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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出臺政策支援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

時間:2010-07-29 13:00   來源: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汕頭市鼓勵支援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

  為加快汕頭潮南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步伐,鼓勵和支援臺灣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民入園投資興業,對依法依規入駐創業園的臺資或汕臺合資、合作企業(以下簡稱“臺商”),在落實國家、廣東省相關扶持政策的同時,特製訂實施如下優惠政策。

  一、財稅支援

  1、市、區級財政設立扶持汕臺農業合作專項資金,2009-2011年市級及潮南區財政每年各預算安排500萬元,用於補助創業園開展農林牧業高新技術研發和生産新品種、新設備、新技術引進試驗推廣,以及對駐園臺商增資擴産、技改創新項目的貸款進行貼息(其中2009年度專項資金可用於對創業園的規劃編制、啟動儀式、推介招商等前期工作的補助)。

  2、對創業園項目立項和財政扶持給予傾斜,逐步形成支援創業園建設的合力。市發改、財政、規劃、農業、建設、交通、科技、國土、經貿、外經貿等部門將創業園建設納入部門發展規劃和重點投資計劃,對園區的重點項目建設予以傾斜和支援。潮南區成立創業園管委會,加強對入園項目審批、年檢等相關工作的服務和指導,並安排專人協助辦理項目批辦手續和證照。對臺商購買農業機械、發展農村沼氣工程等,按政策規定的品種、標準和申報程式,給予財政補貼。

  3、凡進入創業園投資建設的項目,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在項目投産後的3個納稅年度內,企業交納的所得稅地方留成實際入庫數,按稅收級次分年度給予企業實際入庫稅款等額的獎勵;從第4年起至第8年,給予企業實際入庫所得稅款地方留成部分50%的獎勵。

  4、臺商投資興辦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5、進駐創業園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等生産、服務項目,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政策規定,可以享受相關優惠稅收政策。臺商銷售自産的農業産品免征增值稅。臺商自島內進口自用的與農林牧漁業生産密切相關的種源品種,經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進口申請並報農業部審批後,可以零關稅進口。如果在進口年度計劃額度內,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6、允許入園從事農業合作項目的臺灣農民,依照大陸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直接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

  7、入園企業的建設規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部門按最低標準收取。

  二、土地優惠

  8、創業園用地規模和佈局, 結合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列入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和落實。對園區內符合條件的已核準、簽約的臺商農林牧漁業項目,在依法、節約、高效的前提下,優先協調用地。符合國家産業政策,臺商投資涉及永久性建築物,如工廠、現代農業物流業及行政辦公設施等用地,按現行的土地管理法規、政策依法優先給予辦理。

  9、臺商租用耕地發展農業種養業,租期可在10—15年以上,經耕地出租、承租雙方協商,適當給予租金優惠,或由耕地所在的村居與臺商合作開發。農業用地租賃合同到期後需繼續使用的,原企業享有優先承租權。

  10、臺商用於生産服務建設的管理用房及其他臨時建設用地,向規劃及國土主管部門申辦臨時建設用地許可手續,免予收費。

  三、金融服務

  11、臺商在創業園註冊的合作經營企業、合資經營企業、獨資經營企業(包括大型企業和中小企業),可以按《臺資企業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暫行辦法》優先給予貸款。協助爭取中國進出口銀行對創業園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給予貸款支援。

  12、商業銀行允許臺商以其地面物、廠房、設備等作為抵押予以貸款,並根據農業生産週期長的實際,適當延長貸款期限。

  13、保險部門優先選擇進園企業開展政策性、公益性、互助性農業保險試點,降低臺商生産經營風險。

  四、出入境便利

  14、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農業、林業、畜牧業、海洋與漁業、外貿等部門對臺商進口與其農業生産密切相關的原料、機械、設備、種子、種苗、種畜和産品,以及進入大陸展覽展示的農業物資和農産品,按有關規定簡化進口審批手續,優先給予檢驗通關。

  15、入園臺商企業(包括汕頭臺灣農産品交易中心)直接進口經營臺灣農産品,享受政策規定的對臺小額貿易的各項優惠和便利。

  五、其他優惠服務

  16、優先為臺商提供農業標準化生産、農業生産環境監測、農業投入品和農産品品質檢測的指導和服務,幫助臺商按程式開展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方面的認證和農産品品牌建設。

  17、對符合條件的臺商企業,優先推薦參加各級農業龍頭企業的評選認定;符合商標註冊、專利申請條件的項目,優先給予辦理;優先推薦臺商企業的註冊商標參加“中國馳名商標”、“廣東省著名商標”評選;優先推薦臺商企業生産的産品參加“中國名牌産品”、“廣東省名牌産品”評比。

  18、建設汕臺農業合作資訊平臺,定期或不定期舉辦“汕臺農業合作與發展論壇”、“海峽兩岸(農業)高新技術産業交流與合作發展研討會”等活動,為臺商提供政策、市場、科技、氣象、農資、勞務資訊諮詢以及産品展示等方面的服務。

  19、對重大投資項目,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可由市、區創業園領導小組通過“一事一議”給予特殊優惠。

  20、切實維護創業園正常的生産生活秩序,依法妥善受理解決臺商投訴的有關事宜,保障臺商合法權益。

編輯:吳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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