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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大火案幕後:所用煙花報價35萬元提貨僅5萬

時間:2010-03-26 09:57   來源:新京報

23日上午8時,警車後門正對暫看室,被告人從警車後門下車直接進入暫看室。芙翰 攝

  從徐威擅自決定燃放煙花,到聯繫煙花,再到選址、進場、燃放,一系列環節的違規操作釀成了這場大火。

  大型煙花 均未報批

  按照規定,A類煙花燃放必須經過北京市政府批准。2009年1月19日,央視辦公室保衛處下發通知要求,“我臺屬八種禁放煙花爆竹場所之一,春節期間,臺院內、臺後宿舍區及臺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湘公司設計了A類煙花的燃放方案,禮花彈可以打到160米高空綻放,爆炸範圍直徑約40到50米,在空中持續燃燒兩秒鐘左右。

  法庭上,徐威稱,知道禁放區的規定,“但我理解央視工地不在禁放區內”。對於可燃放煙花的級別品種規定,徐威承認“沒有看,我認為應該是煙花公司注意的問題。”

  燃放作業單位也有申請報批義務,但三湘煙花公司未報批。該公司股東劉發國稱,雖沒看見燃放許可和批示,但認為在央視院子裏燃放沒事,沒人管。他知道只有熊貓、燕龍和逗逗3家公司煙花可在北京流通,其他煙花都屬私炮,不得在京銷售燃放,“但我就想掙錢了。”

  廢證矇混 無人檢查

  根據規定,異地銷售煙花,須申請運輸證。三湘煙花是非法進京,運輸證無法辦理。劉發國找來兩張運往內蒙古的煙花證,途經城市正好包括北京,企圖矇混過關。劉發國找到常在河北搞運輸的薛繼偉。隨後,薛繼偉聯繫了大興的運輸司機張炳建,以2200元的價格讓張出車拉煙花。劉發國特意囑咐,打開汽車收音機,可干擾檢查站的搜爆器。

  2月6日晚,煙花從永清供銷社啟程。進京路上兩個檢查站,分別位於永定河大橋南北,一個是出河北界的固安檢查站,一個是進北京界的大興榆垡檢查站。

  當晚,這兩個檢查站均無值守人員,煙花車順利進京。隨後,他們走輔路繞過收費站,將車直接開到央視新址大樓下。

  場地不適 強行燃放

  2月6日,劉發國帶著燃放師曾旭進入工地,曾旭意識到場地狹窄不適合燃放禮花彈。他當時擔心禮花彈會震壞央視主樓的玻璃。但劉發國堅持用禮花彈方案,“央視人説不打禮花彈沒效果,必須要打,沒事。”

  煙花擺放位置又朝央視配樓方向推進一二十米。燃放地點距配樓主體只剩五六十米遠。6寸禮花彈離建築物的安全距離是100米。對此,曾旭説“我只能按老闆説的做。”

  6寸禮花彈在160米高空綻放,央視配樓高度是159米。爆炸後的高溫星體落入配樓主體建築頂部擦窗機檢修孔,引發火災。

編輯: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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