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華總會長:華人是教育民族 善待華教才有選票

時間:2010-07-12 13:48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7月10日電 據馬來西亞《光明日報》報道,馬來西亞華總總會長方天興9日認為,在華校校地課題上,政府不應通過對敲或對換方式,要華社或董事部交出校地才列為全面資助的附帶條件,這是欠合理的。自古以來,華人除了是“經濟民族”,也是“教育民族”,因此任何從政者若要爭取華社的支援,就必須善待華教。

  “歷史與事實證明,多年來,華社或董事部都不曾典當掉華校的校地或校産供教育以外的其他用途,既然如此,政府或教育部還有什麼好擔心的?”

  他説,除非華校的發展能獲得制度化和健全對待,並輕易獲得政府撥地進行興建新校或遷校用途,否則,華校現有的校地主權是不能移交的。校地如果是屬董事部或華社擁有的話,就應該繼續保有。

  不鼓勵轉讓校地

  方天興今日(週五,7月9日)為華總文化委員會主辦,吉蘭丹中華大會堂承辦的“第11屆馬華文學節”主持開幕禮時,這麼指出。

  在會上,他也呼籲華社尤其是校方各機構,應珍惜和保留先賢留下的校地和自主權,除非非常特殊,或有利於華社與華小長遠發展的雙贏,並獲得當地華社全面同意的情況,否則我們不認同把校地移交教育部的作法。

  他認為,基於多年來華校發展尚無法全面制度化和合理化,導致華社向政府爭取新建華校,所需新校地,或是遷校校地的過程中,經常一波三折,也無法順應所需、所求而所得的大前提下,華校現有得來不易的校地,是不能輕易被轉讓或移交出去的,這是大原則!

  因此,不論是“全津貼”或“半津貼”,或是“政府學校”或“政府資助學校”都好,他認為,這些都只是字眼上的“技術説詞”,在資助上,政府應該不分彼此而一視同仁,至於在校地主權上,如果是屬於董事部或華社的,政府也應該讓它繼續維持現狀。

  盼文學節掀熱潮

  華總總會長丹斯裏方天興説,馬來西亞的華文文學,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大馬華社自先賢南來後,一直到現在的生活縮影,除了反映生活,也反映出族群的感受、訴求及對這片國土的摯愛。

  他感到欣慰的是,這些年來,大馬文壇百花齊放,培育許多優秀作家,一些甚至名揚海外。在這方面,除了是作家本身的努力外,整個華人社會,包括團體和中文媒體的施肥和灌溉更是功不可沒。

  他指出,主辦“馬華文學節”除了發揚大馬華文文學、鼓勵更多人從事文學創作之外,也借此喚醒社會人士關心與支援馬華文學,通過文學節,集中與聯合各團體,把文學活動,通過協調集中在一個時段舉行,以激起熱愛馬華文學的熱潮。

  “為了進一步在全國各地推廣,數年前,第9屆文學節時,活動的開幕與閉幕儀式就開始‘出走”吉隆坡,到全國各地區舉行。”

  他舉例,上一屆2008年的文學節,因配合吉打州中華大會堂主辦全國華人文化節,成功在吉打州舉行,而兩年後的今日,則選擇在吉蘭丹舉行,讓文學的道路繼續在全國各個角落邁開。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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