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業大學2024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4〕4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具體招生資訊如下:
一、 招生專業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元/年) |
備註 |
1 |
視覺傳達設計 |
4 |
10000 |
|
2 |
環境設計 |
4 |
10000 |
|
3 |
風景園林 |
4 |
4600 |
|
4 |
工程管理 |
4 |
4200 |
二、報名與錄取
(一)報名條件
1.具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2.參加2024年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其中語文、數學A/B、英文三門考試科目成績均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二) 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2.報名方式:
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準確填寫相關資訊,並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高中階段獲獎證書等其他材料。
(三)審核錄取
學校根據申請人“學測”成績、綜合情況等進行審核評定(免面試)和擇優錄取,並將擬錄取名單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審核。考生可于5月15日至19日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考生確認後,學校于7月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收費標準
被我校錄取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入學註冊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專業學生相同。
四、入學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學校報到註冊;
2.新生入校後須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3.臺灣地區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我校本科學生相關規定執行。
五、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最新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入學後,學校將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後發現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考生,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六、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並頒發北方工業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北方工業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七、聯繫方式及其他
學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5號(郵編:100144)
電話:010-88802786、88801376(傳真)
本科招生網:bkzs.ncut.edu.cn
電子信箱:zsb@ncut.edu.cn
微信公眾號:北方工業大學招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