貸款等方式,直接向總行申請單列項目資金。不僅要引導和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臺資企業的信貸投放,還將想方設法提供符合臺資企業特點的多種信貸支援,提高貸款比重,保持臺資企業貸款增幅逐年增長。

  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臺資中小企業貸款,並享受廣西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在廣西投資的臺資中小企業均可享受廣西扶持中小企業的信貸優惠政策;支援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在廣西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等。

  財稅扶持力度前所未有

  《惠臺政策》:(一)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在廣西新設立符合國家鼓勵類産業項目的臺資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産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其鼓勵類項目業務收入佔企業總收入50%以上的,免征兩年屬於地方部分的企業所得稅。

  (二)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在廣西新設立的石化、電子、汽車、醫藥的臺資工業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産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其鼓勵類項目業務收入佔企業總收入50%以上的,免征5年屬於地方部分的企業所得稅。

  (三)在廣西的臺資企業研發新産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150%攤銷。

  (四)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在廣西新設立符合國家鼓勵類産業項目的臺資企業,免征5年自用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自用房産的房産稅。

  (五)臺資企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5年,第6年至第10年減半徵收。

  (六)臺資企業按期繳納稅款確有困難,符合稅收政策規定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繳納,但延期期限不超過3個月。

  解讀:《惠臺政策》從自治區力所能及的範圍,最大限度地提出了稅收優惠和費用減免政策。

  在減免收費方面,對進入臺灣産業園和自治區級工業園的臺資企業,除了國家規定和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外,不允許再徵收任何地方性收費。另外,經營服務性項目,也是按最低收費標準執行。對臺商投資的現代物流業重大項目,電價、水價經報批後按普通工業使用價格收取。在符合國家政策、廣西電源結構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臺資企業可採用直供或自備電源方式,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在財稅扶持政策方面,自治區設立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也會優先用於扶持臺資企業開展自主創新、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節能減排等。對於2010年至2012年自治區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將重點支援北部灣經濟區臺灣産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

  臺商子女上學享受當地居民待遇

  《惠臺政策》:放寬準入條件。臺資企業母公司註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3家子公司,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和在4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可成立企業集團。對從事電子、生物、高新科技以及從事服務業、農業産業化經營的臺資企業集團,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可放寬到1000萬元人民幣,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和最低限額可放寬到2000萬元人民幣。

  為臺商提供“一站式”行政審批服務。放寬對臺資企業的前置審批要求,符合條件的,試行先照後證承諾登記制。允許臺灣地區投資者憑其返鄉證、入境手續等有關身份證明或投資主體資格開業證明等有效材料直接辦理登記。臺灣地區投資者以境外第三地公司名義來桂投資的,允許憑其第三地公司登記註冊部門出具的該公司屬臺商投資的證明直接辦理登記。

  對臺灣投資者、臺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的隨從家屬需就業的,由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公共就業服務,優先推薦其就業。隨從子女需入學的,按照當地居民待遇。在臺資企業較為集中的地區,由當地醫療機構為臺商提供優先、優質服務,積極為臺灣同胞在廣西就醫後回臺灣報銷醫療費用提供便利。

  解讀:《惠臺政策》首先從降低註冊資本金上,降低了準入門檻。為了讓臺商安心在廣西投資發展,《惠臺政策》為臺商提供生活便利,並首次對臺商隨從子女需入學的待遇進行了明確,意味著其可以像當地居民的子女入學一樣,享受各種待遇,只要是屬於義務教育階段的由所在地教育部門負責安排就近入學,屬於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

  臺商聲音:政策很貼心 希望早落實

  “這24條惠臺政策,很實在,很貼心,希望能夠儘早落實。”昨日,南寧市臺商投資企業協會的會長周世進對記者表達了他的看法。他説,廣西出臺這個政策,對於臺商來説,的確是一個很大的幫助。“不過,對於我們臺商而言,目前最關注的,就是希望政府能夠專門設立一個對口的部門,追蹤落實這些政策,希望早日從中得到實惠。”

  臺商吳先生在南寧做了多年生意,他説:“廣西當地的政府還真是為我們臺商著想!這24條惠臺政策,從金融、稅收、人才管理到子女上學,都涵蓋了,這些都是我們臺商平時考慮的問題。”吳先生在南寧先後投資做過服務業、運輸、農業等,對當地的投資環境比較滿意。最近,他臺灣的幾個朋友也到廣西投資,經常向他打聽:廣西這邊的投資環境如何?政策落實怎麼樣?吳先生表示:“這些新的政策落實後,我會將我的體會直接告訴臺灣的夥伴們,讓他們也過來投資。”

編輯: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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