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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生效對臺灣絕對利多於弊
 
 
來源:台灣網      日期:2010-01-19 10:56

 

 

臺資銀行有的座落上海陸家嘴(網路資料圖)

 

  臺灣《中華日報》今天發表社論指出,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16日起生效,大陸法人(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簡稱QDII)可依臺“行政院”核定的“大陸QDII投資證券管理辦法”,以“陸資”身份來臺投資上市櫃公司。但受到諸多利空因素影響,昨天臺北金融類股小跌作收,儘管如此,外界仍普遍認為MOU生效後,對臺灣的正面效益將大於負面衝擊。

  社論説,去年4月第三次兩會領導人會談時即傳出兩岸兩個月內將簽訂MOU,島內市場期待行情隨之發熱,尤其是去年9月,“行政院長”吳敦義上任喊出“MOU隨時可簽”,股市立刻翻紅,18檔金融類股都高挂漲停板,過去只佔臺股成交比例約10%至15%的金融類股很快就突破三成。但上週六MOU生效,週五金融類股漲幅僅0.47%,昨天更不漲反跌。兩相對照,MOU似乎沒有給金融業帶來慶祝行情,對臺灣利多沒有立即顯現。真相究竟如何,委實值得探討。

  兩岸簽訂MOU對臺灣究竟有什麼好處?如眾所知,目前已有10家臺資銀行、13家臺資證券公司與14家産壽險公司在大陸設立48個辦事處,臺灣方面並已核準7家保險公司赴大陸投資。MOU生效之後,等於取得進入大陸金融市場的“入場券”,非但辦事處可以升格,“兩岸經貿協議(ECFA)”一旦完成簽署,便可正式經營相關業務。

  據估計,去年大陸外資銀行稅後盈餘總計約12億6千萬美元,只有兩家虧損,平均每家外資銀行在大陸的分行,約有新台幣32億元以上的稅後盈餘。以承作人民幣貸款為例,因大陸有3個百分點的利差,幾乎是臺灣的兩倍,臺灣金融業當然會有利可圖。由此可見,透過MOU之運作,應可提升臺灣金融業國際競爭力。

  此外,MOU生效後,兩岸之間目前所有“地下化”的金錢匯兌都可以合法化而見到陽光,臺商權益將可獲得保障,同時借由投資大陸門檻降低,促使資本市場自由化,未來臺灣人民也就可以直接投資大陸股市。

  更重要的是,QDII可以為臺灣股市帶來資金活水,儘管目前投資上限設定為5億美元,額度不如原先預期,但未來必然會逐步開放,即使短期內效應不大,卻可提升臺灣上市櫃公司的財報評價,有助於提高臺股國際能見度,帶動臺灣經濟成長,進而對房市和股市産生正面作用。

  至於陸資是否會因此來臺大肆炒股、炒房地産,加劇社會經濟結構M型化,導致貧富差距更加擴大?基本上,這毋寧是杞人憂天,因為,目前MOU種種規範對陸資已有相當限制;何況,目前QDII投資臺股額度只有新台幣160億元,相對於去年外資全年買超臺股4801億元所佔比例不大。且以臺股市值兩兆,每天成交量兩千億元的規模來看,短期內應不會有太大的衝擊。

  社論最後指出,MOU生效對臺灣絕對利多於弊,只是短期內還需要觀察行情走勢,不宜過度樂觀,而待兩岸簽署ECFA後,應能發揮更大效益。是故,在野黨切莫刻意抵制,以免削弱臺灣未來經濟發展力度,同時延宕臺灣金融業自由化與國際化進程。

 
編輯: 徐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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