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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央視大火案庭審12小時 徐威稱係一人決定

時間:2010-03-26 10:00   來源:京華時報

央視新址辦原主任徐威等21人出庭受審,對於危險物品肇事罪指控,徐威當庭表示認罪。

被告人徐威的律師高子程等待進入法庭。記者歐陽曉菲攝

  昨天(23日),備受關注的央視大火案在市二中院一審開庭。從上午9時開始到晚上9時結束。21名被告人中有10人接受了法庭訊問。其中,包括央視新址辦原主任徐威在內的多名被告人對檢方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的指控表示認可,僅4人提出了異議。

  昨天上午的庭審,法庭全部用來對徐威進行發問,至中午12時休庭,所有庭審人員開始吃午飯。下午1時20分,庭審繼續,各被告人的律師又逐一對徐威提問,約1個小時後結束。

  此後,湖南三湘煙花公司的股東劉發國、幫徐威操辦放煙花一事的北京大新恒太傳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沙鵬以及中間聯繫人李小華等9名被告人又逐一接受訊問。

  據悉,這9名被告人中,李小華等4人對指控明確提出了異議。在起訴書中處在第八被告人位置上的李小華提出,自己並沒有決定權,不該列在起訴書那麼靠前的位置。其他被告人則對一些細節提出了不同意見。

  下午的庭審一直進行到晚9時許結束,中間僅在晚6時左右休庭15分鐘。所有庭審人員均未吃晚飯。今天庭審將從上午9時開始繼續。法院將繼續對剩餘的11名被告人進行訊問,隨後進入舉證質證階段。預計案件再審兩天才能全部審完。

  直擊第一被告人

  對於這場造成直接損失達1.6億余元的煙花之禍,央視新址辦原主任徐威作為主要責任人,在整個案件中影響重大。昨天,大火後首次出現在公眾面前的徐威,自然成為控辯雙方集中詢問的焦點人物。直面法庭,對於起訴書的指控,50歲的徐威稱“沒有異議”。

  一口應下罪行未翻供

  昨天的庭審,從一開始就節奏緊湊。上午9時許,審判長宣佈開庭之後,並未如往日庭審一樣,對被告人的主體身份進行逐一核實,而是稱“本庭已核實”。此外,市檢二分院的公訴人在宣讀起訴書時,也省略了對被告人的“簡介”部分,直接宣讀指控事實。

  法庭很快進入調查階段,第一被告人徐威首先接受法庭訊問。

  “被告人,你對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的指控有異議嗎?”審判長問。“沒有異議。”徐威嗓音渾厚,一如預審階段的態度,認可指控。審判長隨即示意公訴人發問。

編輯: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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